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引进契约华工的背景

一、古巴引进契约华工的背景

进入19世纪,古巴的农业迅速发展,蔗糖产量跃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其最大的竞争对手海地于1791—1805年爆发独立战争,蔗糖的价格随之持续上涨,古巴岛上的甘蔗种植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到了19世纪30年代,古巴蔗糖业逐渐步入机械化时代,加上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甘蔗种植园和糖厂的规模不断扩大。1840年,古巴的蔗糖出口量增长至161248吨,占世界总产量的20.87%,使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蔗糖生产国。[2]然而,英国取消了数百年来的非洲奴隶劳动力贸易并废除奴隶制后,岛上的甘蔗和咖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都面临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双重难题。而此时的中国刚刚经历鸦片战争,经济发展停滞,人口压力下的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批青年劳动力过剩。此外,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大量农民在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流落海外谋求出路。1842年,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开放厦门、福州、广州等通商口岸,为西方殖民主义者提供了契机。因此,西方殖民主义者与古巴种植园主互相勾结,把目光紧盯在勤劳肯干的中国人身上,掀起华工大规模输入古巴的浪潮。

1844年,古巴经济发展委员会曾派人到中国考察引进劳动力的可能性。报告的反馈是,中国劳工品质纯朴,他们认为满意。1846年3月,英国朱利塔公司(Zulueta and Company)向委员会提出倡议,将1000名中国劳动力引进到古巴岛,并签订八年的契约,其中每人每月工资4比索,餐饮与黑奴同等待遇,而每运送一名华工,该公司净赚170比索。不久后,委员会与朱利塔公司驻哈瓦那代表乔基安·阿林达先生(Joaquín Arrieta)就运进华工的价格、运费、妇女儿童人数、买主应付的价钱等问题进行洽谈,达成协议后草拟合同。古巴总督康德·维兰纽瓦(Conde de Villanueva)批准从白人移民基金中拨出10万比索来支持中国劳力的引进工作。与此同时,订购中国劳动力的古巴庄园主名单也已经收集完毕。最终,经济发展委员会和苏鲁埃塔公司商定的结果是,第一批运送华工的人数减少为600名,但今后若再引进中国劳动力,那么该公司享有1400名华工的优先运送权。此外,合同中增加了一条,契约华工若病假超过15天,则停发工资,而生病期间的食宿和医疗费用均由“主人”承担。[3]

1847年7月3日,西班牙女王伊莎贝尔二世(Isabel Ⅱ)颁布《诏书》,正式批准古巴岛引进华人劳动力。女王在《诏书》中强调,根据以往雇用菲律宾华工的经验,“那些亚洲人性情温顺,勤苦耐劳,艰苦朴素,能吃苦,适合从事繁重的农业劳动,且易于适应酷热的气候”,而且在工资便宜情况下,华工的劳动成果足以“补偿运费高的不足”。极其宝贵的是,华工都服从所在国政府的管理。因此,引进契约华工是“解决古巴农业缺乏劳动力问题”的有效措施。此外,西班牙当局认为中国人身在异国他乡,很难应付突如其来的不幸事件,所以特别委任身为委员会主席的陆军上将“像《圣经》说得那样以仁爱之心善待他们,必须严格履行合约的一切承诺,使他们得到合理的待遇。为女性找到适合的工作,并满足华工在宗教信仰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4]

其实在女王颁布谕旨前一个月,第一艘运载着前往古巴的契约华工的“奥奎多号”帆船已于1847年6月3日从厦门起航,并且经过131天的航行,将206名中国青壮年送达古巴首都哈瓦那附近的港口。[5]换而言之,在未得到王室的正式批准前,苏鲁埃塔公司就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招工引进工作。然而,在“奥奎多号”和“阿吉尔公爵号”两艘船先后将第一批华工运送至古巴后,由于种植园主们对雇用的华工反馈差距较大,贩卖黑奴的商人也表示反对,经济发展委员会决定暂停中国劳工的贸易。然而,由于缺乏大量劳动力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851年8月5日,经济发展委员会的成员们详细讨论了曼纽·比·佩利达(Manuel B.Pereda)提出的引入华工的计划。经过研究,11月22日的报告中表示“政府和经济发展委员会应给予大力支持”。此后,维罗多·华多普公司(Villoldo Wardrop y Compañía)也提出只要委员会担保付款,他们就可以运进6000~8000名18—40岁的华工,每人售价120比索。[6]到了1852年2月3日,一大批知名的种植园主在委员会开会时递交申请书,督促尽快引入中国劳动力,并且预订6000名华工。最后,委员会决定同时和上述两家公司合作,规定两家公司各运送华工3000名,每人卖价125比索。种植园主每领取一名工人,须预付90比索,余款在三个月内付清,华工在中国境内预支的费用(不超过16比索),也由种植园主支付给运送公司。宗主国方面,1851年11月3日,西班牙王室对古巴运进华工一事表示赞许,并且命令每艘船必须为每名华工储备每天2磅[7]的大米,160天航程的分量外还要多储存一些以备不时之需。[8]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第一次有关华工旅途安排的规定。但是除上述两家公司外,还有数十家公司申请运输华工,这些公司均没有得到西班牙王室的批准。1853年,古巴重新大规模地引进契约华工,并一直持续到1874年。1854年3月22日,西班牙皇家谕旨核准古巴当局于前一年12月23日草拟的《古巴引进华工管理条例》,[9]条款内容充满了对中国劳动力的剥削,还增加了华工和雇主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正式奠定了华工近乎奴隶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