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制分析

(四)机制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究表2中出现的差异,图17比较了民族地区项目县与非项目县在义教工程对二片地区实施前后(1996—1998年)的教育财政支出比率变化状况,其中甘孜州与阿坝州在此期间比率有所上升,其可能的解释是义教工程的实施加大了对项目县的教育财政投入,因而项目县的教育支出水平相较非项目县有所上升。1998年义教工程结束后,甘孜州的比例迅速下降回原来的水平,说明义教工程对甘孜州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甘孜州并没有改变对项目县与非项目县的投入比例,但是阿坝州在1998年之后比率保持平稳,说明阿坝州在工程结束后依然加大了对项目县的教育财政支出。对于凉山州而言,工程实施前后其比率稳定在0.5—0.6之间,考虑到教育财政支出的事权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共同来承担,而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财政支出方面承担了较大的责任,一种可能的解释为当地政府考虑到义教工程加大了对项目县的教育财政支出扶持力度,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缩减了对项目县的部分教育财政支出,相抵效应导致项目县与非项目县的比例在总体上基本不变。为了进一步印证我们的猜想,观察图17可以发现,对于1979—1989年出生代群而言,民族地区中甘孜州的教育基尼系数下降最大,公平程度改善最高,阿坝州次之,而凉山州改善得最少,这与我们的猜想相吻合,即义教工程是通过增加对项目县的教育财政支出总额,进而改善当地教育不均等的现象。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17 项目县与非项目县教育财政支出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