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主体角色不到位
政府及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幼教师资供给侧的重要主体,又可细分为中央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它们依据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行使不同的权力与责任。在幼教师资供给的过程中,它们既与人才培养的院校主体产生行政关系,同时它们之间本身也存在行政关系,这些关系的调节必然要依靠供给体制机制。通过对作为供给主体的政府(部门)的角色分析,可以反映出现有的幼教师资供给体制机制的主要问题。
1.角色缺位
从政府(部门)的自身职能上讲,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角色缺位。政府(部门)代表国家或省一级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幼教师资的供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更多地体现为宏观调控,运用推动立法、政策制订、科学规划、信息发布、市场准入、经费投入、评估保障等多种手段,促进幼教师资的规范供给和有效供给。然而现实中有诸多缺位之处。
(1)对幼教师资供给缺乏科学规划
对幼教师资的需求缺少深入细致的专门研究,因而对师资供给的规模、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地域结构等缺少合理的规划,对师范教育资源的配置缺乏严密论证和政策配套,导致供需之间矛盾重重。
(2)对幼教师资供给缺少专门制度设计
在高等教育政策调整中,缺乏对幼儿师范教育专门系统的制度设计。幼儿师范教育起步晚、底子薄,幼教师资现实需求量大,教师职业的质量要求高,同时还有需求结构差异。单凭院校自身是难以实现校内资源向学前教育这样的紧缺专业倾斜的,特别需要政府(部门)在招生计划、生源质量、专业师资、评估标准、经费投入、设施配套、院校布局等方面有特别的考虑,给予院校宽松的政策环境以优先发展特殊紧缺专业。目前现实政策往往是“一刀切”,院校也只能对各专业“一视同仁”,应当说无论从任何角度,都是制度供给上的缺失。
(3)对幼教师资供给缺乏统一管理
D省学前教育资源分头管理未使学前教育专业形成统一市场,在政策上构成了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之间的壁垒。同为学前教育专业在教育部门中师范类专业和高职类实行归口管理,师范教育改革前师范类专业一直实行师范专业标准,过去师范类专业在政策上只能由师范院校单独举办,师范生享受师范待遇,这样产生了高职类院校事实在举办但却游离于师范教育的统筹管理之外的尴尬现状,使得资源整合、质量标准等诸多方面得不到落实。自2013年开始,D省规定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直接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必须通过统一的证书考试,同时还规定了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必须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进行半年以上的专业学习,才有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因为各种原因这一条未得到落实,失去了两类教育整合发展与统筹管理的机会。这样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有差别,事实上的无差别,统筹困难、保障困难的局面。
(4)幼教师资供需政策缺乏综合配套
政府(部门)在综合调控师资供需方面缺乏综合施策,统筹协调。从幼教师资供需角度看,需求对供给产生着重要影响,政府(部门)是供需一体,政府(部门)在出台综合调控平衡幼教师资需求与供给的政策方面显得十分乏力。现在看到的往往是提出要重视幼儿教育,对师资配备的规模和入职门槛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比如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等,但是教师编制、待遇、社会保障却跟不上相应步伐,使幼儿教育单方面的政策难以落地。近几年幼教师资需求没有真正释放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虽然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有所改善,但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依然不强,再加上师资供给没有特殊政策引导,因而加剧了目前幼教师资供需的矛盾。还比如,有关教师资格证的政策涉及幼教师资的供与需,从改革师范生教师资格认证到社会参与资格证考试的学历要求变化,再到幼儿园实际聘用资格要求之间有许多不相衔接的地方。此类现象说到底是幼教师资供需平衡配套政策不到位造成的。
2.角色错位
从横向与市场的关系看,政府(部门)角色错位表现为资源配置的角色错位。简单地说,应该由市场做的政府干预过多,应该政府保障的却交给市场自发调节,因角色错位问题导致本身公共产品容易出现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加剧。
(1)师范资源调整的角色错位
两级师范向三级师范过渡是大势所趋,但是在资源调整时政府(部门)简单地采取了“升、转、并、改”的政策,取消了中师层次,导致中师资源的流失,如果这些资源能够及时转为幼师服务,将会发挥重要作用。保留下来仅有的几所中师改招学前教育专业就是例证,最终并入本科院校,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这些师范资源,如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供需管理的角度看,对中师的调整政策缺乏供需两个方面的考虑,时隔多年顾明远先生依然表达对此的不同看法,认为值得“反思和纠正”[9]。《教师法》对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并没有改变,专科以下学历人员仍在全省有一定的师资需求。一省可以自行制定教师的入职资格标准,但应当将全部的师范教育资源基于供需状况进行统筹安排,以确保师资供需不产生较大波动。最为理想的做法应当是在师资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供需市场的法则自然淘汰低端供给,而不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应当通过优质的中等教育资源与高等教育资源合作的方式来壮大师资的优质供给,这样一方面可以保障供给,另一方面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更应扮演保障性角色。
(2)监管评估上的角色错位
前面提到对幼儿师范教育应当有单独的政策安排,其中包括对人才培养的监管评估。学前教育专业在综合性院校中的角色,往往存在与其他专业的同一性和其使命与现实基础的特殊性之间的矛盾,只能在这种夹缝中艰难生存。从目前师资条件而言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的学历层次整体偏低是事实,因为就国内现有的培养量,院校要大量补充高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资是不现实的,另外学前教育专业自身对专业师资的要求偏重实践性,要求重视理论知识的转化和实践性知识的积累,强调在幼儿园一线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但这些要求可能与现行的评估标准格格不入,在职称评审等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教师只能走向偏重学术科研的发展轨道。尽管从理论上讲学术性与实践性并不是本然的对立,科研也未必不能与实践结合,但院校现有的教师评价导向的确不利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缘于各级评估政策的导向。同时,学前教育专业应当有评价评估方面的制度设计,培养方案、软硬条件等微观要素的优化配置状况需要必要的监管。过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合格毕业即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培养质量如何没有专门的评价,更缺少来自需求方的全面评价。这样一来,尽管存在诸多对院校办学的监管评估制度,但现实中却存在着专业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缺失的问题,学前教育专业发展和人才供给受到影响,不能不说政府(部门)在监管评估角色上有明显的错位。
(3)与市场关系的角色错位
对于幼儿教育而言城乡差距较大是一个突出并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师资是关键要素。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任由市场自发调节,可能解决不了这一问题,还会适得其反。自从取消了师范毕业生包分配政策之后,完全依靠用人市场的供需调节机制必然使得改善农村及其他弱势领域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状况困难重重。到目前为止,没有有效的成体系的供给侧政策能够缓解这一趋势,招生市场上公费师范生政策开始发挥作用,但在强大的市场面前让人有杯水车薪的感觉。完全放任由市场调节,缺失政府(部门)的主导与保障是主要原因。另外院校与幼儿园合作问题,即师范教育资源的整合问题也是在完全自发的市场调节下进行,现在看来达不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并且导致一方面资源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资源利用不足。因此,与政府(部门)对其他领域的强势管理相比,放任市场调节师资供给也可以说是一种政府(部门)的角色错位。
3.角色越位
角色越位主要表现在纵向管理上政府(部门)对院校管得过多过细,院校办学自主权得不到落实,实质上反映了政府与院校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经常成为学界研究讨论的热点话题,在本书的调研中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管理高等院校的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政府(部门)与院校的关系开始了实质性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对资源管理方面依然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惯性,直接性、指令性过多,发挥市场调节的手段与途径依然不足。
(1)对招生计划控制不当
对招生计划实施统筹安排是正确的,以防止招生计划失控,但对于师范类专业尤其是市场紧缺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计划缺乏有力支持和必要的倾斜。目前实行本科计划总量控制的结果,往往导致院校只能在各个专业“撒芝麻盐”。因为其他学科专业就业率即使偏低,若停招或缩小规模会影响学科专业的发展,会在校内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妥协的结局就是牺牲学前教育这类紧缺专业搞平均主义。从前文中全省师范类专业就业排名就可以看出很多问题。应当对市场急需的专业单独安排招生计划,不要让招生计划成为办学满足市场需求的瓶颈。
(2)省级统筹地方院校的权限太小
每个省的具体情况不同,供需关系的特点不同。应当处理好国家与省级政府(部门)的权责关系,让省级政府有足够的权限来统筹地方院校的发展。目前专科层次院校的管理实行以省为主,但本科院校还没有完全做到。因为师范教育具有立足地方、在教育内部封闭式运行的特点,直接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省级政府(部门)应当代表国家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校布局、专业调整、督导评估等方面有系统的治理权限,使师范人才能有效地为地方服务。目前没有考虑到这一专业特点,按照一种模式进行管理,省级政府(部门)缺少一定的统筹权限是影响省域师范教育资源配置,难以落实其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3)政策引导缺乏有针对性的分类策略
对高等学校行政干预过多还表现为高校政策引导的分类策略不足。高等院校的发展定位高移化、学科发展综合化、评价导向科研化,不能不说是高等教育政策引导的结果。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策略,导致地区间、学校间以及学科间的不均衡。其中以学校间的不均衡最为明显,即中央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之间的不均衡和重点高校与非重点高校之间的不均衡。从国家资源的投入力度而言,重点建设的高校和其他高校,不同层次和类型存在明显的差距。[10]如此容易催生高等院校为竞相争取资源进行的无序竞争,导致高等院校发展中追求“大而全”的倾向,同构化无特色现象严重,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降低了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师范教育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没有足够的分类策略支持,始终处于竞争弱势,在学科专业布局中经常被边缘化,学前教育在整个师范教育中往往又是弱势群体。目前国家对高等院校的管理没有体现分类管理,尤其是对师范类院校没有单独的管理策略,没有为承担师范教育的地方院校确立区别于其他综合性研究性大学的分层发展目标与评估标准,缺乏同层次竞争的机制,由此引发的教学与科研、学术与服务之间的失衡给地方应用型院校带来了内部生态的恶化,成为制约服务地方发展的一种顽疾。这也是一种过分的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