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结论

三、调查结论

1.三方综合评价体现了需求方评价的完整性

以师范生在校学习为起点,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连续过程的视角来观测师资供给的过程质量,是对院校育人质量评价的拓展。从上述调查来看,师范生、新教师与园长,他们不仅是与专业培养环节联系最密切的三类群体,也是专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不仅对专业培养环节有发言权,而且还能从不同侧面形成自身独特的评价视角,三方的综合评价共同构成了需求方相对完整的评价体系。评价视角不同,反映问题程度不同,但在共同指向的问题上具有一致性。对同样的问题,师范生、新教师与园长的看法略有不同,呈现由浅入深的特点。师范生由于缺乏实践阅历,对自身专业发展与院校培养尚未有全面深入的把握,停留在感觉水平上,对待院校和自我认识时均表现出较为正面的评价,但其对院校培养的认识有即时性;随着工作经历的延长,新教师对“学”与“做”的认识和体会更加全面;园长和骨干教师从工作责任的角度,看待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则更为客观和深刻。但正因如此,也体现了需求方评价的丰富性、互补性、完整性,三方评价涉及的问题不免带有个人视角色彩或群体偏向,但其需求视角对于分析师资供给问题甚至是将来更好地优化师资供给体制机制还是十分有价值的。

2.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不能适应人才需求

综合来看,三方对学前教育专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总体上是给予基本肯定的,但出自不同群体、不同学历层次和院校背景的评价也略有差异。三方评价有共同的问题指向,新教师在上岗时基本上不能适应岗位要求,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全方位的培训才能基本适应,新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匮乏是主要表现。培养环节具体存在诸多问题: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未能很好地帮助师范生构建起完整的知识联系;实践性课程及环节设置不足,内容未能很好地体现幼儿教育的要求;教学模式尚未突破单一的模式,跟不上课程目标定位的要求;教学评价滞后,没有发挥应有的激励导向作用;实践教学尤其是见实习环节问题突出,见实习安排、过程指导亟待调整和加强;专业实训设施设备尚不能满足课程实施的需要;专业师资数量不足跟不上培养规模发展的需要,专业师资水平尤其是实习指导水平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的表现也佐证了前面提到的幼教师资结构质量不高的结论,进一步揭示了幼教师资无效供给和有效供给不足的具体原因。

3.院校与幼教实践的结合不够紧密

从调研看,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专业培养历史较短、经验不足、条件欠缺等客观原因,但是主观上重视不足,对学前教育专业设施设备和师资条件投入不足,专业办学的精力投入不足是占较大比重的。整体而言,专业院校办学整体上较为封闭,以自我为中心,考虑社会需求用人要求不够,对师范生的学习需要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律关注和把握得不够,简单地套用本科的一般培养模式,办学定位尚不能适应一线幼儿教育发展对幼教师资的需要。在当前幼教师资供不应求的状况下,主动适应需求提升培养质量的内在动力更显不足。

同时,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应用性、师范性、实践性等特征要求院校与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进行紧密合作。但从对幼儿园的调查来看,幼儿园自身参与专业培养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对幼教师资需求的一些短线认识需要院校和政府部门给予正确引领。园长们虽然对接纳见实习持积极态度,愿意提供自身的资源,但合作中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原因是一方面院校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足,专业教师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没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帮助,合作缺乏必要的条件保障。因此可以说,仅从面上提倡院校与幼儿园合作育人,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合作运行机制,不能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培养中的问题与障碍,人才培养质量和幼教师资有效供给是无法保证的。

【注释】

[1]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提出,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另外选取这一阶段的数据的依据为,此阶段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阶段,已经产生了幼教师资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具体说明见后。

[2]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出自各市统计年鉴。教育经费出自2016年D省教育经费统计。在园幼儿数出自本研究开展的调查。

[3]这三种办法均为按统一标准大致计算师资需求,与实际需求是两种情形,在讨论师资有效供给时本书中提出了师资有效需求的概念,将在后续章节中提及。

[4]实际在班师幼比指实际在岗在班进行教育教学的幼儿园教师,不包括其他具有教师身份的管理和工勤人员。

[5]以其中3个县市公办幼儿园为例,统计师幼比为1∶14.5,实际在班师幼比为1∶18(含园长及代课教师)。

[6]D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D省教育厅、D省财政厅《关于印发D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了公办园教职工配备比例为1∶6—1∶8,其中专任教师不低于91%,公办性质幼儿园参照实行。本研究按其中最低比例1∶8计算。

[7]②③ 问卷具体内容详见本书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