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一)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概念
殴打他人,是指以殴打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认定
1.殴打他人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攻击。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强凌弱,或以大欺小行为。起因不同,有的因一些小事或口角引起,有的纯粹是毫无道理的逞强耍威风,稍有一点看不顺眼就大打出手。其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拳打脚踢,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体皮肉暂时的疼痛,被侵害人并不一定会受伤。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2.故意伤害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本行为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以殴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伤害他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用石头、棍棒击打,驱使动物咬,用针扎,开水烫,用机械撞击,电击或者以放射性物质、激光等方式实施伤害等。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必须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致使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都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三)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与相邻违法行为、相衔接犯罪行为的界限
1.殴打他人行为与相邻违法行为的界限
(1)殴打他人行为与寻衅滋事中的结伙斗殴的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的寻衅滋事中包含有结伙斗殴。殴打他人行为与结伙斗殴行为在客观方面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表现形式都是殴打,但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侵犯的客体不同。殴打他人是针对特定人的伤害,侵犯的是特定人的健康权;而结伙斗殴行为所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公然向社会挑战,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https://www.daowen.com)
其次,目的不同。殴打他人行为是追求对特定人的身体伤害;而结伙斗殴行为是追求对侵犯对象的身体伤害,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结伙斗殴,破坏社会规范,显示的是自己对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藐视。
再次,主观方面表现不同。殴打他人是一方故意殴打另一方,被打一方则出于反抗、防卫的意图;而结伙斗殴行为的双方都有殴斗的主观故意,是互殴行为。
最后,行为主体的数量要求不同。殴打他人对行为人和受害人数量没有限制,双方都可以是一人或数人;而结伙斗殴行为一般是双方至少2人以上结成帮伙,相互殴斗。
(2)殴打他人与虐待家庭成员的区别。
殴打是虐待家庭成员的主要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
首先,殴打他人与虐待家庭成员的区别主要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殴打他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而虐待家庭成员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权利和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权。
其次,行为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往往不具有家庭关系;虐待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主体与受害人之间往往具有婚姻、血缘、姻亲等关系。
再次,危害后果不同。虐待家庭成员损害的是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而殴打他人不具有这一特征。
最后,虐待家庭成员是基于告诉才处理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的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并且在一个家庭生活,双方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因此,只有受害人明确要求处理的,才依法予以处理;而殴打他人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不具有亲属关系,不论受害人是否要求处理,公安机关都应依法认真查处。
2.故意伤害行为违法与犯罪的界限
关键是伤害后果是否达到轻伤害以上鉴定标准,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标准的,以故意伤害行为论处;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害标准的,以《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论处。
(四)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般来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情节较轻”:(1)被侵害方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2)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3)已满14周岁未成年在校学生初次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悔过态度较好且伤害后果较轻的;(4)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行为人主动赔偿合理费用,伤害后果较轻的;(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