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 擦亮警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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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中职生小宁步行去上学,离开家刚走出不远,就从小巷拐角处窜出一个男青年,他故意用身体撞了小宁一下,却向小宁嚷道:“你没长眼睛啊?走路不看着点。”小宁连说不是故意的,正要转身走,前面路口忽然又跑出一个人,说:“撞了人就得赔钱。”并拿出刀子指向小宁,两人拿走了小宁身上的钱和手机一部,并威胁小宁不能报警,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小宁被敲诈勒索10余次,最后小宁忍无可忍,愤而报警,这两名不法分子落网。
案例分析
小宁遇到敲诈勒索后,因害怕选择了隐瞒,但是隐瞒的后果是让不法分子更嚣张,多次向小宁索要财物,给小宁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影响了学习和生活。不法分子的贪欲是难以满足的,一味地退缩只会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小宁后来的报警,是正确的选择,只有将他们绳之以法,才能摆脱困扰。

以人身安全敲诈勒索
【案例2】2016年12月2日在江苏省某市做生意的李某到某晚报杂志社投诉说,自己先后于同年5月和6月在超市购买某品牌的冰红茶,里面都有苍蝇。李某说第一次发现后立即就向生产厂家投诉,该公司总部派人来处理,向李某赔偿1000元现金。第二次发现苍蝇后,李某再次同该公司联系,厂家不但拒绝赔偿,反而说上次的事情还没完,并说要追回“赔偿”的1000元钱。李某将后一次买的瓶子里有苍蝇的冰红茶拿给报社的编辑们看,并气愤地在报社一再强调:“我不要赔偿,我就要你们把它曝光。”其后,该市公安局的技术人员对李某所购买的冰红茶的瓶盖痕迹进行了科学检验,认定李某在瓶盖上造假。同年7月11日,李某承认了自己在瓶里放苍蝇的事实。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分析

以曝光敲诈勒索
李某采用弄虚作假、欺诈的方式,人为地制造事端,且以在瓶内再次发现苍蝇为由,要挟厂家要向媒体曝光此事件,李某的行为对生产厂家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最后酿成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