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建立健全推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机制
建立学校教育检查事项清单制度。每年年初,根据当年教育工作需要,收集各部门提交的对学校教育检查申请事项,按照“非必须不检查”的原则,审定本年度学校教育检查事项清单,归类纳入年度学校教育检查工作安排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可以拒绝年度学校教育检查事项清单外的检查。通过年度学校教育检查事项清单,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活动,减轻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迎检压力,让学校管理者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思考谋划,引领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同时,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为教师阅读研修培训提供充裕的时间,为学校和教师发展营造“潜心育人,静心教书”的良好环境。
建立发展性增量评价制度。以学生入校教育教学质量为起点看所教学生教育质量增量,变传统的静态分数评价为发展性增量综合评价,建立分层分类发展性考核评价制度,适当关注小规模学校及教师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乡村学校及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及教师)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以考核评价促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完善乡村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制度。选任热爱乡村教育、有主动发展意识、专业能力较强的校长后备人选,配强乡村学校校长,明确校长责权利,减轻学校社会责任和安全压力,提高乡村学校现代治理水平,建设好学校管理队伍,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树立榜样。
建立教育业务部门联系乡村学校制度。指导、督促本地教研机构、培训部门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掌握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蹲点薄弱乡村学校做好业务指导、帮扶工作;学科教研员与乡村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结对,指导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健全偏远薄弱乡村学校帮扶制度。通过集团化办学、托管、捆绑发展、定点支持等方式,促进城镇优质学校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发展,加快乡村薄弱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专业成长,助推培养乡村薄弱学校和小规模学校骨干教师,推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乡村教师培训制度。选派优秀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顶岗学习;鼓励骨干教师下乡支教,指导乡村学校开展校本教研。设计符合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的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针对乡村学校(特别是教学点、村中心校)普遍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送培下乡活动,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
建立学区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学区建设,常态化地组织学区学科联合教研活动,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学区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减轻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负担;探索教师学区内交流,鼓励优秀教师、年轻教师到村小和教学点任教。
完善乡村教师招聘制度。招聘乡村教师时,要更加注重考查其对乡村学校任教的职业认同和思想政治素质;同等条件下,向来自本乡镇的农村籍应聘者和男性应聘者倾斜。适时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准入标准;在不违背相关政策文件的前提下,针对学段特点,按性别设置招聘指标,改善乡村教师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区县人力资源部门应让教育行政部门“多唱戏”,让“专业人做专业事”,让乡村学校招聘到更适合的教师。
完善乡村学校教师职称晋级制度。在适度加大对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倾斜力度(特别是对小规模乡村学校倾斜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师德师风和专业素养(特别是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的评审权重,克服乡村教师在职称晋级方面的“等靠要”思想,激发其提升专业素养的主动性。同时,加强对中高级职称教师的管理和考评,发挥好他们的带头作用。
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配套制度。定期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和“最美乡村教师”等,隆重召开表彰大会,通过表彰仪式,让乡村教师塑造自我价值并充分认识到立德树人的任务,提升乡村教师荣誉感,强化扎根乡村教育的专业精神和内化提升专业能力的活力。要常态化地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特别是教学点和村中心校教师)的先进事迹,不仅要宣传乡村教师个体,还要宣传乡村教师群体;不仅要宣传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还要宣传他们的优秀业绩和乡村学校的办学成果。通过常态化表彰和宣传师德高尚、业绩突出、专业素养优良的乡村教师,讲好乡村教师故事,提升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社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改变大众对乡村教师和乡村学校的偏见,让他们获得社会更大的尊重与认可,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要通过系列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配套政策措施,激励乡村教师为自身专业发展注入持续内驱力,为乡村教师成长和乡村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