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诗词之倚声填词

(三)音乐与诗词之倚声填词

隋唐时期国家政权统一,各民族文化进一步融合,为音乐文化交流提供了必要条件。隋唐时期诗词和乐,进入“倚声填词”阶段,是诗歌与音乐长期磨合后更高层次的结合。

倚声填词之初,以诗为歌词的情况很普遍,宫廷乐工常以五言、七言绝句诗直接入乐演唱。薛用弱《集异记》所记载的“旗亭画壁赌唱”故事中,诗人与音乐家惺惺相惜,互为知音,正是开元盛世宫廷乐师以诗为歌的写照。乐史《李翰林别集序》中记载开元中玄宗、杨贵妃赏牡丹事:“上曰: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辞焉?遽命龟年持金花笺宣赐翰林供奉李白,立进《清平调词》三章,白欣然承诏旨。……龟年以歌辞进,上命梨园弟子略约调抚丝竹,遂促龟年以歌之。太真妃持颇梨七宝杯,酌西凉州葡萄酒,笑领歌辞,意甚厚。上因调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换,则迟其声以媚之。”

唐代大曲中也有直接纳诗入乐的情况。郭茂倩录唐代开、天间流行的大曲《水调歌》歌词十一段,第七段即是杜甫七绝《赠花卿》“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乐府诗集》卷七十九记载,《明皇杂录》中所录大曲《水调歌》中有一段歌词是节录李峤《汾阳行》诗末四句“山川满目泪沾衣,荣华富贵能几时。不见只今汾水上,惟有年年秋雁飞”。

无论四言、五言还是七言,用诗作为歌词演唱都具有一定局限性,有一定之句,必要在中间添上“和声”“泛声”或“散声”方可入歌。更有取诗中部分词相叠而歌,方成培《香研居词麈》中载:“唐人所歌,所五七言绝句,必杂以散声,如何可比之管弦,如《阳关》诗,必至三叠而后成音,此自然之理。”可见“以诗入乐”转型为“以词入乐”具有诗词与音乐发展的必然性,长短句为歌词是唐五代燕乐歌辞的重要发展方向。

文学史上“词体”的出现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完成的,唐五代时期的长短句入乐为宋代倚声填词奠定了基础。宋代“新声”竟繁的城市音乐环境促进了词的发展。《东京梦华录序》中记载的:“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真实再现了东京城市音乐的繁荣之境。“新声”不断更新,需要大量新词配合演唱,促进音乐与词并行发展。南宋姜夔、张炎既通晓音律,又擅文学创作,文人音乐家们在“倚声填词”的发展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