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产业引导基金绩效管理办法的创新性
2026年01月15日
(二)四川省产业引导基金绩效
管理办法的创新性
《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政策目标导向,相比其他省份类似方案,《绩效管理办法》融入了一定的创新元素。比如:
第一,充分调动市场化的要素加强管理的效能。《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受托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团队业绩激励挂钩,并针对性地设立对于有特殊贡献基金予以额外加分的机制。与此同时,还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对社会出资人的让利上,这种安排体现了《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在管理手段的运用上,充分尝试利用和协调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挥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作用。
第二,绩效指标对于基金运行全过程的覆盖更广,绩效指标更加细化。横向对比国内其他已成文并发布实施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四川省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二级、三级指标考核项目是设置数量最多、设置项目最细的,基本涵盖了基金投资、运行、退出等过程的主要方面,这反映了四川省产业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在完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上的进取态度和勤勉工作。此外,四川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引入了加分项目,对部分实际运行有特色或者特别优秀的基金提供一道“附加题”。
此外,《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金融服务类省级投资基金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体现出该办法在拟定和出台时充分考虑了四川省经济结构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