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重庆市乡村教师专业水平认可成效分析

6.1.2 重庆市乡村教师专业水平认可成效分析

“支持计划”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政策。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乡村学校小学按1∶5∶4,初中按1.5∶5∶3.5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职称评审是乡村教师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水平认可的主要标志。职称晋升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通道,是获得同行同事认可的基本标志,也是提高其收入待遇的重要方式。调查发现,除去入职不满一年的新教师外,乡镇初中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为13.9%,中级比例为49.8%,基本接近1.5∶5∶3.5这一规定比例;小学高级教师占比5.2%,中级教师占比38.1%。因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只实施了三年多,符合评审条件的乡村小学教师还不够,所以,小学教师的职称比例与1∶5∶4这一规定比例还有一些差距,但也正在向这一规定比例靠近。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科工作人员访谈发现,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市、区县都将乡村学校单独分组,在论文和课题上不做硬性要求,重在教学实绩和师德师风,这为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创造了有利条件。乡村教师高级、中级比例较大幅度提高表明其职业发展通道已畅通,这有力地激发了乡村教师的责任感,提升了专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热情。调查显示,96.0%的教师都认真批注学生作业;多数教师遇到教学困难和困惑时都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88.0%的教师向同事和专家讨教,74.4%的教师通过网络向同行求助。可见,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成效初显,教师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