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师资的有效供给
教育供给和教育需求及其关系是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教育有效供给的内涵,是运用教育供给理论解释教育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的前提和基础。
1.教育供需及其关系
关于教育需求和教育供给概念的定义,概括起来有“机会说”“服务说”“产品说”。范先佐认为教育需求是指社会、企业和个人对教育机会有支付能力的需要。[33]教育供给是指一定社会为了培养各种熟练劳动力与专门人才,促进经济、社会与个体发展,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提供给学生受教育的机会。[34]张学敏和叶忠[35]、靳希斌[36]也是持类似观点。肖昊[37]认为,教育的社会供给是指一定社会为求学者提供的人才培养性服务,它是教育的市场供给与学校接受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教育的资助所形成的教育供给的总和。[38]柯佑祥认为教育供给是指在某一时期内,教育机构提供给受教育者的学习或培训机会的规模、结构等,以及提供给社会的教育产品(人才)。教育供给表示提供教育机会和教育产品的愿望与能力的统一。[39]吴克明认为教育供求应包括教育过程的起点或学校“入口”和教育过程终点或学校“出口”两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见图1-1)。严格说来,国家和企业需求的是教育产品或人才,而不是教育机会,国家和企业对教育机会的需求实际上是对教育产品需求的自然衍生。教育产品是毕业生受教育后增强的人力资本,毕业生只是教育产品的供给者或载体。[40]邵金霞肯定了这一说法,认为国家和企业需要的是人才(人力资本),存在教育机会需求的根本动力是对教育产品的需求。所以相对于吴克明等对有关教育供求的界定,范先佐等的研究中缺失的只是教育产品供给方面。[41]
图1-1 两种教育供求的关系
综上可以看出:教育需求和教育供给是存在于教育市场中的两个相对应、相互依存的概念;教育需求的含义强调“愿意”且“有购买能力”,“将支付能力引入到教育需求概念中就能把握教育需求的实质”[42],才能构成有效需求;教育需求分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教育供给的直接主体就是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和社会尤其是国家在教育供给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属于供给侧主体范围。由此,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外延可以相称。本书所指的教育供需是侧重教育机会和服务的供求,教育供给是教育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所提供的教育机会和服务,教育需求是国家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机会和服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2.教育供给
(1)教育供给的产品属性
关于教育供给尤其是高等教育供给的产品属性问题,教育经济学的专家一般都认为教育应当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生产性、消费性和外部性。靳希斌认为,教育是一种具有服务性质的实践活动,教育产品是教育服务;教育服务产品是商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教育服务在市场交换中形成教育市场。[43]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他认为“从教育具有劳务性或服务性这一特殊使用价值角度,可以说教育劳动具有生产性因素,教育投资具有生产性投资的性质”。[44]张学敏和叶忠[45]认为教育是兼有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融合产品,从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教育产品的公共产品特性逐渐由十分明显转向不明显,同时私人产品的特性则逐渐突出。肖昊[46]依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昆(Mankiw)对四类物品或产品(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共有资源和自然垄断物品)的区分标准,认为教育在消费上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柯佑祥[47]还认为,高等教育产业作为一种特殊产业,具有外部或社会效益。一般的教育经济理论都认为,教育的外部性是指教育的生产、消费以及教育成果的应用在市场之外对他人所产生的积极正面影响,它是一种正外部性。总的看来,教育的经济功能赋予教育产品新的属性——生产性,作为公共品的教育逐渐具有市场私人品的部分属性,对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世界各国在教育发展实践中普遍面临着一个问题,是依据教育需求还是现有的教育供给状况来确定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层次、结构和类型。由此而出现了需求主导型和供给主导型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教育发展观。共同的趋势是,需求主导型教育发展观逐渐占据了上风,根据社会、个人的教育需求来确定教育发展的步伐和道路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选择。[48]由此可以看出,教育的价值属性影响教育供给的价值选择。
人力资本理论对教育经济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该理论角度能更好地认识教育的属性和价值。舒尔茨(Schults)认为,“资本的积累是社会经济增长的源泉”“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超过物力资本投资收益率”“人力资本在各个生产要素之间发挥着相互替代和补充作用”。[49]由此可以体会到教育的价值:教育在人力资本形成和积累中的价值;教育在人力资本要素构成中的价值;教育对于人力资本发挥效能具有重要作用;教育产权有一部分包含在人力资本产权中。[50]该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社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开辟了人的生产能力分析的新思路。注重人的能力形成和发展的经济机制,不是把人力单纯视为由非经济因素决定的外生变量,而是视为经济过程投入的一种产出。[51]因此,教育具有丰富个人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但教育的收益不仅指向个人,同时还包括社会性效益。人力资本是影响教育供求的重要因素。
上述关于教育产品属性的研究,对于阐明教育的外部性以及教育与人力资本的关系具有重要的价值,进而对解释与教育相关的各主体参与教育的责任奠定了教育经济学理论基础。同时教育的生产性也引出了教育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2)教育资源配置
肖昊[52]认为教育经济学意义上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是指一定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教育资源的合理增长、使用和流动。教育资源配置效率评价指标是教育投资收益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即资源配置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没有人能够提高自己的效用水平而不以降低他人的效用水平为代价。对此,许多学者的研究涉及对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与机制,探讨运用何种配置方式能够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生成和流动,从而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一般认为除政府的计划配置方式外,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具有促进教育资源结构调整的功能,可通过优化包括增量和存量在内的教育资源,以提高学校办学效率。张学敏和叶忠[53]从分析教育的融合产品属性和外部性出发,阐述了教育资源配置中政府的重要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而指出教育机会市场的发展能促进学校市场主体地位的提升,通过加强竞争与合作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分析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原因,提出了第三部门参与配置教育资源的构想。还有的学者阐述了资源配置对教育有效供给的重要性,柯佑祥[54]认为,政府和公共部门过度垄断,市场和私人部门的效率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教育供给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教育的有效供给依然不足。杨秀芹[55]认为,可利用教育资源的配置失调或者配置无效导致的低效率,乃至教育资源的无效供给,是一种相对的教育资源有效供给不足。对于政府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熊丙奇[56]认为教育的供给侧改革,就是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改革,应当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放权。叶忠[57]认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在教育有效供给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是不可替代的,关于教育资源配置的政策尤为关键。郭秋平[58]在提到教育市场化概念时认为它不同于产业化,是指在教育中引入市场机制,引入竞争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和效率提高。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应由“政府控制模式”向“政府监督模式”转变。
现有的研究表明,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对教育供给将会产生重要影响,配置方式与机制不同,对资源的利用效率也不同。对如何发挥好政府和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的探讨,将对教育供给的有效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教育供求矛盾及其调节
教育经济学一般认为教育供求之间存在着矛盾。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教育需求的无限性是这一矛盾的来源。[59]教育需求总量和结构变化较快,但由于教育周期较长,教育供给数量与结构相对稳定,因此也使教育供求之间经常出现矛盾。[60]库姆斯(Coombs)在1968年关于世界教育危机的报告中提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明显存在的教育供求之间的矛盾一定会继续扩大,尽管在不同国家这一矛盾表现在教育结构的不同层次上。[61]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些问题不是有所缓解,而是越来越严重。[62]
教育供求矛盾比较复杂,表现为多种教育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靳希斌认为,教育社会需求与教育个人需求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社会和个人在教育需求上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的不同,因此对教育质量、层次和类别结构的需求发生冲突和矛盾。[63]教育供求的矛盾既有总量上的,也有质量上、结构上的,因而对于教育供求矛盾的调节,既要着眼于教育数量的均衡,还要着眼于教育质量结构的均衡。[64]
关于如何调节教育供求矛盾,一般认为教育供给必须与教育需求相适应,这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当教育的社会需求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时,教育供给也要随之做出反应。[65]教育供求的调节机制必须与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和调节机制相适应。[66]我们应当“形成政府宏观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重调节机制”。[67]翟静丽指出在现实生活中根本的经济选择,是在不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的市场以及两者的各种结合中进行的,应该关心的是市场或政府在资源配置中所处的位置及其被使用的程度。[68]邵金霞、冯啸[69]认为,政府调节的依据是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即教育的正外部效应,应采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信息手段等宏观调控手段。张学敏、叶忠认为教育机会市场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原因有三:一是教育机会市场的自身缺陷(教育正外部性、教育信息不完全、教育机会市场中的垄断),二是市场主体对教育价值认识的偏差,三是政府干预不当。[70]但同时也特别指出不能“以服务于劳动力市场来代替学校丰富而全面的发展目标”[71],涉及了教育的特殊属性。
教育供求矛盾及其调节是一个复杂问题,涉及多方供给与需求,也受教育外部因素影响。教育的正外部性决定了教育供需矛盾需要政府的干预,但是这种干预应当是有限的,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完美结合是专家们一致的看法,但其中政府如何介入,在哪些环节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目前学界还没有给出满意的答案,有赖于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做深入的探讨。
3.教育的有效供给
范先佐认为,“只有适应劳动力需求状况的教育供给才是有效供给”。[72]马晓燕进而强调供给效率较高而带来的效益或效用抵销成本有余,则为有效的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适应与引导各种教育需求基础上,应不断提高供给效率的教育供给。[73]吴开俊认为,教育有效供给能满足国家和个人对各种熟练劳动力和专门人才的需要,使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能促进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74]翟静丽认为,教育供给的有效性为教育供给的总量符合社会的教育需求量,结构与社会的教育需求结构相吻合,合乎一定的质量要求。[75]
关于教育有效供给的定义、本质、特征,国内学者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从不同角度来看而已。教育的有效供给能够满足教育的有效需求。教育的有效需求是国家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教育的有效供给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最大限度地适应、服务、引领各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供给效率的教育供给。其特征体现在与需求的关系和供给资源的利用效率两个方面,其结果表现为社会福利的转移和增加[76]、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具体表现在教育供给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能够适应、服务、引领教育需求上。这一规律性的认识,可为教育领域的各种供给所遵循。
4.教育供给与人才培养
了解了教育供给以后,便可以较好地理解教育供给与人才培养的联系与区别。本书旨在解决人才培养问题,但又不停留在人才培养上,而是扩大到了一个更宽泛的视角来审视人才培养。在确立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法论和教育经济学相关理论为指导来研究人才培养问题之后,本书借鉴了经济学“供给”的概念,赋予其更宽泛的内涵,以扩大研究视角,因而本书的基础概念就由培养扩大为“供给”,由幼教师资培养扩大为“幼教师资供给”,具体界定如下。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任务之一。它是高等学校在一定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指导下,在一定的制度保障下,为实现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对选定的人才培养对象采用一定的模式和手段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培养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人才培养的理念、主体、客体、目标、途径、模式与制度七大要素。[77]这一系统有特定的范围,主体是高等学校,客体是培养对象,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规格的人才,关注的是培养的过程。本书所指的教育供给是教育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所提供的教育机会和服务。教育供给不仅包括人才的培养过程,而且是涉及对人才需求和培养所需全部要素进行整合的过程。供给方不仅包括高等院校等培养机构,还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受教育者个人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等供给主体;供给的客体是教育机会和服务,不再是以学生为客体,而是以学生经培养而产生的人力资本为客体,不仅指供给服务的质量,还包括供给服务的数量、结构;供给的目标不仅是人才培养的目标,而且包括人才有效需求的目标;供给条件要素不仅包括教育要素的供给,还包括政策供给、制度供给在内的全部供给要素和条件的供给,等等。因而教育供给涵盖了人才培养,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拓宽了其内涵和外延。有关两者概念的比较可以参见表1-1。
表1-1 人才供给与人才培养的概念比较
教育供给与人才培养相比,其研究价值在于:主体更加宽泛,可以从教育经济学角度明确除高校以外其他主体(包括师范生个体)参与教育供给的学理基础、责任与功能,有利于实现供需一体协同育人;有利于确立需求导向,以供求关系为指引使人才培养的服务定向更加清晰准确,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改变人才需求研究的片面性,以利于综合规划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与结构,增强人才培养的均衡性和灵活性;扩充了供给要素,不再局限于高校的办学条件,而是着眼于整个教育资源的配置,尤其体现在优化制度供给方面;由培养质量拓宽为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有利于形成质量评价的需求方话语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意识;在供求关系背景下引入竞争概念,有利于促进供给体系的创新,增强内在的发展动力。总之,供给概念的引入,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分析和把握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明确教育供给的指向,优化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教育需求。
5.幼教师资的有效供给
(1)幼儿师范教育
“幼儿教育”专指3—6岁儿童的教育,简称“幼教”。“学前教育”指0—6岁儿童的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把师范教育定义为“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它包括教师的职前教育、初任教师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78]《教育词典》把“幼儿师范教育”定义为“培养幼儿师资的专业教育”。[79]一般认为师范教育是培养教师的专业教育,包括职前教育和入职后培训。本书中所指的幼儿师范教育主要是指幼儿园教师职前教育,即职前培养,因为本书强调培养院校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合作因而会提及师资职后培训。本书把实施职前培养的各级各类学校统称“培养院校”(简称“院校”),在师范教育完成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转型之后,培养幼教师资是以高等院校为主,本书中的“院校”专指这类院校。院校设置的专业名称往往是“学前教育专业”。本书一般使用“幼儿教育”,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学前教育”。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使用的是“师范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一般不使用“教师教育”“幼儿教师教育”。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西方师范教育历史发展进程差异的维度,对“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的概念做古今考辨可以看到,无需用“教师教育”的称谓取代“师范教育”的称谓,而应继续沿用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髓的“师范教育”的概念及其称谓,既能承袭传统文化中“师”“范”“教”“育”的内涵,又能兼容“教师教育”的内容,更有利于我国现行的师范教育改革深入开展。[80]
(2)幼教师资供给
“幼教师资”是幼儿教育师资的简称,是指服务幼儿教育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从事幼儿教育的机构不仅是幼儿园,还包括其他幼教机构,本书中的幼教师资专指幼儿园教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所指的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师资”一词是一个管理维度,具有结构性,“幼儿园教师”一词属于角色维度,故本书一般采用“幼教师资”这一概念,个别涉及教师角色时选用“幼儿园教师”一词。
“幼教师资供给”一词由教育经济学中的“教育供给”延伸而来,在本书中特指在幼教师资供求市场中提供师资的一方根据国家、社会、幼儿园以及师范生个人对幼儿园教师的需求而提供的幼儿教育专业培养的机会和服务。正如前面提到的教育供给与人才培养的不同,“幼教师资供给”在本书中与“幼教师资培养”一词也有明显区别。它既包括师资培养和多种要素投入的线性过程,还包括师资供给过程中师资供需互动的立体全息的过程,涵盖幼教师资的数量供给、质量供给和结构供给。幼教师资供给是置于教育学和教育经济学双重理论背景下对师资培养的理解,较师资培养而言,师资供给的主体更加宽泛、服务的指向更加清晰、资源利用的效率意识更加突出、创新内驱动力更加明显等,对本文在问题分析和建构策略方面有重要价值。
(3)幼教师资的有效供给
幼教师资的有效供给,是本书中的核心概念,是指在幼教师资供求市场中,提供师资的一方根据国家、社会、幼儿园以及师范生个人对幼教师资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的需求,所提供的幼儿教育专业培养的适宜机会和有效率的服务。从供求关系角度讲,幼教师资的有效供给就是供给主体能够适应、服务、满足需求主体对幼教师资有效需求的供给,这是幼教师资有效供给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
幼教师资供给的有效性具体体现为供给的均衡性、系统性、效能性、创新性。均衡性体现为师资供给与需求之间达到高水平的均衡,师资供给具有满足师资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系统性体现为供给侧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且供需一体,同时表现为供需数量、质量、结构三个方面的综合协调。供给方不仅有培养主体,还有利益相关方(其教育经济学的学理基础后面将专门提及),供给侧就是一个由诸多要素组成的带结构性的系统。效能性表现为幼教师资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这些资源既有高校内部的各种办学资源,也包含幼儿园的教育资源,还包括政策、制度供给所涉及的国家和部门的资源,具备广泛性,但同时要求具有协调性,而且这种协调性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保障。创新性体现在供给的制度创新,供给的有效性依赖于供给主体的内生动力,而这源自制度供给的不断创新,可以说,创新性是供给有效性的根本体现,是其他特性得以体现的基础和前提。
一般而言,供给的有效性体现为供给能够满足需求,但也应当看到需求有其多样性,有效性的判断是一种价值判断。有效性是相对的,一方面教育供求具有相对性,绝对均衡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教育供给是有周期性的,受影响的条件和因素很多,而教育需求是无周期的,而且越来越强烈,本身还存在冲突和矛盾。如某种师资供给有利于个人素质的提升,满足了个人的教育需求,但未必适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师资供给可能符合幼儿园教师的岗位需要,但未必满足和适合个人的发展需要。师资供给只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方的各种有效需求,存在一个判断和权衡的问题,当然也存在一个师资供给不仅要适应和服务需求还应当引领需求,使各种需求趋于一致的问题,以有效供给来激发有效需求。
与幼教师资有效供给相对的是有效供给不足。与一般的商品供给不同,总体来说教育供给无论是对人的发展还是对国家社会的需要而言总会是有益的,是能够增加个人和社会福利的,一般不会产生无效供给,但从需求标准判断不排除存在局部人才培养上的无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而产生教育的无效供给或有效供给不足。幼教师资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师资数量规模相对不足或过剩;二是质量不高,人才培养没有达到幼儿教育的用人标准;三是数量和质量一定的情况下,没有很好地满足地域、城乡、类别的结构性需求,反映出供给结构对需求的不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