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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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月的一天,朝阳公安分局接某小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区防疫工作。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核查,该女子47岁,澳大利亚籍,就职于某公司,2020年×月×日由首都机场入境进京。本应在租住地居家观察的梁女士,未戴口罩在小区内跑步,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后进行劝阻,但该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到场后,对梁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梁女士表示服从管理,未再外出。
梁女士的行为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所在公司对其辞退处理。2020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女士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案例分析

疫情期间,健康安全大环境不容半点闪失。北京处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最前沿,入境进京人员应与广大首都市民一道,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北京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二、……(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