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与摄像艺术中光的运用

第二节 摄影与摄像艺术中光的运用

摄影、取景摄像作品主要是借助光完成的,通过光的作用,人的肉眼才能够看到镜框中物体和物体颜色。在没有光线照射的漆黑暗室中,无法捕捉到不发光物体的形态和颜色。而作为拍摄者来说,绝大多数拍摄对象是不能发光的物体。

在拍摄的摄影作品和摄像作品中,经常出现一种现象:拍摄后的画面颜色和肉眼看到的真实景色有些差别,有时候画面偏红或偏蓝,有时候变暗或过亮。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光对拍摄的影响。在同一个背景环境中,光线的强弱、明暗、方向、色温等属性也随着时间不同而不断发生变化。

由光线而产生的明暗变化为摄影、摄像艺术提供了艺术创作空间。在光的处理下,画面由最基本的物体受光面、阴影面和投影,发展成摄影的影调和色调。光线可以渲染画面的气氛。在摄影艺术中,气氛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造型气氛、戏剧气氛。造型气氛是指摄影师运用光、色、形、线等造型元素,创造一种画面的造型基调,如明快、欢乐、低沉、压抑、暖、冷、动、静等形成气氛,影响人的情绪。戏剧气氛指摄影师通过对造型气氛和天体气氛的表现,结合作品的内容,在画面中表现出一定的情感和气息,如表现人物的情绪、情感、外形特点,表现画面中所反映的人物关系情节,表现画面中人物活动的环境以及所反映的时代气息,环境气息,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的面貌[5]。专业的媒体工作者必须了解色彩的基本知识,认识光与色的辩证关系,才能把日常的摄影摄像工作中完成得更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