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侵犯隐私
(一)侵犯隐私的概念
侵犯隐私,是指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隐私权,也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个人享有的隐私不被公开、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隐私权是《宪法》与法律规定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
(二)侵犯隐私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和隐私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隐私,是指受法律保护,不愿被公众知悉的个人生活秘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健康状况等,既包括通过合法途径知悉的他人隐私,也包括非法知悉的他人隐私。偷窥,是指行为人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有的是在隐私场所直接偷窥,有的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来偷窥他人隐私。偷拍,是指行为人趁当事人不备,利用照相机、手机、摄像机等器材秘密拍摄他人的隐私,包括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他人的隐私活动等。窃听,是指行为人通过秘密方式偷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散布,是指行为人用各种方式将知悉的他人隐私传播于众的行为,传播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上传播。
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公众人物隐私”的认定。公众人物一般是在行业或者特定社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权威性的人员,他们的成功经验或者行为活动往往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因而,他们经常面临隐私被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的问题。当然,对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与一般公民的隐私保护应有所区别,关键要看侵害的具体方式以及内容不能一概而论,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更宽泛的保护内容。
(三)侵犯隐私与相邻违法行为、相衔接犯罪行为的界限
1.本行为违法与犯罪的界限
隐私,是指公民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生活私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个人财产、生活信息与经历等,它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隐私权保护对象。除非法律许可,特定国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知悉他人的隐私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非法获取他人的隐私就是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规定的犯罪论处。(https://www.daowen.com)
2.本行为与猥亵行为的区别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在违背他人意志的前提下,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情况下,本行为与猥亵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是否与受害人进行正面的、直接的身体接触。本行为无须与受害人进行直接的身体接触。
(2)行为对象不同。本行为的行为对象是受害人的隐私;而猥亵行为的行为对象是受害人的身体。
(3)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的行为;而猥亵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亲吻、摸、搂抱、手淫等行为。
(四)侵犯隐私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对侵犯隐私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般来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侵犯隐私“情节较重”:(1)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的;(2)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他人隐私的;(3)多次侵犯他人隐私或者侵犯多人隐私的;(4)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