8.4 教师研训机构加强培养指导
教师研训机构是乡村教育、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发展的重要指导者、助推者。教师研训机构要主动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乡村学校合作,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养。
建立地方师范院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联合培养乡村教师的机制。地方师范院校是乡村教师职前培养的主体,要加强与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招部分优秀学生委托地方师范院校培养,毕业后分配到生源所在地的乡镇学校、村小或教学点任教。在全科教师等乡村教师职前培养过程中加强乡村教育认同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更加重视培养其乡村学校任教的职业认同感,增强其专业精神;同时,采取与中小学联合培养全科型教师模式,建立中小学教学实习基地,明确教学实习时间,强化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做到“能说会道,能写会画,能弹会唱,能做会舞,能教会导,能思会研”,成为高素质的全科型教师。
研究乡村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特征。教师研训机构应加强与区县教研机构、乡村学校密切配合,调查研究乡村学校(特别是较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的课堂教学现状,分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特点、课堂教学特点、教师教学特点、学生学习特点及其主要问题,指导乡村学校(特别是较小规模学校)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乡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选择典型学校,分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特点和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难题,提出指导建议并向教育决策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参考和政策建议。
研究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特性。乡村教师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年龄阶段的乡村教师,因为教育对象不同、社会经济水平不同、所处自然条件和自身经历不同,对专业发展的认识、理解和期望也各不相同。教师研训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重庆教师队伍实际和乡村教育发展的趋势,细化其要求,制定具有本土特色的《重庆市乡村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重庆市乡村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以标准化建设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化建设。
选派教学专家加强指导。专家对乡村教师的指导及建议具有专业性以及权威性。教学见长的专家要亲自观摩课堂情况,主持教研活动,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技能;学术见长的专家通过讲座、学术报告活动等活动,扩展乡村教师的专业视野。专家应深入教师教学一线,加强与乡村教师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将教育教学理论与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在解决乡村教师教学困惑和难题的同时,提升自己的研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