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方面我赞同休谟对归纳有效性的逻辑问题的分析,即他关于归纳的无效性的论点,但另一方面,在纯粹的事实问题上,我不赞同他,甚至也不赞同大多数人。我相信下述断言:说事实上我们的知识过程是依据归纳而进步的,这根本就是一个神话,而支持这个所谓事实的那些所谓证据,一部分是不存在的,另一部分是由于对事实的误解而出现的。

但我得赶紧补充一句,我这个关于事实的论点和我的逻辑、方法论或认识论学说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事实的、心理学的和历史的问题“我们是如何通过我们的理论获得进展的?”虽然可能很迷人,[21]但与有效性的逻辑、方法论和认识论问题毫不相干。在这一点上我再次站在休谟一边。实际上,将这两个问题明确区分开来,正是休谟最伟大的成就。他给予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几乎完全对立,这就非常明确地表述了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

有些科学家发现(或看来似乎如此)他们在抽烟的时候灵感最为活跃,另一些人则是在喝咖啡或威士忌的时候。因此我似乎也没有理由否认有些人能通过观察或重复观察来获得种种理论观念。在这个意义上,看来我应该缓和一下的我的立场:原来我说的是“我们从未通过归纳而进步”,现在我是否应该用“几乎从未”代替“从未”?

但就算作出这种让步,我也要说明,无论在理论跃出脑海的时候我们是抽烟、阅读、观察还是睡觉,重要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个理论有逻辑价值吗?这是一个好理论还是坏理论?据说达尔文在想到其自然选择理论的时候正在读马尔萨斯[Malthus]的书。这个细节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但它与达尔文理论的价值问题无关:就算马尔萨斯的理论是真的,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达尔文的理论也可能是假的,支持者寥寥无几;而就算马尔萨斯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达尔文的理论也可能是卓越的。

当然,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点。但似乎只有极少数哲学家会坚持认为我们必须明确区分有效性问题(例如我们是否有理由依赖于归纳)和事实问题(例如我们是否在事实上依赖于归纳或使用“归纳过程”,或者某一理论是否在事实上来源于归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