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亚里士多德学会那次会议之后的好多年间我都没有意识到,我自己的这种方法和框架可能是所有理论中最易遭人误解的了,它与某些人们普遍相信和无意识接受的观念之间的冲突也可能最为激烈。因此,人们总会误解我的方法,将其视为某种形式的非理性主义、怀疑论和相对主义。直到最近我才对此有所觉察,才发现我的这种知识论的方法太过于革命性了,因此比我原先想象的要难于把握。这样的发现给我带来了一种审视我自己的方法及其与哲学中问题情境相关联的新方式,这种方式是我的朋友W.W.巴特利第三提出的。他的观点本身就非常令人震惊。[6]但它们也说明了为何人们总会以特定的方式误解我的立场。
至少从宗教改革以来,知识哲学的核心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如何能裁定或评价相互竞争的种种理论和信仰的那些有着深远影响的主张?我将之称为我们的第一问题。在历史上,这个问题导致了第二问题:我们如何能证明[justify]我们的理论或信仰?第二问题本身也与许多其他问题有关联:证明是由什么组成的?更特别的是,有没有可能去理性地证明我们的理论或信仰?——这就是说,能否给出理由——“肯定理由[positive reason]”(这是我自己的术语),例如求助于观察;能否给出坚持我们的理论或信仰为真或至少是“概然的”(在概率计算的意义上)理由?显然存在着某种不言明的、显然是无意识的假定,使第一问题转换为第二问题。这个假定就是,人们裁定各种竞争性主张的方法就是判定何者能被肯定理由所证明,而何者不能。
现在巴特利认为,我的方法解决了第一问题,但在解决的过程中完全改变了它的结构。因为我否定了第二问题;我认为它是不相干的,针对它的通常解答也是不正确的。同时我还否定了那个将第一问题转换为第二问题的假定。我断言(巴特利认为我的断言与所有以前的理性主义者都不同,可能的例外就是那些走向了怀疑论的理性主义者),我们无法给出任何肯定证明或任何肯定理由以支持我们的理论或信仰。这就是说,我们无法给出任何肯定理由坚信我们的理论是真的。此外我还断言,如果对于某些信仰,我们认为能给出这样的理由或认为应当去寻求这样的理由,这些信仰本身就不是理性的,也不是真的信仰,而是一些没有价值的东西。
(当我在上面写下“没有价值”的时候,我差点儿想写的是“没有根据”。这个例子很好地表明,在我自己的研究途径中被抨击的那些无意识的假定极大地影响着我们的语言。要知道,人们总是坚持着这个未经批判的假定:没有价值的观点必定是没有根据的——没有根据的意思是没有理由、未被证明或未被支持。但在我看来,所有观点——包括好的和坏的观点——在这个重要意义上都是没有根据的,都是没有理由、未被证明或未被支持的。)
在我的方法所涉及的所有这些问题中,我给出的关于证明的核心问题的解答——正如人们常常理解的那样——和所有非理性主义的或怀疑论的立场一样,都是明确的否定的。
但我和怀疑论者以及非理性主义者都不同的地方在于,我对第三个问题的解答是明确的肯定的。这第三个问题虽然与“我们是否能给出有效的肯定理由坚信某一理论为真”这个问题相类似,但我们必须明确地区分它们。第三问题就是,某一理论是否优选[preferable]于另一个,如果是,理由为何。(我在下述意义上谈论理论的优选:我们认为或猜想它是对真理的更好的逼近,而我们甚至能有理由去如此认为或猜想。)
我对此问题的回答是明确的肯定的。我们常常能给出理由以支持理论的优选。这些理由指出了某一理论迄今为止比其他理论更好地经受住了批判。我将称这种理由为批判性理由,以将其与那些肯定理由相区分,后者的目的在于证明理论,换言之,即证明信仰的真理性质。
批判性理由并不证明理论,因为某一理论迄今为止能更好地经受批判这个事实,并不成为支持其实际为真的理由。但是,虽然批判性理由无法证明理论,我们却可以用它们来捍卫[defend](而不是证明)我们对它的优选:即我们为何决定使用它,而不是使用人们迄今为止提出的其他一些或其他所有的理论。这种批判性理由当然也无法证明我们的优选强于猜想:如果有新的批判性理由反对我们的优选,或有人提出了新的而有希望的理论,并要求展开新的批判性讨论,我们就必须放弃我们的优选。
给出理由以支持优选,(在日常语言中)这当然也可以称为证明。但这不是我批判的那种证明。我们的优选仅在当前讨论状态中被“证明”。
我将在后文讨论理论优选的标准这个重要问题,现在我要论述的是巴特利关于新出现的问题情境的观点。他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说,我在给出关于经典证明问题的否定答案之后,又用新的批判问题代替了它,对于后面这个问题我给出的是肯定的解答。
巴特利认为,从证明问题到批判问题的转换是非常基础的,但它也导致了误解,因为几乎所有人都暗自相信,每一个人(包括我)都认为证明问题是知识论的核心问题。
根据巴特利的看法,迄今为止所有哲学都是证明主义哲学,因为它们都假定,知识理论prima facie[第一眼所见的]任务就是去表明我们能证明我们的理论或信仰。赞同这个假定的,不仅包括理性主义者、经验论者和康德主义者,也包括怀疑论者和非理性主义者。怀疑论者注定会宣称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的理论或信仰,并因此宣告知识探索行动的破产;而非理性主义者(例如信仰主义者)出于同样的基本理由,宣告理性探索行动——即探索理性上有效的论证——的破产,并试图求助于权威,例如非理性来源的权威,以证明我们的知识甚至是信仰。双方都假定证明问题或肯定理由的存在问题是非常基础的:双方都是经典的证明主义者。
巴特利注意到,我的方法常常会被误解为某种形式的证明主义,虽然二者之间毫不相同。即使我对经典证明问题给出了否定解答——在这一点上和怀疑论者以及非理性主义者类似——同时我也废黜了这个经典问题,代之以新的核心问题,这个新问题需要的解答不是怀疑论的也不是非理性主义的。因为我对新问题的解答与下述观点相容:我们的知识,我们的猜想性知识,能够获得增长,而且能够凭借理性,凭借批判性论证做到这一点。
巴特利认为,我的立场非常容易被人误解,除非人们首先意识到经典证明问题不仅退出了知识论的核心地位,而且,以新的观点来看,它实际上已被认定为是无价值的。但证明主义者很难认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会像休谟一样论证说:“如果我问你,你为何相信某种事实……你必定会告诉我某些理由……否则你必得承认你的信仰完全没有依据。”[7]
像E.M.福斯特一样,我也不信仰任何信仰:我对信仰的哲学不感兴趣,我也不认为信仰及其证明、依据和理性是知识理论的主题。但是,如果在上述休谟的言论中我们用“提出关于某种事实的理论或猜想”代替“相信某种事实”,用“你的猜想”代替“你的信仰”,那么这句话就失去了原先的分量。因为没有人在听到下面说法的时候会感到吃惊:你们的猜想“完全没有依据”。对于信仰而言,拥有某种“依据”或证明可能是重要的,但对于猜想或假说而言,我们完全不需要这些东西,至少在休谟使用的术语“依据”(这对应于我的表述“通过肯定理由证明”)的意义上,我们不需要它。诚然,人们也会谈论诸如“物理理论的依据”这样的东西,但这并不是证明主义的说法,它表示的是其他不同的含意。一旦我们认识到物理理论是猜想或假说,并服从于革命性的变革,我们也就不会再去谈论它们的“依据”或是我们对其的信仰了。
诚然我们有理由去提出某种假说,并让它置于批判性讨论之下。但这些不是证明性理论,它们的性质是解释,是根据我们的目的——例如为了获得更具批判性的、被更严格地批判了的理论——去说明我们为何提出这个理论而非那个理论。例如,我们可以根据非常完备的理由提出某一假说,指出如果它为真的话,它就能解决我们想要解决的问题(正如牛顿理论解决了解释开普勒定律的问题)。这样的理由足以让我们提出假说,并认定它值得我们付出批判性的关注。但是,这绝不是支持其为真的理由。这甚至不是我们暂时地接受它或优选它的理由,因为还可能存在着别的已知的假说,能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