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
(一)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概念
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是指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是指行为人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认定
1.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电网”,是指用金属线连接,用以使电流通过的拦截物。电网是一种保护措施,但也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或者造成伤害。因此,行为人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擅自安装电网,一般是指不具备或者是不允许安装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私下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装置,既可以表现为安装简易的高压通电设施,也可以表现为购置安装使用专业性通电装置。如果行为人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并造成严重后果,如造成人身伤害、致人死亡的,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认定
(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本行为在客观方面有以下特征:第一,行为人依法取得了安装、使用电网的批准手续,即行为人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报,并经审查批准,依法取得了安装电网的资格。与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行为相比,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取得批准。第二,行为人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所谓不符合安全规定,是指行为人没有按照规定的安全条件、要求进行电网的安装、使用,如没有按照批准的地点安装电网,或者使用的电压不符合批准的要求,或者没有按照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如没有设置警示装置、保险设备),等等。根据有关规定,凡经批准安装电网者,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要定期进行检查,安装者必须接受检查,不得拒绝。
(三)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与相邻违法行为、相衔接犯罪行为的界限
1.本行为违法与犯罪的界限
认定本行为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安装使用的电网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电网设置的部位与设施通电状况足以造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情节严重的,应该按照犯罪论处;对于造成一般危害的,应该按照本行为论处。
2.本行为与其他相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
本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的界限。本行为中的使用电网对他人人身也会造成一定伤害,特别是明知他人可能出入某地而设置电网,结果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这与故意伤害行为有一定相似之处。但是两者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一是在客体上,本行为主要是危害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故意伤害只是对他人的健康权利造成损害。二是在实施手段上,本行为的手段只能是通过安装使用的电网对他人健康造成伤害;而故意伤害则不限手段。
(四)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的规定,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般来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情节严重”:(1)在人畜活动较多的区域或者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附近安装、使用电网的;(2)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