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活动分类

七、活动分类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分为七个板块,每个板块学分名称尽量符合以下板块类别要求(如果确实无法归类,可咨询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一)思想政治素养类

(1)形式政策与报告讲座等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党、团校培训并结业。

(3)思想政治教育类知识竞赛(如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和思想政治教育类征文评选。

(4)优秀团员、团干部、志愿者、桃李之星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认证标准。获得多项荣誉加最高分,不累计。

(5)团课、班会、团日活动。此项活动为班级活动,如果系级邀请专家领导主讲团课,可以归类为思想政治教育类系级活动。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报道。

(二)社会责任担当类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服务地区各项赛事。校内志愿服务活动班级社团级别的每次0.5积分,系级的每次1分,校外由指导教师填写申请单。班级大扫除、系里大扫除、寝室大扫除、分担区内扫雪属于班级集体劳动,劳动时间周属于劳动实践课程,不再单独加分。分担区外扫雪、参观校园宣传栏、打扫实训室、大型活动志愿者抬凳子等可以按照班级志愿服务发起活动,如重大活动需要发起系级以上志愿者活动,相关活动文件由系主任审核。

(2)注册志愿汇并累计时长达10个小时,每学期加2分,学期末团总支上报该活动加分学生名单,团委审核后,学期末由各系填写表格后统一补录。

(三)实习实践能力类

(1)劳动实践特别指劳动时间周,分数为1分,以班级为单位发起,每学期完成的班级发起1次。

(2)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按照班级、系、院、省、国家团队等级依次加分,班级由班级发起,系由系学生会发起,院、省、国家由院团委发起。

(3)团干部挂职锻炼由系里通过学期末申报形式补录,每年一次。

(四)创新创业能力类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由主办部门填写申请单后,由各系团总支发布。

(2)参加创业培训由主办部门填写申请单后,学期末由各系填写表格后统一补录。

(五)文体素质拓展类

(1)参加文艺演出、体育项目(非竞赛)等活动。文艺演出取消班级类活动,班级体育活动按照班会(素质拓展)发起,每次0.5分,由各系团总支负责审核。

(2)有奖项设置的活动按照获奖级别发布。

(3)参加运动会方阵、团体操、广场舞方阵加3分,展板方阵加4分。

(六)青年成长履历类

学生干部工作每学期加分1次,如果班级、系学生会、社团都有职务,不累计加分,只加其中最高项。护校队、宣讲团等按照系、院两级学生会部门发放学分。此项加分每学期末各系填表后统一补录。

(七)技能培训认证及大赛

(1)职业技能培训及证书,以取得的证书或成绩单为准,各系团总支书记审核。职业证书包括英语、计算机和专业资格证书。除此之外的证书加分由团委复审后加分。此项加分每学期末各系填表后统一补录。

(2)参与职业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