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
(一)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概念
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赌博,是指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
(二)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认定
1.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3—5项的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参与赌博人员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既包括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人自己营利为目的,也包括以他人营利为目的,但他人仅指共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不包括参赌人员。在实践中,对于尚不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也应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赌博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根据《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的规定,赌资,是指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赌博活动中,分赌场、下级庄家或者赌博参与者在组织或者参与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庄家或者赌博公司交付的押金,应当视为赌资。用作赌资的财物可以是纸币、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其他动产或者不动产。赌博财物的交付一般为当场交付,有的是事后交付,行为人采取哪种方式赌博或者交付财物不影响赌博行为的成立。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主要指两种情形:一是参赌人员人均赌资较大;二是参赌人员个人的赌资较大。何为赌资较大,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地区经济状况和当地公众接受的数额来确定。
(三)赌博与相衔接犯罪行为的界限(https://www.daowen.com)
赌博行为与赌博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1)行为方式不同。赌博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赌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聚众赌博,是指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进行抽头渔利的行为,本人不一定参加赌博。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①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②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③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经常赌博,或者以赌博所得为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以赌博为业的人,俗称“赌棍”。
(2)行为主体不同。赌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参与赌博的人;赌博罪的主体则不一定直接参与赌博。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参加赌博的人除以赌博为业的情形外,无论其赌资数额多大,均不构成赌博罪,但可按赌博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情节和赌资大小不同。赌博行为必须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赌博罪并未要求赌资较大。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只要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即可构成赌博罪。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对聚众赌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实践中,应注意“情节严重”的范围,包括: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为赌博提供条件“情节严重”:①设置赌博机的数量或者为他人提供场所放置的赌博机数量达到有关规范性文件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标准的50%以上的;②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③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为赌博提供条件的;④为未成年人赌博提供条件的;⑤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⑥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赌博机的;⑦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⑧组织、协助他人出境赌博的;⑨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做庄、兑换筹码的;⑩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赌博“情节严重”:①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②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的;③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