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通过非官方渠道进入巴西的契约劳工与自由劳工
历史上中国的出国劳工,主要是“契约劳工”和“自由劳工”两大类型。过去到拉美的华工(特别是在种植园里劳作的华工),大部分是以超量体力付出为代价换取微薄收入的“苦力劳工”。“契约劳工”较大批量地流入拉丁美洲地区,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实际上,早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人已经小批量地流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他们的身份应是“自由劳工”。
中国人开始移民巴西,是从1808年葡萄牙国王若昂六世(João Ⅵ)宣布开放巴西并准许外国人移居开始的。那时候中国人以茶农身份踏上巴西这块遥远而陌生的土地种茶和传授茶艺。虽然人们仍不十分清楚他们的出国细节,但可以肯定他们是从澳门出发,走澳门—南海—印度洋—大西洋航线,最后到达当时的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按照正常航行计算,全程需要3~4个月。由于中国茶农的到来,巴西成了拉丁美洲国家中较早有“自由华工”的国家。
至迟在19世纪50年代,巴西同时出现了“契约华工”和“自由华工”。“契约华工”是正式签订了“契约”才从中国运送进来的,一般由巴西的民间移民公司从中国招聘,带有半官方性质。到巴西去的“自由华工”移民渠道,一是通过政府间的合法协议/条约引进,但因屡遭清政府消极对待,两国间的合法移民协议/条约一直没有签订,故这条渠道是虚拟的;二是通过“非法”渠道,晚清时期移居巴西的华侨,一般是通过巴西当地移民公司与以澳门为基地的中国地方人口贩进行暗箱操作;三是原先的“契约华工”在其契约期满后转换身份而成,缘起于“契约华工”期满后不愿意马上回乡而在原居住地继续寻找工作,乃至后来违背初衷而永久栖身巴西。可见,“契约华工”只有在苦苦熬过了“契约”年限而成为“自由人”后,才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很多“契约华工”是“自由华工”的前身。实际上,几乎所有“契约华工”在转身为“自由华工”之初,只有身份上的自由而已,物质财富上一无所有。他们都渴望在契约期满后再通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打工,赚得一点像样的财富,方有面目回乡见家中妻儿父母和村中“江东父老”。于是,很多人先是在当地落脚,靠走街串巷贩卖小商品维计。大部分“契约华工”获得人身自由后的打工范围,都以他们原先作为“契约华工”时所在的地区为中心。
晚清时期到巴西去的华侨,大部分属“契约华工”。他们多来自粤、闽沿海地带。这些地方一次次出现出洋潮,起缘于19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和加拿大相继发现金矿,以及两国相继修建太平洋铁路。来自广东沿海地带的华侨,在前去北美的同时,也有人来到拉丁美洲(既有按照出国“路线图”来的,也有误上了船到了拉美后将错就错的)。他们的身份多为“契约华工”。
到巴西去的“契约华工”,当时从澳门出发到达目的地,一般要在海上航行4个多月。既往的研究表明,西方各国航运商为了攫取暴利,拼命超载,草菅人命。苦力船上的饮水、伙食和卫生条件极差,航程中华工的死亡率很高。在巴西,他们必须在种植园、农场或工地如牛似马地劳作,过着奴隶般的生活。由于劳累过度,契约期未到便惨死异乡的人比比皆是。根据一些资料估测,巴西很多“契约华工”的生活条件可能比其他一些拉美国家的华工略为优胜,但巴西的“契约华工”也多是被招工头以花言巧语蒙骗而来的,这一点与其他拉美国家的“契约华工”并无二致。很多穷愁潦倒的人也很容易相信工头的话。他们无一不希望到巴西辛苦干上几年,发一笔大财,然后腰缠万贯地荣归故里。但这只是镜花水月,美梦一场而已。等到了巴西后,他们只能如牛似马地干活,酬劳微薄,其待遇比当时的黑人好不到哪里去。
1855年1月19日,作为巴西帝国公共土地总管的路易斯·佩德雷拉·杜·科托·费拉斯(Luiz Pedreila do Coutto Ferraz)在巴西拟通过英国输入6000名中国垦农。他致函巴西驻英国公使塞尔西奥·特谢拉·德玛塞多,要他同伦敦、利物浦等地可靠、信誉好的任何一家大商业公司商谈招聘中国垦农的合同条款时,要参照1854年12月19日的《巴西帝国政府关于招聘中国垦农合同条款的指令》。这个指令的内容很多,提出了关于招募垦农的条件,但一个重要特征是多数条件只有上限而没有下限,或者说只有“封顶”而没有“保底”。1855年5月14日,该总管在回复巴西驻英国公使德玛塞多3月7日来函时,也提出诸多限制性警示,例如,“在合同中不要写上在中国人合同期满后由政府应承担他们的回程费用,而应是由他们自己本人全部自付。”(第4条)“政府绝不给登船垦民发补贴,只发给安全抵达巴西的那些人。这些人的费用由政府负责,账单应呈送王室。”(第6条)[11]当然这只是警示,未必实行,但从中仍可看出巴西在引进“契约华工”时是十分苛刻的。
由于巴西“契约华工”招工的相对隐蔽性,今天已经很难知悉19世纪“契约华工”的大略人数,同样也很难知悉19世纪“自由华工”的大略人数。可以肯定的是,“契约华工”的招工一直断断续续地进行,甚至到1893年巴西因“辣达略事件”断了官方在中国的招工之路后,私下招工之事还时有发生。
如上所述,“契约华工”的身份只是就他们入境后一段时期(一般是5~8年内)而言。所有的“契约华工”都不可能是“终身制”的。他们在苦苦熬过卖身年限后,一般都可以成为“自由人”。一旦有了“自由人”身份,就有了在当地自由经商或打工的资格。大部分人会靠走街串巷贩卖小商品维计。他们叫卖鱼虾、角仔(即油角,广东的一道特色小吃)、扇子、纸风车、鞭炮等,也有人开烟火鞭炮作坊、洗衣店、角仔店,等等,总之,不一而足。但实际上,对于“契约华工”来说,希望在期满后再做一段时间自由打工,赚上一笔钱然后回乡的想法是一个大“陷阱”。在此过程中,很多人筚路蓝缕而所赚无多。大多数人的日常所得只能勉强糊口,不少人穷困潦倒,有人染上了赌博和抽鸦片恶习,有人闷闷不乐,抑郁而终,有人被瘟疫夺去了生命,甚至有人厌世自杀。最后能苟存于俗世者,多因山迢水长又身无分文而无缘还乡。绝大多数人的结局是清贫一生,其中不少人在青壮年之时就与当地女子(多是黑人女子)结婚生子,他们走到这一步,还乡之梦已然淡薄。所有无法回乡的华侨,精神世界肯定是痛苦的。
在“废奴”运动浪潮中,巴西在19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出现了一批半官方的主要聘用中国劳工的移民公司。这些移民公司有大有小,多集中在首都和一些大城市,相互竞争,各显神通。它们与政府的关系或紧密,或松散,因受制于各自的条件,招聘中国劳工的能力大小有别。笔者认为,由于当时巴西不同的种植园和农场所需要的中国劳工人数不一样,从数以百计到数十名不等,移民公司要根据劳工市场的需要进行招聘。但由于巴西与中国距离遥远,信息不畅,故移民公司很难使中国一边的劳工招聘与巴西方面的市场需求紧密对接。为此,移民公司采取了先招后用的方式,即先通过相关渠道向中国方面招工,人数并无规定。待将劳工运送到巴西之后,再根据需要分遣到各地种植园和农场,供雇主选用。这对移民公司来说并无不便,因为当时劳工市场供小于求,移民公司招到的中国劳工不愁雇不出去,反而还可以待价而沽,得到比预期更好的价码。当时相当一部分中国劳工到了巴西后,在进入种植园等工作场所的最初一段时间内,需要经过一个“市场拍卖”的过程。公司与劳工购买方进行劳工价格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是有中国劳工在场的,也可能是中国劳工不在场而直接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虽然当时巴西对外来劳动力的整体需求巨大,但劳工能否被移民公司卖到最好的“价码”,还视乎劳工的体质(包括个头、体力)和技能等要素。有迹象表明,在还没有被“拍卖”出去之前,有的劳工被派去做一些与原先计划不沾边的工作,公司从中发一笔“横财”再说。按照现有零星资料来看,当时移民公司从中国招到巴西的劳工,很可能是被整船“拍卖”的。这是因为,巴西种植园等招工场所的劳工买主通常批量地需要中国劳工,而中国劳工整船来到巴西,很多人是同乡甚至是亲戚,不愿意被拆分而后买卖。此时,他们仍然希望一起出洋打工,一起买棹返乡。实际上,移民公司在中国劳工市场上虚哄承诺或乱承诺的“乱招工”怪象,对中国劳工十分不利。很多劳工到了巴西后因一下子找不到工作,或生活条件与原先承诺相差太远,就进行集体抗议、罢工甚至发生出走等现象。要处理诸如此类的事故,对移民公司来说十分头疼。事实表明,不是所有移民公司对这些现象都有能力处理妥当,大小事故经常发生。这也是后来有一部分中国劳工在巴西找不到工作,流落街头,乃至渐渐淡去回乡之念而在巴西留下来的一个原因。
这里有一个案例。《里约热内卢日报》在1855年2月19日刊登的一条消息称,将有中国劳工移民“萨普卡亚岛下船上岸,(有意者)可以在那里雇用他们的服务,或者到里约热内卢市中心的右马路(Rua Direita)70号,曼努埃尔·德·阿尔梅达·卡尔多索(Manuel de Almeida Cardoso)先生的办事处(商谈)雇用他们的服务”。[12]曼努埃尔·德·阿尔梅达·卡尔多索应就是这家移民公司的里约办事处的负责人,不排除就是公司老板。《里约热内卢日报》这则为中国劳工寻工的消息是他以公司名义刊登的。从广告来看,这些华工可能属于先招后用,即在澳门那边有招工公司招工,招满预定人数后,通过航船将他们从澳门运送到里约热内卢。里约热内卢这边早有劳工办事处在为他们寻找雇主,曼努埃尔·德·阿尔梅达·卡尔多索就是其中之一。他刊登广告显然就是为这批即将登岸的华工寻找雇主。从这种“招工”与“寻工”脱节的安排可以看出,巴西当时确实十分需要中国劳工,从中国招来的劳工不愁雇不出去。估计当时里约热内卢还存在着其他为刚到的华工代办寻工手续的办事处。从这则广告还看不出这批劳工是不是首批从中国自由招聘的劳工,但应是巴西较早一轮从中国招聘的自由劳工。
又据记载,1855年2月9日,从中国招到的一批华工共303人,乘美国的“埃莉萨·安娜”号轮船到达巴西。同年6月25日,巴西政府通过曼努埃尔·德·阿尔梅达·卡尔多索与美国波士顿的桑普森-塔潘公司签署合同,拟在18个月内从中国输入2000名劳工。这些劳工的条件是体格健壮,为人朴实,无抽鸦片恶习,年龄12~35岁,夫妻优先,月薪4~5美元,外加生活补贴。[13]不过美国人并没有完成2000名中国人的引进,只有368人被运达里约热内卢,分发给对中国劳工充满热情的巴西农场主。这是该美国公司向巴西运送的唯一的一批中国人,因为美国政府随后就禁止美国人参与贩运中国劳工活动。[14]1856年3月19日,这368名中国劳工先乘美国“萨拉”号轮船离开黄埔港,后乘“帕拉瓜苏”号军舰抵达里约热内卢,病号被直接送往医院。4月14日,洛盖列博士雇用42名劳工到他在里约热内卢州的马热甘蔗园劳动,但两个星期后,就有34人抗议伙食差,没有按照合同供应猪肉,工资低;庄园主若阿金·马诺埃尔·德萨也雇用了一批劳力到里约热内卢州的皮拉伊种地,这批中国人也抗议伙食极差,月薪由开始的10美元降至5美元,甚至还有体罚,警察当局予以证实。此外,1857年,里维耶雷工程师雇用6人,里约热内卢植物园雇用16人。据巴西历史学家玛利亚·若泽·埃利阿斯在一篇题为《关于19世纪中国劳工与劳动力问题辩论》(1971年9月18日)的文章中说,这批人不久之后成了在里约热内卢街头上流浪的乞丐。除18人外,其他人都进了“皇城劳教所”。[15]
根据上面所说的情况,这其间巴西可能招了多批中国劳工,每一批人数不一。各批华工可以看作是这其间巴西首轮尝试自主招收华工的组成部分。从移民公司的意愿和效果看,招工似乎不算成功,理由是招来的华工并不完全按照公司的安排寻找雇主,甚至出现逃亡现象。劳工逃亡对移民公司信誉的打击是很大的。1857年2月某日,《里约热内卢日报》刊登的一则消息,大意是,有5个华工逃亡,其中一个叫阿才(Atoi),看上去20岁左右,身高正常,圆脸,喜欢笑,剪短发,会说一点葡萄牙语;另一个叫阿九(Akau),看上去25岁,长脸,正常身高,留短发,有小胡子,会说一点葡萄牙语和英语。怀疑他们正与其他中国人一起前往伊瓜苏。任何人如果发现他们并把他们带到Rua d’ajuda 61号[16],会得到酬谢。如果有人窝藏,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17]从时间来判断,这5名逃亡华工可能是上面所列的1855年招收的三批中国劳工(曼努埃尔·德·阿尔梅达·卡尔多索所属的公司、桑普森-塔潘公司、乘“帕拉瓜苏”号军舰抵达者)中某一批的其中5人。记载说,他们会说一点葡萄牙语,这说明他们可能不是当年(1857年)才到巴西的,至少来了一两年(与1855年的招工时间吻合)。他们显然是因为移民公司与农场主的契约问题才被登报缉拿。招工的巴西公司是一个半官方的移民公司,农场主如果对招收的华工不满意,可以中止合同。至于这些华工出逃的原因,最大的可能是其时巴西废除奴隶制未久,农场主仍习惯于用过去对待黑人奴隶的方式对待华工,因而激起了华工的反抗。有的消极怠工,有的出逃。没有进一步资料说明这5人乃至其他华工的后续情况,这是巴西第一次从中国招工,虽然当时巴西急需劳工,但这次招工失利促使巴西方面加强了对招收华工过程的管理。
1893年,巴西因“辣达略事件”断了官方在中国的招工之路后,私下招工之事还时有发生。例如,1893年10月16日,巴西里约热内卢州在澳门非法招募的475名中国劳工乘德国“Tetartos”号轮船离开澳门,于12月6日抵达里约热内卢港。据巴西外交部资料,这批中国劳工被分配在里约热内卢州务工。里约人一反常态,纷纷表扬这批劳工,里约热内卢州州长称赞他们是该州最好的劳工。《商报》赞扬中国劳工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一天洗两次澡,聪明、能读写中文,是理想的劳工,很少有人因偷母鸡而被抓。一些雇用中国劳工的庄园主也表示,认为中国人“认真”“听话”,完全遵守卫生规定,了解许多块根植物,劳动表现也不错。[18]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战争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巴西在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的招工倾向。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了,国家地位一落千丈。本来,在清政府看来,西方和日本都是“蛮夷”,远比不上具有数千年教化礼仪(文明)传统的中国。但在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的话语权迅速丧失。日本打着“文明”的旗号,称甲午战争是“文明”对“野蛮”的战争,并操纵“文明”话语,影响西方舆论。这种颠倒黑白的“文明”话语,当时成为国际舆论中一种潜在力量,甚至作为一种强加给中国的话语暴力。[19]已经来到巴西的中国劳工的地位也不可能不受影响,难免更受居住国社会的冷眼,尤其是在与日本劳工的对比中处于下风。
晚清时期关于巴西自由华工的资料很少,中国官方记载更少。傅云龙[20]在他写的《游历巴西图经》中留下了不少关于巴西华侨的有价值资料。当时傅云龙对巴西华侨的状况表示关心,他考察了华侨会馆和华工劳动的茶园。据他说,当时在巴西首都有500名中国侨民,他见过一位名叫李迟棠的江苏华侨,其祖父和父亲曾在贵州做过官,其兄仍在广东。李迟棠应是由于1882年以后美国实行“排华法案”,在美国生活越来越困难才从旧金山迁居巴西的。江苏只是李迟棠的故乡,他本人很可能是在外省出生的,且他的出洋地也可能是在广东。他自幼出洋,到了美国旧金山,之后又赴古巴、巴西,表明了当时华侨可以在美国、古巴、巴西几地之间自由来去。出身于“名门”的江苏华侨李迟棠在巴西“乐不思蜀”,隐约表明华侨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生存环境,也可能过得不错。有趣的是,这样一位有“官吏子弟”出身背景的老资格华侨,漂洋过海到了遥远的他乡,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出国已经蔚成风气。当傅云龙劝其时正在里约热内卢做厨师的李迟棠回国时,他不置可否地“漫应而去”。显然,李迟棠已经久经风霜,习惯了海外生活,归乡之念已然淡薄。此外,傅云龙还见过另一位叫郑东秀的华侨。他曾在前中国驻美公使陈兰彬的公使馆工作过,来到巴西后,以开饭馆维计。傅云龙还了解到,当初巴西茶园[21]由20余名华工管理,到他看到时已经没有华工,茶园遂荒。当时巴西的园林、农田、矿山都迫切需要劳动力,他认为华工“价廉可用”。[22]
当然,那时从美国到巴西来的华侨,肯定不只李迟棠和郑东秀两人,更多的无名华侨也来到了巴西。只是已时过境迁,当年有多少华侨从美国来到巴西已无从查考。顺便说明,那时候从美国来巴西的华侨,很可能是单程的。由于美国在1882年“排华法案”实施后对进入美国的中国人严加检查,华侨出境易而入境难,但在巴西,则出入境都容易得多。那个时候从巴西到西印度群岛一些地方(如古巴、牙买加和特立尼达等地),已有航线直接或间接连通。巴西东海岸城市到南美洲北部海岸其他国家(圭亚那、苏里南和法属圭亚那等)也很容易。这些地方有华侨迁居巴西,也不难理解。就傅云龙提供的资料来看,在当时巴西首都这个有一定典型性的华侨社会中,虽然其职业和经济结构无从得知,但从华侨的社会规模——500多名华侨来看,可以说已经是一个足够大的群体。
资料表明,在19世纪,已有近万名中国劳工在巴西劳作,从事各种职业。大部分人居住分散,比较集中居住的地方是里约热内卢市、圣保罗市、新伊瓜苏市、巴纳纳尔市、贝伦市(Belem),以及米纳斯吉拉斯州东北部、巴伊亚州(Estado de bahia)南部等地。这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贝伦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有中国移民。[23]贝伦市是巴西帕拉州(Pará)首府,建于1616年。该市位于亚马孙河口,是该流域内河与海洋航运网的中心城市和进出口中心,也是巴西东部海岸线上最北部的城市,华侨到达这里的时间较晚是合乎情理的,但贝伦市出现华侨则标志着传统华人在巴西的生存发展区域已形成了在东海岸的基本覆盖。巴西虽然面积广袤,华侨的居住地域基本上是东部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以及以这些城市为中心向内陆延伸的城市,至今仍然如此。
这里应该指出,在晚清时期,几乎所有移民巴西的华工,在到达巴西后都没有留下姓名。这不是因为他们全都是故意隐姓埋名,而是因为葡萄牙当局一开始就要求他们将名字改为目的国名字入境,这在世界上殊为罕见。更麻烦的是,他们入境后,继续使用改换后的名字,今天只能猜测他们在熟悉的人群间(如乡亲间)才会彼此呼唤原先的中国名字。如陈太荣、刘正勤所指出,华工入境时均使用葡人姓名,这使得他们的后代难以查询。[24]对后来的研究者来说,其后果是造成华侨华人人口数字的损失,特别是对华人后代的统计,更会造成人口数字的减少。越往后,就越少人知道他们的祖上是中国人。
中国劳工中使用过中文名字的唯一例外是《1808—1822年外国人登记簿》里的一则记载:“从卡拉韦拉斯来了四个中国人,他们将住在阿劳若阁下的家里。他们没有一个人有外文名字,他们出示了护照,并用中文签下了名字。”巴西20世纪最重要的历史学家之一若泽·奥诺里奥·罗德里格斯(José Honório Rodrigues)在巴西国家档案馆1960年出版的《1808—1822年外国人登记簿》中,在上述中国人登记后面加了一个注释:四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名字的拼音(Chou Shian,Chou Liang,Huang Tsai和 Huang Ming)是请(巴西外交部)二等秘书本雅明·B.图(Benjamin B.Tu)翻译的,可能本雅明受中国方言的影响,把“赵”翻译成了“Chou”。巴尔卡伯爵的管家则是这样登记的,“9月10日,埃尔内斯托·克拉梅尔,德国人,卡拉韦拉斯居民,乘‘拯救圣母’号船来,单身,39岁,是国务大臣安东尼奥·德·阿劳若阁下的熟人,将住在他的家里”。他们4个人是1809—1815年在巴西的300多名中国人中唯一没有使用葡文名字而留下中文名字的中国人(今天《1808—1822外国人登记簿》上还有其中文签名)。[25]再结合后来巴纳纳尔所有当地中国人都没有中文名字,而只有葡文名字的现象(有的华侨还用“中国”做名字),则可表明,19世纪到巴西的中国人不能使用中文名字而必须改为葡文名字可能是一种不成文“规矩”或习以为常的“惯例”。如前文所说,这一现象的后果是十分明显的:中国人取了葡萄牙文名字,从名到姓都全盘当地化,虽然在第一代甚至第二代都还可以自认为是中国人,但到了第三代以后,华裔意识必然逐渐淡化,他们就很难也不愿意再以中国人自居了。对于他们来说,更愿意认同自己是巴西人。由于这个缘故,巴西公开透露的历史上的华侨华人数量(主要是包括后裔在内的传统华人数量),可能会比实际存在的人数要少得多。例如,根据上面关于传统移民时代的统计,直到1949年,旅居巴西的华侨华人未超过1000人。笔者认为这个数字是被严重低估了,很多第三代以后已经融入当地的使用葡文姓名的华人极可能没有被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