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以色列人”与“邪恶的阿拉伯人”

“善良的以色列人”与“邪恶的阿拉伯人”

这是另外一个将以色列这个国家描绘为经常追求和平,表现出伟大而崇高的克制——即便在被挑衅的时候也是如此——的道德观点。相反,据说阿拉伯人则以十分邪恶、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力方式行事。以色列领导人及其美国的辩护士,如艾伦·德肖维茨和《新共和》杂志的编辑马丁·佩雷兹(Martin Peretz),没完没了地反复进行这种叙述。根据佩雷兹的说法,以色列严密地坚持“纯粹武力”的理论——即“必须要做一切合理的事情来避免伤害到平民,即便那给以色列士兵带来了额外的风险”。进而言之,他坚持认为:“多年来以色列一直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不定:或者以精准的武力对恐怖活动作出反应,或者通过给予恐怖分子某些需求而使之平息。”而以色列的阿拉伯敌人“恰恰是对我们发动的‘9·11’恐怖袭击”的组成部分。〔89〕按照阿里埃勒·沙龙和埃胡德·奥尔默特,以及他们中其他人的观点,以色列国防军“是世界上最有道德的军队”〔90〕。这种对以色列行为的描述依旧是又一个神话、又一个耶路撒冷前副市长梅隆·本维尼斯提(Meron Benvenisti)所称的以色列“神圣叙述”中的构成因素。〔91〕

以色列的学术研究表明,早期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远不是那么心地仁慈。〔92〕阿拉伯居民确实对犹太复国主义分子的侵犯进行了抵抗,他们有时候杀死犹太人并摧毁其家园。但是由于犹太复国主义者企图在阿拉伯人的土地上建立他们自己的国家,因此这种抵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本-古里安在1937年6月毫不掩饰地评论道:“如果我是阿拉伯人的话,我甚至会更加凶猛、更加激烈、更加绝望地反抗(犹太人的)移民,因为犹太移民有一天将使得巴勒斯坦及其全部居民置于犹太人的统治之下。”〔93〕犹太复国主义者对此作出了猛烈并且经常十分残忍的反应,因此这一时期双方都不具有高度的道德基础。

同一学术研究还表明,以色列在1948年的建国牵涉明显的种族清洗行为,包括犹太人所进行的处决、大屠杀和强奸行为。〔94〕当然,虽然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并没有叫他们的军队去谋杀、强奸巴勒斯坦人,但是他们确实主张用残忍的手段,从这片马上就要成为新的犹太国家的土地上大量地清除掉巴勒斯坦人。我们来看看本-古里安在1948年1月1日——当时他与其他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进行了一系列有关如何对付巴勒斯坦人的重要会议——的日记中写了什么:“现在需要作出强有力而残酷的反应。我们需要对时机的选择、地点以及我们打击的那些人有精确的把握。如果我们控告一个家庭——我们就需要毫不怜悯地伤害他们,包括妇女和儿童。否则的话就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反应……没有必要对有罪无罪进行区分。”〔95〕由于犹太复国主义领导人发出此类指导命令——本-古里安那时正在对该项新的政策进行归纳总结,因此导致犹太士兵犯下这些暴行几乎不会令人感到吃惊。毕竟,我们在许许多多的战争中见过这种行为模式,许许多多的不同民族进行过这种战斗行为模式。但无论如何,这一时期出现的那些暴行,削弱了以色列所宣称拥有特殊道德地位的观点。

以色列随后对其阿拉伯对手和巴勒斯坦国民的所作所为经常是严厉苛刻的,因而与任何在行为上具有道德优势的说法不符。例如,在1949年至1956年期间,莫里斯估计“以色列的安全力量、平民卫队,以及地雷和陷阱,杀死了大约2700至5000名阿拉伯渗透者”。虽然这些被杀者中间无疑有一些人致力于杀死以色列人,但是根据可以得到的证据,“这些被杀者当中的绝大多数都是非武装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或社会原因而进行渗透的”。莫里斯指出,这种“任意射击”政策导致对渗透者犯下了“一系列的暴行”。〔96〕

这些并不是鲜有发生的行为。在1956年和1967年的战争中,以色列国防军谋杀了数以百计的埃及囚犯。〔97〕1967年,以色列国防军从新近征服的西岸地区驱逐了10万至26万巴勒斯坦人,从戈兰高地驱逐了8万叙利亚人。〔98〕当这些种族清洗的受害者试图偷偷回到家园的时候,他们通常是没有武装的,而以色列人有时候一见到他们就开枪杀死他们。〔99〕大赦国际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估计,在1967年至2003年期间,以色列在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摧毁了超过一万户人家。〔100〕以色列还在1982年入侵黎巴嫩之后,伙同基督教民兵在萨巴拉(Sabra)和沙提拉(Shatila)难民营,对无辜的巴勒斯坦人进行大屠杀。以色列的一个调查委员会发现,由于国防部长阿里埃勒·沙龙允许基督教长枪党人(Phalangist)进入难民营,因而要对这些暴行承担“个人责任”。〔101〕虽然该调查委员会愿意要一位像沙龙那样的高官来承担责任的做法令人钦佩,但是我们不应忘记,以色列选民最后却选举他担任总理。

正如历史学家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所指出的那样,以色列现已控制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达40年之久,从而使之成为“现代历史上历时最长的正式军事占领”〔102〕。本尼·莫里斯解释道,当占领开始的时候,以色列人“喜欢相信,并且告诉世界说,他们正在进行‘启蒙’和‘仁慈’的占领,在本质上与世界上见过的其他军事占领存在区别。真相却与此截然不同。就像所有的占领一样,以色列的占领基础是血腥的武力、镇压和恐惧、勾结和欺骗、拷打和酷刑室,以及每天的恫吓、羞辱和操纵”〔103〕。例如,在巴勒斯坦人第一次起义期间(1987—1991年),以色列国防军给自己的军队发放警棍,怂恿他们打碎那些巴勒斯坦抗议者的骨头。拯救儿童组织的瑞典分部在1990年5月散发了一份长达1000页的报告,报告详述了冲突对被占领土上的儿童所产生的影响。该报告估计:“在(第一次)起义的头两年里,2.36万至2.99万儿童因为被打伤需要得到医治。”进而言之,该报告估计,几乎1/3的儿童年龄都在10岁或10岁以下;1/5的儿童在5岁或5岁以下;4/5以上的儿童“头部和上半身,以及身上多处挨过打”;而且几乎有1/3的儿童“遭受骨头断裂,包括多处挫伤”。〔104〕

在巴勒斯坦人第一次起义期间,埃胡德·巴拉克是以色列国防军的副总参谋长,他在那时候说:“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希望儿童被射杀……当看到儿童的时候就不要射击。”然而,拯救儿童组织却估计,在巴勒斯坦人第一次起义的头两年期间,有6500至8500个儿童受到枪伤。关于记录下的106起“儿童被射杀”的案子,该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他们几乎“都是被直接而非偶然或跳弹的枪火所击中”;这些儿童几乎有20%受过多次枪伤;他们大约有12%是从背后被射杀的;15%的儿童年龄在10岁或10岁以下;而且“几乎有1/5的儿童是在家中或离家10米之内的地方被射杀的”。

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第二次起义(2000—2005年)作出的反应甚至更加暴力,从而使以色列的报纸《国土报》声称:“以色列国防军……正在成为一台杀人机器,它的效率虽然令人惊叹,但却也令人感到震惊。”〔105〕以色列国防军在起义的第一天就射出了百万颗子弹,这几乎谈不上是一种谨慎的反应。〔106〕在那次起义期间,以色列杀死了3386名巴勒斯坦人,而被巴勒斯坦人杀死的以色列人是992名。这意味着以色列每死1人,就要杀死3.4个巴勒斯坦人。在那些被杀的人当中,有676名巴勒斯坦儿童和118名以色列儿童,因此,巴勒斯坦与以色列被杀儿童的比例是5.7比1。在那3386名巴勒斯坦死亡者当中,据信有1815人是旁观者,1008人是在同以色列战斗的时候被杀的,而563起死亡的情况则是未知原因。换言之,远远超过一半的巴勒斯坦死亡者似乎是非战斗人员。以色列一方也是类似的死亡模式,在992名死亡者当中,有683人是平民,剩下的309人为军事人员。〔107〕以色列武装力量也杀死了数位外国和平活动分子,包括以色列推土机在2003年3月碾压致死的一名23岁美国妇女。〔108〕然而,以色列政府却很少调查这些平民死亡事件,对犯罪者进行惩罚更是少之又少。〔109〕

许多人权组织——包括著名的以色列人权团体——对以色列的这些行为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记录,立场公平的观察者不会对此存有争议。〔110〕这就是为什么以色列的国内安全机构辛贝特(Shin Bet)的4名前高级官员,要在2003年11月的巴勒斯坦人第二次起义期间谴责以色列的所作所为的原因。他们当中有一人声称,“我们在进行可耻的行为”,而另一人则称以色列的行为“明显地不道德”。〔111〕(https://www.daowen.com)

类似的模式可以在2006年以色列应对加沙地带和黎巴嫩的暴力升级中见到。2006年6月哈马斯杀死2名并捕俘1名以色列士兵,导致以色列重新占领加沙地带,进行空袭与炮击。以色列的空袭和炮击摧毁了那些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向加沙地带居民提供一半电力的发电站。自重新进入加沙地带以来,以色列国防军还杀死了数以百计的巴勒斯坦人,这些人当中有许多是儿童。〔112〕这种悲惨情形导致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高级专员露易丝·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在2006年11月发表声明说:“对人权的违反在该地区……是大规模的。”〔113〕与此类似,当2006年7月黎巴嫩真主党的部队越过以黎边境抓获两名以色列士兵,杀死更多的以色列士兵时,以色列通过摧毁像道路、桥梁、加油站和楼房那样关键的基础设施,发起了针对黎巴嫩平民的大规模惩罚性轰炸。轰炸中有1000多黎巴嫩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无辜的平民。就像我们将要在第十一章中所讨论的那样,这种反应既是战略上的愚蠢行为,也是对战争法的违反。简而言之,对于那种时常听到的以色列在对付敌人时一直表现出极大克制的情形,几乎根本就不存在。

对此进行的明显挑战是,认为以色列在其整个历史上都面临致命威胁的观点。这种威胁既来自那些“拒不承认(以色列)的”阿拉伯政府,又来自那些巴勒斯坦恐怖主义者。难道以色列没有权利采取无论什么措施来保护它的公民吗?而且恐怖主义独有的邪恶难道不是美国继续支持以色列的理由吗——即便以色列经常对此作出严厉的反应?

事实上,这种观点也不是一个令人信服的道德理由。巴勒斯坦人既用恐怖主义来反对他们的以色列占领者,也用恐怖主义来反对无辜的第三方;他们攻击平民的意愿是错误的,应该受到严厉谴责。然而,巴勒斯坦人的这种行为并不令人吃惊,因为他们的基本政治权利长期以来一直遭到否定,他们相信没有任何其他迫使以色列作出让步的途径。就像以色列前总理巴拉克曾经承认的那样,如果一个人生而为巴勒斯坦人,他“就会加入到恐怖组织之中去”〔114〕。如果情形倒转过来,以色列人生活在阿拉伯人的占领之下,他们几乎肯定也在采用类似的策略反对他们的压迫者,就像在世界上其他的抵抗运动中曾经做过的那样。〔115〕

事实上,当犹太复国主义者处于类似的弱势地位,并试图建立他们自己的国家的时候,恐怖主义即是其主要策略之一。正是来自臭名昭著的伊尔根(Irgun)——一个好战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那些犹太恐怖分子,在1937年末将现在人们熟知的那些做法——在公共汽车和大型人群中安放炸弹——带到了巴勒斯坦。本尼·莫里斯推测道:“阿拉伯人有充分理由从犹太人那里学到恐怖爆炸的价值所在。”〔116〕在1944年至1947年期间,数个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使用恐怖袭击将英国人从巴勒斯坦赶走,这种做法一路上夺走了许多无辜平民的生命。〔117〕以色列恐怖分子还在1948年谋杀了福克·伯纳多特(Folke Bernadotte)伯爵,因为他们反对伯纳多特伯爵使耶路撒冷国际化的建议。〔118〕作出这些行为的犯罪者并非是孤立的极端分子:那些谋杀阴谋中的领导者最后被以色列政府给予大赦,而且其中有一个人后来还被选为议员。另一个赞成谋杀伯纳多特伯爵但却并未被审判的恐怖主义领导人,是未来的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沙米尔。他公开主张说:“犹太道德和犹太传统都没有放弃恐怖主义作为一种战斗手段。”相反,恐怖主义“在我们反对(英国)占领者的战争中……有着巨大的作用”。沙米尔也不对自己过去的恐怖主义经历表示出遗憾,因为他在1998年曾告诉一位访问者说:“如果我不曾像我做过的那样行事,那么我们将怀疑能够建立一个自己独立的犹太国家。”〔119〕

当然,领导伊尔根并在后来成为以色列总理的梅纳赫姆·贝京,在以色列独立之前的那些年里,是最引人注目的犹太恐怖主义分子之一。谈及贝京的时候,以色列前总理列维·艾希科尔经常直接称他为“恐怖分子”。〔120〕虽然巴勒斯坦人所使用的恐怖主义在今天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是犹太复国主义者在过去也在依赖恐怖主义。因此,人们不能够因为以色列过去或现在的行为在道德上所具有的优势,而为美国对以色列的支持进行辩护。

为以色列进行辩护的另一条防线是,以色列没有特意将目标针对非战斗人员,而黎巴嫩真主党和巴勒斯坦人则确实有目标地杀死以色列平民。进而言之,攻击以色列的恐怖分子使用平民作为人体盾牌,这种做法使得以色列国防军在打击它的致命敌人时,除了令人遗憾地杀死无辜的平民之外,别无其他选择。这些理论也是不能够令人信服的。就像要在本书的第十一章当中所讨论的那样,以色列国防军在黎巴嫩将目标对准平民区,而在那些地区几乎没有证据表明黎巴嫩真主党使用平民做盾牌。尽管也没有证据表明杀死巴勒斯坦平民是以色列的官方政策,但是以色列国防军在打击像哈马斯和伊斯兰杰哈德那样的团体的时候,却经常不能够做到小心避免平民的伤亡。黎巴嫩真主党和巴勒斯坦人将目标对准平民的事实,不能够使以色列有权利通过使用不对称的武力来危及平民的生命。

毫无疑问,以色列有权利使用武力来对像哈马斯和黎巴嫩真主党这样的团体的暴力行为作出反应,但是它使用优势军力来使无辜平民大规模遭受苦难的意愿,却令人怀疑它所一再声称享有的特殊道德地位。以色列的行为虽然可能不比其他许多国家更加恶劣,但是它也不比任何其他国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