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机构参与社区工作

3 学前教育机构参与社区工作

199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在《规程》中,增加了社区工作部分,如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又再次强调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由此可见,一方面社区组织应充分发挥好学前教育机构的作用,尊重这个队伍的智慧与力量,另一方面幼教机构也应主动依靠社区,采取多种措施,发挥本身功能,为社区广大群众服务。

1)建立定期联系制

幼教机构定期向社区领导汇报托幼机构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主动提出托幼机构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计划,如绿化美化环境,协助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宣传慰问活动等,争取社区领导的支持与合作。同时积极反映群众需要,如要求社区改善儿童公共活动的环境与条件,扩大运动场地和体育游戏器械,丰富美工活动室、阅览室,开展亲子共乐活动等。托幼机构要协同社区内家长,共同教育好本社区儿童,推进社区内已经建立的和谐关系,创建稳定、和谐、团结的环境氛围。另外,要教育本园儿童在社区内认真遵守集体规则,保持社区环境整洁,推动邻里间的相互尊重与合作,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使家长与教师一起努力成为负责任的社区成员。

2)动员社区力量共同办好托幼事业

社区中蕴藏着丰富的人才宝库,如居民中的科技、医护人员、已退休的老教师、老劳模等,他们很爱孩子,乐意参加托幼机构的教育活动。动员社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托幼机构一定的支持可以显示企事业对公益活动的热情,提高企事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凝聚力。

3)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公共设施与教育资源,开展联合教育活动

许多学前教育机构与附近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制度化的共同教育机制。如南京市鼓楼幼儿园一直与附近的市少年宫、鼓楼公园、紫金山天文台、鼓楼邮局、第三人民医院、鼓楼百货公司、市消防支队、武警部队、鼓楼小学等共同订立计划,定期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4)因地制宜,发动专业力量,指导非正规托幼组织的活动

利用托幼机构的场所、设备和有经验的教师等辅导社区内的家庭活动站、亲子游戏小组,吸收散居的2~6岁儿童和家长双休日来园、所活动。

5)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开办多种社区活动

托幼机构可以社区家长学校为阵地,帮助家长学校举办讲座、专题讨论、印发资料、办宣传栏等,向社区群众或散居儿童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他们举行表演会、运动会、为灾区献爱心晚会等。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参与社区教育工作,既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融治各方面的关系,赢得更多对托幼事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的人,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又可以拓宽办园渠道,灵活利用社区内人才力量和教育设施,改善园所条件。在参与社区活动的过程中,也展示了托幼机构自身的力量和精神面貌,既锻炼了教职工的实践能力,也给孩子们提供了更多的表现才能的机会,使幼儿园保教人员更贴近社区,了解家长,联系群众,教育好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