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 高度重视发展乡村教育

8.1.4 高度重视发展乡村教育

认清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发展的时代价值。提高乡村教师专业能力的最终目的是推进乡村教育的发展,有质量的乡村教育才能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夯实成长土壤,二者是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更要大力发展乡村教育。要彻底抛弃“乡村学校必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而消失”“乡村教育是落后教育”等错误观念;要以高水平、有质量的乡村教育为乡村教师的教育智慧提供宽阔的展示舞台,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要以高水平、有质量的乡村教育激活乡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职业幸福感、职业使命感,提升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形象,突破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和队伍建设中的各种困境。要认识到乡村学校和乡村教育的独特优势和肩负的历史使命,把办好乡村学校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托底工程;把发展好乡村教育作为保障乡村底层民众民生的长远战略任务;把发展乡村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工作、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乡村教育发展规划和乡村学校布局,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大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和督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收官验收工作纳入教育工作议事日程,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责任,指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职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定期对本区域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成绩突出的部门要予以表彰,及时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对实施不到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对责任人予以必要的处分。同时,采取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