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
(一)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的概念
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是指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行为。
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是指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物品,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
(二)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的认定
1.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安机关对典当业的管理制度。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行,是指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公民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根据2015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改为工商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行为。《典当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第42条规定:“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典当行经营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第51条规定:“典当行应当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查。”根据上述规定,典当业从业人员在承接典当物品时,查验当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是法定的义务。违反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安机关对典当业的管理制度。(https://www.daowen.com)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本行为在客观方面具有以下要件:①必须是在承接典当物品时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行为人虽然是典当业的工作人员,但其不是在典当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此时,行为人虽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也不构成本行为。②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这里的“犯罪嫌疑人”,是指被怀疑有某种犯罪行为的人,而非刑事诉讼中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嫌疑人包括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赃物,是指通过实施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公私财物,既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赃物,也包括犯罪行为的赃物。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是指典当行从业人员明知当户是有某种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其所典当的物品是其违法行为所得。报告,既包括口头报告,也包括书面报告等。③必须是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典当行从业人员在承接典当物品时,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的,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分别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与相衔接犯罪行为的界限
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可转化为其他类型犯罪。例如,典当业从业人员明知当户典当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典当从业人员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则构成洗钱罪。
(四)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1项的规定,对违法承接典当物品,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实践中,应注意“情节严重”的范围,包括: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承接典当物品“情节严重”:①违法承接典当物品较多的;②违法承接典当物品价值较大的;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典当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报“情节严重”:①涉及赃物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大,不报告的;②发现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不报告的;③阻挠他人报告或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故意隐瞒的;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