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

7 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

人类的童年期长于动物的童年期,这为儿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儿童在体力、智力、情感、社会性、道德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成人,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不能因为儿童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使他们被动发展。儿童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应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机会,在出生、发育、成长的过程中,成为自主的行动者,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上述各种儿童观既有时代的烙印,有些又并存于同一个时代;既有非理性、不科学的一面,也有较为合理、科学的因素。对其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批判性地加以继承与借鉴,将有利于正确地认识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