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或物质滥用所致过度嗜睡

第五节 药物或物质滥用所致过度嗜睡

药物和毒品等物质滥用引起的过度嗜睡包括镇静催眠药物的不良反应或毒品等物质滥用引起的过度嗜睡、兴奋性药物撤除或戒断引起的过度嗜睡,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过度嗜睡和中毒性脑病。

【病因及发病机制】

睡眠与觉醒的转换和调节中涉及复杂的神经递质系统,不少药物可作用于该系统而发挥镇静催眠作用。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药效持续时间过长、作用靶点特异性不强、骤然撤药等均会产生嗜睡的反应。

【临床表现】

患者可表现为夜间睡眠时间过长、日间嗜睡或小睡次数增多。患者有镇静、催眠药物服用史,酒精成瘾或毒品滥用史,或药物、酒精、毒品和其他药物戒断史。因所用药物不同,其起病、病程和相应的伴随症状各异。任何年龄患者使用镇静药后都可出现嗜睡,但更常见于老年和病情复杂的患者;滥用兴奋药和撤药后嗜睡最常见于青少年和年轻人。

1.镇静药物引起的过度嗜睡 镇静催眠效应可见于苯二氮图示类和非苯二氮图示类安眠药、阿片类、巴比妥类、抗惊厥药、抗精神病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和部分抗抑郁药。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第一代抗抑郁药如三环类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因阻断组胺系统而发挥镇静作用,新型抗抑郁药物则具有更强的受体特异性,只有曲唑酮和米氮平具有较强的镇静作用,这两种药经常被用来治疗失眠。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普拉克索和罗匹尼罗也可以引起嗜睡,该类药物常用来治疗不宁腿综合征和帕金森病,在后者可能会引起日间嗜睡以及突发的“睡眠发作”。镇静作用是传统抗癫痫药物如苯巴比妥和卡马西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而新一代的抗癫痫药如加巴喷丁等,该药不良反应较小。阿片类药物虽然有镇静作用,但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呼吸抑制,应用于有基础肺部疾病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患者时尤应注意。非处方药如缬草类植物和褪黑激素也能产生镇静作用。在少数情况下,嗜睡也可以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某些抗生素、解痉药、抗心律失常药和β-受体阻断剂时出现。

2.药物或物质滥用引起的过度嗜睡 酒精、苯二氮图示类、巴比妥类、γ-羟丁酸、阿片和大麻的滥用均可导致日间嗜睡。

3.兴奋性药物撤除或戒断引起的过度嗜睡 突然中止应用具有兴奋性作用的药物后会出现日间嗜睡。可见于因疾病而长期小量使用或滥用、成瘾等原因大量服用该类药物者。撤药第一周嗜睡最严重并可持续长达3周,但也有既往服用兴奋剂已停用多年偶尔仍残留嗜睡者。在嗜睡的同时常伴严重抑郁症状的患者,尽管总睡眠时间延长、白天小睡次数和时间增加,但睡眠呈片段化且不解乏。长期、规律饮咖啡或进食其他含咖啡因食物的人,如中断饮用可能产生嗜睡、疲乏和注意力涣散等症状,并持续数天。

【辅助检查】(https://www.daowen.com)

除非怀疑伴有其他睡眠疾病,一般不需要进行睡眠监测。PSG和MSLT检查的结果变化不一,取决于使用的特定药物或物质类型以及服用和停用的时间。刚撤除兴奋性药物时,夜间PSG可能显示睡眠正常,而MSLT通常表现为平均睡眠潜伏时间缩短,伴或不伴多次SOREMPs。尿液毒物学筛查会出现可疑物质阳性。

【诊断】

药物或物质滥用引起过度嗜睡的诊断参考ICSD-3的诊断标准(见表1-4-7)。如嗜睡仅发生在相关药物和物质应用或戒断期间,特别是停用可疑药物或物质后症状消失,则可以确诊。在临床中,要系统询问用药史,包括种类(如酒精、咖啡因、尼古丁、助眠药物、中枢神经兴奋剂、大麻等其他毒品及相关物质)、使用频率、数量和周期。应仔细分辨患者是否存在其他原发性睡眠障碍,药物和物质的应用是为医疗目的而小剂量应用,还是因滥用或依赖而大剂量使用,以及目前患者处于使用状态还是戒除状态。部分病例是在原有睡眠疾病的基础上,合并存在药物或物质相关的嗜睡,需要考虑两者同时诊断以及治疗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所有的睡眠疾病患者均应仔细甄别是否存在药物或物质滥用或依赖。

表1-4-7 ICSD-3关于药物或物质滥用所致过度嗜睡的诊断标准(必须同时符合1~3)

图示

【鉴别诊断】

参见前面相关章节中有关鉴别诊断的内容,必须明确是否合并存在与过度嗜睡相关的其他睡眠障碍。除认识到精神类药物可能导致日间嗜睡外,更要认识到许多精神疾病也与其他睡眠疾病的发病相关,镇静药也可能加重或诱发睡眠呼吸障碍。若确定合并其他睡眠疾病,可以做出相应疾病的诊断。正在使用或撤除药物或物质可能会影响MSLT的结果,进行MSLT检查前应常规进行尿液毒物筛查。

【治疗】

停用可疑药物或物质。对怀疑为药物或毒品成瘾者,需逐渐减量并进行替代治疗。对合并存在基础睡眠疾病者,需要考虑两者同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