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告

  一、警告

  (一)警告的含义

  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不得再犯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

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中最轻的一种,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的人,它属于申诫罚。警告处罚的特点在于:它并不剥夺行为人的实体权利,而是通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精神上或者名誉、信誉等方面的惩戒,教育违法行为人,促使其认识到错误,提醒其警惕和检点自己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其再次违法。

  (二)警告的适用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能够单独适用警告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约占处罚总项的8%。单独警告处罚一般适用于初次、偶尔违反治安管理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危害程度不大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警告应当单独适用。但是,对于各种侵犯公民财物的行为和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的行为,警告可以和罚款、没收合并适用。(https://www.daowen.com)

警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向行为人宣布和送达。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警告处罚时,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三)警告处罚与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的区别

  警告处罚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谴责,并告诫行为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不再重犯。批评教育,一般是指出其行为的错误之处,并令其改正,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警告处罚尽管具有批评教育的性质,但不是一般的批评教育,警告处罚是依法实施的处罚方法,具有法律强制性,被处罚者须承担受警告处罚引起的法律后果,如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警告处罚也不同于警告处分。警告处分,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对违反行政纪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当事人给予的政务处分,两者的实施主体、适用对象以及制裁依据都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