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和经济待遇
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整体布局乡村学校建设,尽量将其靠近村镇办公地,改善其交通、文体活动场地设施等条件;解决好乡村教师(特别是偏远地区乡村教师)的周转房、饮用水、文体活动场地设施、医疗保障等生活难题,提升乡村教师生活质量和岗位幸福感。
加强对乡村教师的人文关怀。对在乡村学校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标准的乡村教师的子女,在就读本地优质学校时给予适当倾斜政策;对工作成效好、达到一定年限且有工作调动需求的乡村教师开设调动绿色通道,便于其照顾家庭;与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协作,扩大青年教师(特别是家庭在本区县外的教师)交往面和协助其解决婚恋难题;在重要节日,适当多走访、慰问偏远学校乡村教师;学校领导多与教师(特别是家庭所在地在区县外的教师)沟通交流,增强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重视乡村教师心理需求。由于工作生活设施的落后、繁重的教学任务、“不争气”的难管学生、保姆式的角色、边界不明的责任等诸多因素,导致乡村教师的心理压力大、个人心理调节能力不足,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士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服务,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职业认同感、专业发展动力等。教育行政部门、乡村学校可依托心理专家团队,设立乡村教师心理健康热线,采取“专家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模式,传授心理调节的方法、技巧,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疏导乡村教师在面临工作压力、专业发展、人际关系、情感困扰等方面的不良情绪,释放工作和生活压力,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将乡村学校文化娱乐设施与乡镇、村社文化娱乐设施整合,为乡村教师精神生活提供更丰富的设施设备。学校适时组织工会活动、文体活动,融洽领导与教师、教师间的人际关系;教育行政部门、乡村学校、乡镇社区、妇联、共青团、文化部门等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增进社会人士、村民与乡村教师间的沟通交流理解,让乡村教师(特别是青年乡村教师)了解民情、村情、社情,激发其工作热情,增强其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提高乡村教师岗位津贴补助。加大乡村教师(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和与县城的车程在0.5~2小时的教师)岗位津贴补助倾斜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整体待遇,提高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吸纳更多大学毕业生(特别是男性大学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乡村教师岗位专项津贴,根据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给予相应的专项岗位津贴,突显乡村教师的职业价值。要通过合理的差异化补助标准,用政策红利充分肯定边远和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的工作价值,稳定边远和艰苦地区乡村教师队伍,为边远和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的专业成长和乡村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