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活动设置
2025年08月10日
五、活动设置
思想政治素养类知识竞赛、征文评比、“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竞赛、文艺体育赛事、职业技能大赛等设置奖项活动。此类活动最低级别为系级,班级不可发起此类活动。院系活动通过到梦空间发起,省市级活动学期末认定。系里单独举办的活动自行发起,系里办初赛、院里办决赛的活动(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征文比赛等)按院级活动发起,参加系里初赛未取得奖项的设置“参与”积分,此类活动发布时间以决赛为主,不得提前发布;学院运动会比赛获奖、团体操、广场舞、方阵由各系自行发起,举办选拔赛的系可以给未获奖学生设置“参与”积分。
全院、全系集体参加的活动不加分。如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系迎新晚会观众等要求全体参加的活动。
全部活动以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和学院文件通知为主,如班会、心理活动以学生处工作计划为准,不在计划中的内容需要通过OA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