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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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其病原体是一种先前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英文名称为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2月22日,国家卫健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2020年1月30日,WHO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当前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综合考虑新增和累计确诊病例数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通过分区分类防控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风险等级每7天调整一次。

1.高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2.中风险地: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