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教育思想

1 基本教育思想

蒙台梭利以她广博的医学、生物学、哲学心理学、教育学、人类学和精神病理学等知识为基础,在教育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教育理论,但“她未曾建立一个属于她的理论结构框架,以使后来的人容易遵循应用”。因此要想将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仅归纳为几个原理是远远不够的。

1)发现儿童

她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发现儿童的“生命的法则”,帮助儿童发展生命,她对于儿童有新的认识,并不把儿童看作未成年的“小大人”,而是看成与成人互为相反的两极。“儿童是成人之父,而且是现代人的教师。”而作为教育工作者所能做的,只是为儿童预备一个适当的工作环境、活动场所。蒙台梭利的学生史但丁在《蒙台梭利教育革命》中有一段论述,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蒙台梭利教育原理的根基。他说:“常有人问我何为蒙台梭利教育的主要原理?我最初归纳为一句话,即通过感官及感官训练的教育。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想,也许是以自由为原则,在一个预备的环境中的教育能包括更广泛的内容。但到了蒙台梭利晚年之时,她又强调另外一个原理。而这个原理可能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儿童与成人的本性是不一样的。”

2)自由的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要建立一种合乎科学的教育,其基本原则是使儿童获得自由,使儿童从妨碍其身心发展的障碍中解放出来,使儿童的天性得以自然地表现。因此她非常重视儿童的权利和价值,反对传统的班级和统一教学。在“儿童之家”,不采用固定的班级制度,只采用大体的分组,让儿童自由选择教具,做自己愿意做的活动;教师一般对儿童的活动不加以干涉或帮助。这种自由不是盲目的、放纵的,而是积极的、负责的。儿童在活动过程中要严守秩序,让儿童感到自治与责任,从而培养其自律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