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目标
2026年01月15日
(四)地方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目标
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其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对标《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紧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目标,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分类施策、依法有序推进,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厘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国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意见》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在书面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分别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届末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地方各级人大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分年度听取和审议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通过这些举措,到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各地方政府将逐步建立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的报告体系;逐步建立横向协同合作与纵向联动顺畅、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成以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