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机制,加强预算监督
2026年01月15日
(五)完善配套机制,加强预算监督
一方面,各级各部要认真贯彻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深入研究涉及国有资产方面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程序性、流程类的具体办法。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与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效衔接机制。201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已就建立衔接机制作出了方向性的安排,各级各部门和人大相关机构要进行对照研究,就如何做好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提出具体措施。完善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查,拓展相关预决算对预算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形成、配置国有资本和资产情况的反映。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逐步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加强国有资本治理、战略布局、优化配置的基本平台。结合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情况,提出对相关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建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