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中的文学形象

一、音乐中的文学形象

音乐可以依靠受众的想象,从而产生它的文学形象。表现文学形象的音乐作品主要包括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歌剧和歌曲,歌词本身是一种可以唱的诗,是文学作品的一种,是以这类带有歌词的音乐是最能表现文学形象的。当语言符号进入音乐之中,它就不再是诗歌、散文或是任何一种独立的文学作品,而是音乐作品中的一个元素。在中国文学史上,大量的文学作品被演唱出来,成为中国文学与音乐融合的典范。第二类是以文学作品为题材创作的交响乐。第三类是非文学题材的标题音乐。第四类是无词歌和叙事曲。

运用音乐元素可以来表现文学形象。通过象征性的音乐主题,能够暗示情节发展的过程。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天方夜谭》通过音乐描述文学素材中的四个故事及其人物。每段开始之前,都用小提琴独奏来象征主人公的聪慧与善良。此外,还可以通过具有特定含义的音调象征特定的事物。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中,用马赛曲象征着法国军队,从雄壮到支离破碎,音乐象征着法军的精壮和衰退。柴可夫斯基的作品《罗密欧与朱丽叶》,通过音乐性的冲突象征文学性的戏剧内容。最后,可以通过情绪气氛的渲染效果来暗示或象征的情节发展。以罗西尼的《威廉·退尔》序曲为例,在此之前,早期的歌剧序曲,是为了在正式演出之前,先为暖场而演奏的。罗西尼通过对这首序曲,向观众介绍了主要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