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游说集团
我们以“以色列游说集团”作为一个速记式的便捷术语,来指那些通过积极活动塑造美国亲以方向外交政策的个人和组织所构成的一个松散联盟。然而,这一游说集团并不是一场由中央领导的单一统一运动,而且组成这一宽泛联盟的个人和团体有时候在具体政策议题上意见不一。它也不是一个阴谋集团或阴谋诡计。相反,组成这一游说集团的组织和个人,以与其他利益集团同样的方式进行公开运作。
使用“以色列游说集团”这一术语本身具有一些误导性,因为这一松散联盟中的许多个人和某些团体,并未涉及正式的游说活动——直接力劝当选官员。相反,这一游说集团的各种不同组成部分,以各种不同方式的活动来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完全就像其他的利益集团所做的那样。人们给它起上一个“亲以共同体”,甚或“帮助以色列运动”的名号可能会更加准确,因为不同团体所从事的活动超越了简单的游说活动范围。然而,由于这些主要团体中的许多团体确实进行了游说,由于“以色列游说集团”这一术语,同“农场游说集团”、“保险游说集团”、“枪支游说集团”,或者其他的族裔游说集团那样的标签一道,都是通俗的用法,因此我们在此选用了这一术语。〔2〕
就像其他的特殊利益集团一样,以色列游说集团的界限也不能够准确地辨别清楚,总是存在一些介乎两者之间的个人或组织,因而难以分清其立场。〔3〕要分清楚显而易见是以色列游说集团组成部分的团体以及作为其核心成员的个人是容易的。前者如美国犹太复国主义组织(Zionist Organization of America, ZOA),后者如美国主要犹太组织总裁会议执行副主席马尔科姆·霍恩莱因(Malcolm Hoenlein)。也有许多团体和个人明显不是以色列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并显然应该从中被排除,前者如阿拉伯裔美国人全国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rab-Americans),后者如哥伦比亚大学学者拉希德·卡里迪(Rashid Khalidi)。然而,总是存在这样的一些团体和个人,他们的立场更加模糊不清。就像其他的社会政治运动一样,以色列游说集团的界限也有点模糊不清。
这种情形所凸显的,乃是以色列游说集团并非一个有着规定成员的集权化等级组织。该游说集团没有会员卡或入会仪式。以色列游说集团的核心包括这些组织——他们公开宣称的目标就是要鼓励美国政府和美国公众向以色列提供物资支持,并支持以色列政府的政策,以及有影响力的个人——上述那些组织的目标也是他们最为优先考虑的。然而,以色列游说集团也吸引那些半边缘团体和个人的支持,虽然他们正致力于以色列这个国家,要求美国政府继续支持它,但是他们的活跃程度却不像组成以色列游说集团核心的那些团体和个人那样精力充沛,一以贯之。因此,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的一名游说人员、华盛顿近东政策研究所的一名研究人员,或者像反诽谤联盟和基督徒支持以色列联合会(Christians United for Israel,CUFI)的那些领导人,他们都是该游说集团的核心组成者;而那些偶尔给本地报纸写信支持以色列,或者将支票寄给亲以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个人,则应该被看作该游说集团更广泛的支持者网络中的组成部分。(https://www.daowen.com)
这一定义并不意味着对以色列持赞成态度的每个美国人都是以色列游说集团的成员。以个人为例,本书的两位作者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亲以的”——即我们支持以色列的生存权利,称赞它所取得的许多成就,希望它的公民生活安全和繁荣兴旺,相信如果它的生存处于危险之中时美国应该来援助以色列。但是我们显然不是以色列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这一定义也不意味着每个支持以色列的官员都是该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一位一直投票支持援助以色列的参议员,不一定就是该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或者她可以仅仅只是对来自亲以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作出反应而已。
换言之,如果某人要成为以色列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就必须积极地活动来推动美国的外交政策朝亲以方向前进。对于一个组织来说,这一追求必须是其使命的重要部分,耗去其资源的相当比例并占据其议事日程的相当部分。对于一个个人来说,这意味着要将其一部分的职业生活或个人生活——或在有些情况下还要花费相当的钱财——致力于影响美国的中东政策。当新闻记者或学者有时候涉及中东问题或偶尔报道那些对以色列持赞成态度的事件时,他们不应该被看作该游说集团的组成部分,例如《纽约时报》的记者戴维·桑格(David Sanger)和杜克大学的布鲁斯·简特森(Bruce Jentleson)教授。但是一位可以预知其会站在以色列一边,将其相当的写作用来捍卫美国对以色列坚定支持的新闻记者或学者,则显然是以色列游说集团的成员,如《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查尔斯·克劳萨默或前普林斯顿大学的历史学家伯纳德·刘易斯。
当然,在每个例子中,各种不同的团体和个人所作出的努力程度和具体活动都会不同,而且他们并不会在每个影响到以色列的议题上都意见一致。有些个人——如美国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莫顿·克莱因(Morton Klein)、基督徒支持以色列联合会的约翰·哈吉(John Hagee)以及“支持以色列安全的美国人”组织的雷尔·琼·艾萨克(Rael Jean Isaac)——反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的两个国家解决方案,但却反过来相信以色列应该保留全部或大部分的被占领土。像华盛顿近东政策研究所的丹尼斯·罗斯和布鲁金斯协会的马丁·因迪克(Martin Indyk)这些人,则赞成经由谈判来解决问题,并偶尔对以色列的具体行为进行批评。然而,尽管他们之间有这些不同之处,但是他们每个人都相信,即使当以色列采取美国所反对的行动时,美国也应该给予以色列大量的外交、经济和军事支持;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将大量的职业生活致力于鼓励美国的这种支持。因此,虽然认为这个游说集团是一个志同道合的整体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更不用说把它描绘为一个阴谋集团或者阴谋诡计,但是将任何一个通过积极活动来维持美国与这个犹太国家特殊关系的人排除在这一游说集团之外的做法,也同样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