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主体内生动力不足

三、院校主体内生动力不足

上一章对培养院校存在的问题已经做过分析,此处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角度对作为供给主体的院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决策机制不科学

目前国内高等教育领域对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推进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高校内部治理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从学前教育专业来看,高校内部决策机制的不科学制约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通过调研发现,在有关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的院校决策机制方面主要问题在于,院校内的机构设置层次部门繁杂、议事程序繁琐,学前教育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难以提到院校决策议事日程上来,尤其是综合性院校更为突出,目前院校普遍未建立起社会紧缺专业的决策响应机制。学前教育专业本身在院校尤其是综合性院校中规模小、起步晚、基础弱,在学校决策中处于不利位置,同时学前教育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的特殊性,与学校决策的统一性标准化形成矛盾,决策往往是以牺牲这种特殊性为结果。比如在以专业教师为核心的引进、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得不到倾斜政策,使专业发展受到制约,其中综合性大学重研究轻教学的激励机制往往难以激励专业教师深入幼儿园,开展基于幼儿园教育实际的研究,致使师范教育越来越脱离实际,师范教育研究越来越纯学术化、纯理论化。[11]总体上看,目前院校的决策机制及决策模式都不利于学前教育专业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健康发展。

2.动力机制不完善

前面曾经提到,院校主动服务幼教师资需求的意识不强,这主要源自院校适应市场服务社会的动力机制不完善。院校关注的重点在学科建设,兴奋点在学术与科研,目标在于应对上级的各项评估,争取上层次要资源,自然无暇顾及市场需求。没有目标定位就谈不上动力,更谈不上持续的动力机制。在院校内部发挥好民主决策、规划引领、章程保障、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评议等各项决策要素的功能方面还有待科学化、规范化,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专业公平竞争的氛围。教师内在动力的激发也是重要一环,前面提到的评估标准导向不同程度为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提供了生长的环境,沉不到实践中以儿童为中心开展幼儿教育教学研究,是教师内在动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3.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

院校专业培养的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包括培养目标与规格结构、课程结构、模式结构、条件要素结构在内的幼教师资供给的微观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动态适应调整机制尚不健全,使专业培养质量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其次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完整,实践教学及环节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最后是院校内部质量评价中缺少对专业教师的分类评价,对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及校外实践环节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