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康德以来,伯特兰·罗素是首位认识到休谟归纳问题之力量的哲学家。康德明确地意识到,如果休谟是正确的,全称性质的知识——他因而认为包括科学知识——都无法存在;但是,由于数学的例子,以及更重要的牛顿力学的例子都表明我们实际上确实掌握着某种科学知识,因此康德感到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去解释此类知识是如何可能存在的,也就是说,去解释为何休谟是错误的。
罗素同样了解这个问题,但他给出的详细解答与康德的有着显著差别。(例如,罗素论述了力学定律仅仅是概然性的知识,与确定性的数学知识相反,以此进一步加深了康德曾讨论过的数学和物理科学之间的鸿沟。)
罗素在许多地方都详尽地讨论了归纳;我认为,首次讨论是在其无与伦比的著作《哲学问题》[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1912年)中。但是,在这部篇幅简短但却伟大的著作中,他没有提及休谟是这个问题的首创者——在《西方哲学史》[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1946年)中他才这么做。在后者论述休谟的章节中,他以如下形式表述了这个问题。
如果休谟是正确的,我们就无法得到任何从观察到理论的有效推理,那么我们对科学的信仰就不再是合理的。这样一来,任何所谓科学理论,无论是否武断,都成为一样好或一样可证明的了,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可证明的:“我的猜测和你的一样好”这个论述就将统治科学方法,成为其唯一的原则。因此,如果休谟是正确的,我们得到的就是“明智和疯狂之间毫无差别”,[34]而疯子的谬见妄想就会和伟大科学家的理论和发现一样,都是合理的。
对于罗素的这个挑战,我在第2节的讨论中已隐含了一个虽然简单但实际上已非常完备的回答。诚然,我们无法证明科学家的理论是真的;就像我们无法证明妄想是真的。但我们依然可以辩护说:科学家的理论更好——即在较为狭窄的“被观察更好支持”的意义上,它比疯子的妄想要好。观察有可能是两个理论间进行区分的关键,因为观察有可能与其中之一相矛盾而与另一个相容。休谟的论证没有确立如下命题:我们不可能得到任何从观察到理论的推理;它仅仅确立了,我们不可能得到从观察到理论的证实性推理,而它留下了我们有可能得到证伪性推理的可能性:从某一观察陈述(“这是一只黑色的天鹅”)的真值到某一理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假值的推理在演绎上可以是完全有效的。
我不认为有人能辩驳我对罗素的挑战性问题所给出的这个解答(除非有人将问题的第一状态与第二或第三状态相混淆,这种情况留待下文讨论)。在我看来,罗素在认为如果休谟正确那么科学将变得不可能的时候,正是忽略了下述极端重要的事实:休谟的论证没有表明从观察到理论的证伪性推理的无效性。罗素的看法符合康德的观点——将科学视为良好确立了的知识(scientia[知识],epistēmē[真知]),但它不符合罗素自己的观点——科学理论是假说性的或猜想性的。实际上,罗素在许多地方都以一种不需要谈论归纳的方式来谈过科学方法,例如他这样写道:“逻辑不再和先前一样,成为可能性的阻碍,而是成为思想的伟大解放者,它展现出与草率鲁莽的常识一般的无穷想象,并留给经验这样的任务:在可能作决断的地方,去决断逻辑提供给我们加以选择的各种世界。”[35]在这段优美的文字中最关键的可能就是“在可能作决断的地方”:我一直相信,当罗素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他认识到,在可能作决断的地方我们能够做的正是对“无穷想象”中的某一些加以否定,而不是肯定地对它们进行决断。但显然他没有认识到,这正是典型的、甚至是唯一的情形,这个事实使我们有可能解决休谟提出的归纳的逻辑问题。
对于这个解答,我只有一点是要补充的:观察自身并不总能判定两个相互竞争的理论何者为佳,虽然它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特别是如果我们能够对理论做关键实验的话。但就一般而言,除了观察之外我们还需要更多的东西:我们还需要对两个理论的价值进行批判性讨论。这样的讨论必须考虑理论是否解决了它们打算解决的问题:它们是否能解释它们打算解释的东西;它们是否仅仅转换了问题而已,例如通过某一不可检验的特设假定;它们是否是可检验的,可检验的程度又为何。
这些问题(与我所谓的“分界问题”密切相关,后者将在下文第二章,第17到26节进行讨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面对的两个理论具有非常不同的价值,而我们的观察与二者都同等相容,虽然相容的理由非常不同:与第一个理论相容是因为它能经受种种观察的严格检验,而与第二个理论相容仅仅是因为它是不可检验的——因为所有的观察无论为何都与它相容。(例如,第一个理论是牛顿理论或开普勒理论,认为所有行星都以椭圆轨道运动,连同这个可能还有他的世界和谐理论[theory of World Harmony];而第二个理论可能是柏拉图的理论,认为所有行星都有灵魂和神灵。)
只有在两个理论的解释性价值和可检验性得以解决之后,我们才能说它们是否真正是彼此竞争的,以及它们是否能服从于关键观察检验,以此判定并否决其中之一,将另一个视为“更好的”。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最终可以说,在多次试错之后,根据我们批判性讨论的当前状态,包括观察检验,我们得到了一个显得比其他被考虑的理论都更接近真理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