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要素分析的依据
本书中研究的条件要素主要涉及硬件与软件、校内与校外等研究角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办学条件做了相关规定。
1.硬件构成及相关标准
硬件主要指专业教育必需的设施设备条件,根据学前教育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的专业目录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内均需要配备必要的满足学位要求的专业实训室及实训设备,供实验实训教学之用,具体包括满足学前教育专业基础课程的实验、艺术类技能技巧教学与实训、师范教育技能实训等设施设备。校外主要包括稳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实践必需的见习实习基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各高校应为教育学类各专业教学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教学设施”;“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5 000元”;“各高校须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教学见习、实习基地,保障见习和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10]。另外,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要求,“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规定了学前教育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及不同的任务,即“一般基地”“紧密型基地”“示范性基地”分别承担学生“顶岗实习”“校外实训”“教育实习”[11]的任务。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规定,“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能少于600万元”,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 000万元”等。
2.软件构成及相关标准
软件主要指专业师资条件,主要涉及专业教师的数量、学历、职称、专业、实践经历、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指标,反映校内与校外师资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要求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教育学类各专业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生师比一般应不高于18∶1”;“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和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应涵盖课程体系中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不低于30%”;“应有一定数量来自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的兼职教师”[12]等。《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规定:“原则上专职教师须能够承担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占到总量的2/3左右”;“中青年专职教师须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本专业专职教师总数的6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职教师人数,不低于专业专职教师总数的20%”;“兼职教师应具有现代学前教育理念,在学前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有一定专长,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另外,《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规定,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的25%”“每个专业至少配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