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情志理论发展的深入阶段

三、明清时期——情志理论发展的深入阶段

明清时期,随着中医学理论体系日趋完善,中医对情志理论的认识更加深入,临床各科医家均注重探研情志病因病机,使其得以进一步充实发展,并进一步丰富了临床实践内涵。

(一)阐释情志病因病机

明·张介宾所著《类经》中详论“情志九气”,首次将“情志”并称,自此成为七情、五志的统称而被沿用至今;书中对《内经》中涉及情志的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阐释,展现了《内经》情志理论的原貌;专列“情志病证”29条,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另一著作《景岳全书》中的《脉神章》论述情志致病的脉象及机制,其后各章分述情志病病机、证治,并有《怔忡惊恐》《论情志三郁证治》《癫狂痴呆》等专篇介绍;书中把情志列为中风、虚狂、气厥、证仲、惊恐、不寐、郁证等内外妇儿等40余种病证的主要病因之一,对情志致病的特点、辨证论治等内容进行了精彩的阐释,是研究情志病证的重要参考书之一。陈实功《外科正宗》对情志因素导致外科疾病的机制也做了全面论述;李梃《医学入门》则重点对七情脉理及暴喜、暴怒、积忧、过思等情志进行了阐述。

清·叶桂的《临证指南医案》密切结合临床诊治,辨析阐发“七情致病”之理。书中简要总结郁证常涉及的脏腑,认为“其原总于心,因情志不遂,则郁而成病矣,其症心脾肝胆为多”。王泰林《医学刍言》阐述了七情的归脏,病证及方药的应用,指出:“内伤七情:惊喜皆伤心,心跳不寐;悲忧皆伤肺,咳嗽汗多;思虑皆伤脾,食少劳怠,无力便溏;怒伤肝,或腹胁痛,头昏眩面火升;或恐伤肾,心跳遗精,或腰痛脊痛。”费伯雄在《医醇賸义》中不仅详细分析了情志致病的病因病机,认为七情由五脏所主,情志过激而发病时首先造成本脏的脏气不足。因此,治疗应以补益本脏气血为主,其据此制定治疗情志病证的七个方剂,如治疗怒伤肝的冲和汤,治疗喜伤心的建中汤等,为后世辨治情志病证提供了雏形。

(二)广泛运用心理疗法

在情志病证治疗方面,心理治疗的重要意义在明清时代得到高度评价并被广泛运用。张介宾在《景岳全书》中进一步阐释《内经》“移精变气”和“祝由”理论,明确提出“以情病者,非情不解”以及“若思郁不解致病者,非得情舒愿遂,多难取效”观点,认为情志病证具有不同于一般躯体疾病的特点,必须根据病人所病之“情”,在临床实践中灵活运用情志疗法进行对症治疗,为后世留下许多经典验案;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提出“人心之感召,无所不通”,说明心理效应是客观存在的,强调了心理治疗在情志病证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三)汇编刊行医案专辑

随着印刷业的进步,明清时期规模巨大且内容丰富的医学全书、类书、丛书,以及大型的医案专辑得以刊行。如徐春甫的《古书医统大全》,蒋延锡的《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江瓘的《名医类案》,魏之琇的《续名医类案》,余震的《古今医案按》等收集、整理了大量有关中医情志病证的资料,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用价值。

《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中“情志门”收载了20余方,专治以情志异常症状为主的疾病;《名医类案》开创了医案汇编的先河,其中记载了大量的情志病证及情志疗法的医案,为近现代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续名医类案》中的“郁证”、《古今医案按》中的“七情类”等都收集、类编了许多有关情志病证的诊治条例。

综上可见,自《内经》开始,明清而止,在传承的基础上,随着历代医家对情志概念、病因病机、致病特点及情志病证的防治等方面认识的不断深化,中医情志理论框架已具雏形,为后世中医情志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