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医治疗
抑郁障碍的治疗比较复杂,西医治疗主要分为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两种方法,两者相辅相成,临床中结合患者情况可有所侧重,但不能偏废某一方,否则影响疗效。
(一)治疗原则
1.明确诊断
在目前社会中,由于生活压力增大,节奏加快,抑郁障碍的发病率逐年上升,更由于医学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解了抑郁障碍。精神科、神经科以外的临床医师在临床中比以往更多地做出了抑郁障碍的诊断,但是我们在治疗前一定要详细地询问病史,了解病情、症状、持续时间等,并仔细观察患者的言谈举止,搜集相关信息,即不能轻易做出诊断,也不要漏诊。由于认识误区,一部分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患有抑郁障碍,就诊时回避掩饰,这时就要靠医师的敏锐观察力和有效的沟通能力了。
2.明确病因
虽然抑郁障碍的发病原因尚未明确,但是临床中寻找引发抑郁障碍的原因,即寻找发病诱因,抑或是寻找患抑郁的相关因素对于抑郁障碍的治疗非常重要,也关系到抑郁障碍的预后及是否复发。应该全面了解患者的生活起居、人际交往、婚姻家庭、自我认知、他人评价等。有时患者出于某些原因隐瞒一些相关的重要信息,这时需要在取得患者信任的前提下引导其说出病因。
3.明确原发继发
由于有许多疾病可以引起神经系统生理功能异常,出现情绪变化,导致抑郁的发生。例如脑血管病、癫痫、甲状腺功能减低、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等。一部分人在患冠心病、心肌梗死、恶性肿瘤、糖尿病、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后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心理上难以承受这一打击,而引发抑郁,甚至部分家属也会因家人生病而出现抑郁状态。而这部分人如果原发病经治疗能够改善,继发的抑郁状态也会随之好转,所以明确原发、继发有利于确立治疗方案,提高临床疗效。
4.明确轻重程度
通过采集病史、分析病因,了解症状后应明确疾病的轻重程度,以便于选择制定治疗方案。若病程短、程度轻者,一般以心理治疗为主,不用药物治疗或以药物辅助。若病程长或程度重者,单纯依赖心理治疗则疗效欠佳,还可能延误病情,出现不良后果,因而以药物治疗为主,且应及早开始药物治疗,尽快缓解抑郁症状。
5.动态观察
抑郁障碍属于长期、慢性病,症状时轻时重,易于反复,故用药需根据患者状况及时进行适当调整,对于难治性抑郁及时与精神科医生沟通,警惕患者是否有自杀风险。
(二)药物治疗
随着对抑郁障碍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抗抑郁药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由单一品种药物发展为多个品种药物并存。针对抑郁障碍的不同可能病因,医药界开发出相对应的多种抗抑郁药物,临床应用时要慎重选用。
1.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
广谱抗抑郁药,用于治疗各种抑郁障碍。毒副作用较大,具有心脏毒性,可导致传导阻滞、心律失常,中毒后可引起死亡,故临床应用时需定期监测血药浓度。药品价格较低,但需监测血药浓度使应用费用升高,目前临床应用较少。
三环类抗抑郁药属于突触前摄取抑制药,使突触间隙去甲肾上腺素(NE)和5-羟色胺(5-HT)含量升高而达到治疗目的。口服吸收快,血药浓度2~8 h达到峰值,半衰期(T 1/2)平均30~48 h,达到稳态时间5~14 d,大部分经尿排出。
(1)阿米替林(amitriptyline)。
适应证:情感性障碍抑郁障碍,更年期抑郁障碍,神经性抑郁障碍,器质性精神病伴发的抑郁症状,对伴有失眠的抑郁障碍效果较好。
用法用量:口服,小剂量开始,每晚1次,逐渐加量。治疗剂量100~300 mg/d,每日3次。
不良反应:由于抗胆碱能作用,可出现口干、便秘、视物模糊、排尿困难;可引起头晕、激动、心动过速、心电图改变、直立性低血压等;可引起肝功异常。
注意:严重心脏病、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者禁用;不宜与抗胆碱能药物及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
(2)马普替林(maprotiline)。
适应证:迟滞性抑郁障碍,激越性抑郁障碍及其他各类抑郁障碍。
用法用量:口服,小剂量开始,每晚1次,逐渐加量。治疗剂量100~300 mg/d,每日3次。
不良反应:可出现口干、便秘、视物模糊;可引起头晕、震颤、心动过速、睡眠障碍、过敏等;偶可诱发躁狂。
注意:心、肝、肾功能不全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慎用;不宜与抗胆碱能药物及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年患者剂量酌减。
2.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新一代可逆性、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毒副作用较小,用于治疗三环类抗抑郁药无效或电休克治疗无效的抑郁障碍患者。可使血液中酪胺浓度增加,产生大量儿茶酚胺,导致血管收缩,血压升高,因此服药时需限制食谱,减少食用含酪胺的食物。由于联合用药不良反应多,避免与其他药物合用。作用持续时间长,不利于根据疗效及时调整用药。
通过抑制单胺氧化酶对NE、5-HT和多巴胺(DA)的灭活,从而提高NE、5-HT和DA的浓度达到治疗抑郁障碍的目的。口服吸收快,血药浓度1~2 h达到峰值,半衰期(T 1/2)1~2 h。其典型药物有吗氯贝胺(meclobemide)。
吗氯贝胺:
适应证:不典型抑郁障碍,重度抑郁障碍、难治性抑郁障碍和焦虑障碍。
用法用量:口服,起始剂量100 mg/次,3次/d,缓慢加量,最大剂量为600 mg/d。常用剂量300~600 mg/d,3次/d。饭后服用可减少与酪胺的相互作用。
不良反应:失眠、头晕、口干、便秘、腹泻、恶心呕吐,可引起激越、焦虑、坐立不安,泌乳。严重时可引起恶性高血压,诱发躁狂或活化自杀观念,引发癫痫。
注意:高血压患者慎用。老年患者易出现不良反应,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的抑郁障碍患者。与其他药物合用有相互作用,特别是与增加5-HT能作用的药物如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SSRIs)合用可引起5-HT综合征,致死率较高,应避免合用。
3.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
用于治疗轻、中度抑郁障碍,不良反应小,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反应,有时可引起性功能障碍,服药后数周或数月出现勃起障碍、性高潮缺乏等,偶可诱发躁狂和激活自杀观念。起效慢,一般需服药2周后疗效才逐渐显现,但服药方便,每日仅需服药1次。大部分SSRI可抑制肝脏细胞色素氧化酶P450、CYP450同工酶,与其他药物合用有相互作用,但单一应用安全性较高,服药简单,临床广泛应用。
选择性抑制突触前神经元对5-HT的回收,增加5-HT的浓度,达到治疗抑郁障碍的目的。口服吸收好,不受进食影响,半衰期(T1/2)平均18~26 h,主要经肾脏排出,少数由粪便排出。给予全病程治疗。
(1)氟西汀(fluoxetine)。
适应证:抑郁障碍、强迫症、经前期紧张症、贪食症、惊恐发作、双相抑郁,还可治疗社交焦虑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
治疗剂量:抑郁障碍及焦虑症20~80 mg/d,贪食症60~80 mg/d。
不良反应:口干、恶心、便秘、腹泻、食欲下降,可出现头晕头痛、汗出、失眠、激越、震颤、过敏性皮疹,严重不良反应为罕见的癫痫发作、诱发躁狂和激活自杀观念。
注意:厌食症、激越及失眠患者不宜使用。肝功能异常和老年患者剂量酌减。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提高其血药浓度,后者应减少剂量。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
(2)帕罗西汀(paroxeline)。
适应证:抑郁障碍、强迫症、经前期紧张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广泛性焦虑。适于治疗患有焦虑和失眠的患者,以及焦虑抑郁患者。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起始剂量为10~20 mg/d,2~4周评定疗效,若服药6~8周无效,可每周加量10 mg。常用剂量为20~50 mg/d。
不良反应:口干、恶心、便秘、腹泻、食欲下降,可出现头晕头痛、汗出、失眠、激越、震颤、过敏性皮疹等,严重不良反应为诱发躁狂和激活自杀观念。
注意:不适于治疗睡眠过多、早发性痴呆、认知障碍以及伴有精神运动性迟滞的患者。不推荐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高脂血症、糖尿病患者。儿童慎用,肝肾功能异常及老年患者剂量酌减,无效停药时需缓慢。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提高其血药浓度,后者应减少剂量。与华法林合用增加出血倾向,需定期复查凝血指标。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
(3)艾司西肽普兰(escitalopram)。
适应证:抑郁障碍、强迫症、惊恐发作、广泛性焦虑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社交恐怖症、经前期紧张症等。
用法用量:口服,起始剂量为20 mg/d,缓慢加量,起效时间为2~4周,常用剂量为20~60 mg/d。治疗强迫症时应用最大剂量。
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食欲降低、恶心、腹泻、便秘、口干。性功能障碍,射精延迟、勃起障碍、缺乏快感等。可引起头晕头痛、汗出、失眠、激越、镇静、震颤等,罕见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出血等。严重不良反应为罕见的癫痫、诱发躁狂。
注意:不适于治疗睡眠过多、早发性痴呆、认知障碍以及伴有精神运动性迟滞的患者。不推荐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高脂血症、糖尿病患者,儿童慎用,肝肾功能异常及老年患者剂量酌减,无效停药时需缓慢。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提高其血药浓度,后者应减少剂量。与华法林合用增加出血倾向,需定期复查凝血指标。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