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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使许多人接受概率归纳的是以下两点:

(A)一种有效但却被错误诠释了的直观看法。这种看法认为,一个假说如果在不同环境的反复检验中都能取得成功,尤其是如果它能成功地作出期望之外的预测,那么它就不可能是归于某种非概然的意外。(而如果它不是“归于某种非概然的意外”,那么我们就会倾向于作出实际上是无效的推理:假说的成功必定是归于这个假说的高概率。见下文。)

(B)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即随着有利证据的积累,特别是随着成功预测的积累,陈述的概率也将增加(除非它一开始就为零)。用概率计算来表述就是:令h是某一假说,其初始概率(或先验概率)p(h)可以尽量小,只要不为零。令e是有利于它的证据。那么我们不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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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e2包含着e1所不包含的有利证据,那么我们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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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h的概率随有利证据的累积而不断增加。

从概率计算中能得出这个不可否认的、诱人的事实,它诱使许多人相信,随着有利证据e的不断积累,任何假说h的概率p(h,e)都必定趋近于1。

对于许多人,包括许多科学哲学家而言,(A)和(B)这两个论证都是强有力的。

我将首先表明,(B)虽然是有效的,但完全是种误导。(B)根据的是当同一个假说的证据变化时,其概率相较之下发生的变化。但是,如果有某一恒常的证据e对两个或多个假说都有利,那么我们比较它们所得出的结果就会大不相同。这样的话我们就能立刻发现,证据对概率施加的影响与归纳完全无关。

我将在第Ⅱ子节中表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