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诠释和主观诠释之间的比较

6 客观诠释和主观诠释之间的比较

我想提醒读者注意,我们主要关注的是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的概率假说的状态。但逻辑诠释并不涉及这些,因为它将概率陈述视为分析的或重言的,并因此将之视为不可检验的。但它是通过间接方式做到这一点的,其途径就是主观诠释。

上文说过,我将频率诠释和趋向性诠释称为“客观的”:二者都将概率视为某一物理系统(例如实验组织)的特性。而还有一些诠释则认为,这些概率度量了我们的知识在涉及物理系统所发生事件时的不完备性;我将它们称为“主观的”。

主观诠释基本上是以下似是而非、被人普遍接受的观点的产物——概率之所以会出现在我们的思考中,这都是因为我们的知识不完备:如果我们的知识完备,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概率了,因为我们总能得到确定性。

这个观点完全错误。它旨在阐释和分析物理理论和机会对策理论中的概率陈述的意义。在它看来,陈述“抛掷硬币而正面朝上的概率等于½”可以被诠释为“我们的知识中包含的不充分证据同样好地支持以下两个陈述:第一,抛掷结果是正面朝上;第二,抛掷结果不是正面朝上”。换言之,主观诠释试图用另一种诠释来代替我所谓“客观”诠释,并相信这样做有好处。但主观诠释与客观理论的一些最简单而又最重要、同时还得到了最好确证的结果相冲突。

当然,我绝不会反对将某一客观理论翻译为主观语言。如果有人不愿意说“太阳在天上照着”和“现在是白天”,而宁愿说“我有理由相信太阳在天上照着”和“我自己认识到了现在是白天”等等,我是不会浪费时间去说服他的。同样,如果有人不愿意使用“p(a,b)=⅓”这样的客观陈述,而打算代之以“如果要为a打赌的话,那么我愿意根据我对条件b的了解程度,用2∶1的赔率赌它”,我也不会同他争论什么。像此类的主观主义再诠释等于是客观理论的镜像,它可能没什么意思,也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但它多少还算是无害的。

然而,主观诠释试图反映的不是客观理论——其中b代表着(实验)条件,它要反映的是逻辑诠释,我们已经简要指出过后者有时会得出不同于客观理论的概率值。

因此主观理论是没什么发展前途的:(a)它的目的在于分析和说明客观概率;(b)它必定要用逻辑理论来作为自己的基础;但我们都知道(c)逻辑概率和客观概率有可能产生相互冲突的结论,这是因为逻辑概率陈述是不可检验的重言式(或类似这样的东西)而客观概率则是可以自由加以选取的、可检验的假说

在这里我将只说明(b)——即主观理论必定以逻辑解释为基础。

我的理由是这样的:主观理论试图将p(a,b)诠释为对a的信仰程度,而我们实际中的总体知识b能理性地证明这种信仰。但事实上这也是逻辑诠释要面对的同一个问题(只是用主观语言加以表述罢了),因为逻辑诠释试图估计的正是陈述b在逻辑上支援、支持或证明陈述a的程度。因此,如果我们从主观角度——也即依据我们的知识或无知——去诠释逻辑诠释,那么p(a,b)恰恰会变成我们的实际总体知识b理性地证明可疑的、假说性的陈述a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