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学习理论,毫无疑问我们可以、也确实正在从经验中学习。其实我甚至打算说,我和休谟以及其他经典经验论者的观点一样——所有的学习都是从经验中学习

但是,至于“所有的学习都是从经验中学习”这个命题的解释,我和休谟以及其他经典经验论者不同,这其中分歧的关键在于以下两点:第一,如何评估重复在学习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第二,如何评估观察在获取经验中所起的作用。

在学习和重复的问题上,人们产生混淆的重要源头在于未能区分三种完全不同的活动,虽然它们都叫做“学习”。(在此我并不打算暗示如下观点:如果区分的种类超过三种的话,我们的讨论就无法得出有益的结果。)我将之称为:(1)通过试错(或通过猜想和反驳)进行学习;(2)通过习惯之形成进行学习(或通过严格的重复[repetition proper]进行学习);(3)通过模仿(或通过汲取某种传统)进行学习。我们可以在动物和人类身上发现这三种学习类型,而它们在获取技能和理论知识(例如学习某种新的事实)上也起着各自不同的独特作用。

(1)只有第一种学习方式,即通过试错进行学习,或曰通过猜想和反驳进行学习,才与我们知识的增长问题相干;在获取新的信息——从实践上和理论上发现新的事实和新的问题、发现关于我们新老问题的新的解答——这个意义上,唯有第一种学习方式才是“学习”。这个学习类型包括发现新的技能和新的处事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机械重复(类似滴水穿石这样的行为)在学习过程中是没什么作用的。导致我们作出某种新发现的,不是重复性的影响,而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我们重复地进行不同的尝试,以解决某个因为未获解答而一直在刺激着我们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到,这些“重复的”尝试彼此是不同的,而如果我们重复地进行某种同样的尝试,那仅当我们认为它是成功的,并打算再次试验它;这就是说,我们打算去检验这个假说,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我们会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检验,以考察它是否总能不变地给出关于那个一直刺激着我们的问题的成功解答。

通过试错进行学习包括从系统性观察中学习和从偶然性观察中学习,虽然二者方式不一样。系统性观察总是从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出发,或从我们试图检验的猜想出发:这构成了它的系统性。哪怕是在我们通过系统性测量来确定某些参数的时候,我们也暗暗坚持着某种假设——存在着某种参数,当我们的测量条件发生改变的时候,它是不变的。如果没有类似的假设——无论它是有意识地提出还是无意识地假定——观察都不可能是系统性的。就算是所谓“偶然性观察”也属于试错法的情形,虽然它是发现行为中最少创新性的一种。因为在实践中,任何一次“偶然性观察”都是对某种有意识或无意识持有的猜想、假定或期望的反驳。一次“偶然性观察”就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块石头:我们在上面摔倒是因为我们没有期望到它的出现,更精确地说,我们确实期望着——虽然是无意识地——道路是平坦的。因此,所谓的“偶然性观察”或“意外观察”都是绊脚石性质的观察,它们并非如我们想当然的那样意外。

另外,大多数常见的“偶然性观察”的例子都是归纳主义的误解:实际上,真正像绊脚石那样的观察是很罕见的,可能下述两个例子可以算数:巴斯德[Pasteur]首次对小鸡进行免疫疗法以对付鸡瘟(1880年),以及人们在萘转化为萘酸的过程中(用硫酸加热)发现了汞盐的催化作用[25]。但其他许多观察都并非如此。

例如,奥斯特一直拼命探索着电磁相互作用。而伦琴在被问及他对X射线的发现时是这样说的,“我一直在寻找着种种不可见的射线”[26]——这是一些他希望用荧光屏加以探测(正如在红外线和紫外线的情形中一样)的射线。(这正是发现射线的屏幕之存在的原因。)当然,放置在克鲁克斯[Crookes]电子管附近的未被曝光过的照像底版曾多次被发现有曝光的痕迹,而这非常有可能成为关于X射线的一次真正“绊脚石性质的观察”;但是,所有注意到此现象的人——甚至包括克鲁克斯自己——都未能估量到这些曝光痕迹的重要意义。在放射性研究中,贝克勒尔[Becquerel]是在有意识地探索新的射线;特别是,他在研究铀盐的时候所依据的是亨利·庞加莱[Henri Poincaré]所提出的一个(错误的)假说。而青霉素的发现也不是偶然性发现,因为弗莱明[Fleming]已经发现过这种类型的杀菌(或灭菌)效果,而且他和其他人对此都非常熟知,因此甚至算不上是“非期望的”。(见下文第Ⅹ节。)此外,甚至早在其发现之前,弗莱明就充分意识到了这种类型的效果在疾病治疗方面所可能产生的作用。

对于动物和人类而言,通过试错进行学习所产生的与其说是新“知识”,不如说是新技能。但所有技能都与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期望相关联;随着人们对某种期望的不满,试错法中的错误因素就总会分外明显地浮现出来。(可以说,我们所谓的“知识”——主观意义上的“知识”——是由我们有意识的、可能是用语言表述的期望构成的。)作为通过试错获得新技能的一个例子,我们可以考察一下钢琴演奏或骑自行车;用更精确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在钢琴上找到最适合于某个曲段的指法,或学习在骑自行车的时候如何避免摔倒。在这两个情形中,我们首先通过系统性尝试去有意识地解决问题,即通过消除或拒绝(或证伪)不令人满意的解答;稍后,重复扮演了非常不同的角色。因此这些例子能帮助我们在被区分为(1)和(2)的两种学习中,去比较一下重复的特征和功能。

(2)第二种学习类型——经由严格的重复形成习惯(或曰经由“机械”重复)——应当与第一种明确区分开来。在这种方式中,我们不是寻求问题的新解答,而只是试图去熟悉先前由试错(或通过模仿进行的学习;参见下文(3))所发现的解答。

我们可以考察上述两个例子,即学习在钢琴上弹奏某个曲段和学习避免在骑自行车时摔倒,这有助于表明第二种学习类型和第一种的差别。

没有多少人类技能比学习弹奏钢琴更能表明持续地“实践”——即不仅是重复而且差不多就是“机械”重复——的重要性。而且在实践中我们不会发现任何新的东西,例如新的指法。我们通过试错发现新的指法,也就是说,将某种指法与另外的问题解决方案相比较并否定不那么适用的解答;在这之后,我们才能开始“实践”它。因此机械重复——机械的“实践”重复或曰“死记硬背”——其功能并不旨在发现新的东西,而是确立对先前发现了的东西的熟悉程度。其功能并不是为了使我们意识到新的问题(如同重复性地检验某种暂时解答的功能),而是尽可能地消除我们行为中的意识因素。如此一来我们就到达了这样的状态:原来的问题——例如在乐谱符号和手指运动之间进行协调——完全消失了,我们把我们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某些更重要的问题上——音乐观念或曲段的划分等等。在学习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实践”或严格的重复的功能也是如此:它不产生发现,甚至不产生新的技能,虽然它能把发现(发现如何做某件事)转换成新的技能;它通过将特定的动作变成无意识的,使我们得以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交通状况方面去。

因此,认为所有学习都是死记硬背,甚至认为我们知识的增长是经由机械重复形成的习惯的结果,持有上述观点的归纳主义学说是错误的。此类重复无法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它反而倾向于使我们的期望变成无意识的。(我们可能不会听到钟在嘀嗒作响,但我们有可能“听到”它不响了。)

毫无疑问,认为我们知识的增长是通过重复所形成的归纳的结果,这种观念之所以广为流行,是因为人们混淆了第(1)种意义和第(2)种意义的学习。

(3)我将简要地论述一下第三种学习——通过模仿进行学习。这是一种更为原始也更为重要的学习类型;比起其他学习类型,学习的高度复杂的本能基础,以及暗示和情绪在学习中的作用在这一学习类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虽然它们在各种学习类型中都有所呈现)。而在这里重要的就是,对于个体学习者而言,通过模仿进行学习总是典型的试错过程:儿童(或动物幼崽)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尝试模仿其双亲,纠正自己的动作或被双亲纠正。这个试错过程构成了模仿过程的最初阶段和基本阶段。因此这也是一个发现的阶段:儿童发现如何通过模仿来走路;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试错。当然,随后可能就是另一个阶段:新发现的技能通过“实践”,结果被无意识地执行,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