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尸方

五、尸方

甲骨卜辞的“尸方”一般指东夷。[59]古夷人祖居黄河水下,国中之东。“东夷”联称,至今未见于甲骨文,但西周钟鼎文中却屡现“东尸”字样。

惟周公于征伐东尸。

惟王伐东尸。

噩侯御方率南淮尸,东尸广伐南国。

钟鼎文中有“东尸”,但被称为“尸”的又不仅仅只有东夷,还出现过淮尸、秦尸、京尸、南尸,即所谓淮夷、秦夷、京夷、南夷。春秋以来,一直有“九夷”之说,《论语·子罕》有“子欲居九夷”,至于具体是哪“九夷”,则莫衷一是。如前所揭,范晔《后汉书·东夷列传》所举“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之“九夷”与皇侃注《论语》所引玄菟、乐浪、高丽、满饰、凫更、索家、东屠、倭人、天鄙之“九夷”明显不是一码事,往往有碍于我们对九夷之地的具体定位。

实际上,追溯“九夷”之说,最早可能开始于夏朝。根据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所录:

少康即位,方夷来宾。

后芬三年,九夷来御。

后芒即位年,以玄珪宾于河,命九夷。东狩于海,获大鱼。

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后发即位年,诸夷宾于王门。再保墉会于上池,诸夷入舞。[60]

虽然这里没有一一列出“九夷”之名称,但在“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的表述中已有六夷,所以,我们基本可以相信《东夷列传》之“九夷”是可靠的。傅斯年曾经假设:“凡在殷商西周以前,或与殷商西周同时,所有山东全省境中,及河南省之东部、江苏之北部、安徽之东北角,或兼及河北省之渤海岸,并跨海而括辽东、朝鲜的两岸,一切地方,其中不是一个民族,见于经典者,有太皞、少皞、有济、徐方诸部,风、盈、偃诸姓,全叫做夷。”[61]就是说一定存在着九夷,但他们肯定不是一类,其数目众多,地域分布也极广。

至于夷夏之间良好关系的确立与稳定,则明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少康之前,夷夏之间尚存交争,九夷之中能够“来宾”者,仅有一二。但到了后杼之子芬即位之初,九夷则都已认同、接受乃至彻底臣服于夏王朝,纷纷“来御”。而及至芬之子芒统治的时期,夏王朝已经在名义上分封“九夷”并为之隆重举行了“以玄珪宾于河”的仪式,而夏帝能够“东狩于海”,则标志着夷夏关系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时期。芒之子泄在位之时,九夷之中可能时有叛乱,所以,才于二十一年再次对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进行分封加爵。后来的五王,直至废帝,夷与夏的关系都较为缓和,所以才有“诸夷宾于王门”“保墉会于上池”“诸夷入舞”的记录。[62]但大约在发帝之子桀在位的后期,夷夏关系重新陷入破裂的局面,最终群夷四起,直至危及整个王朝的统治。

至于把“九夷”的具体地理方位确定在“泰、沂山区以东的众多古夷人土著方国或部落,但也包括了泰山以西的一些夷人群体,因为他们都在夏王朝的中心控制区以东,故中原居民习以‘九夷’称之”[63],仍没有摆脱后世之人一种根据不足的猜测或想象性质,因为毕竟“九夷”之说并未见于殷商甲骨文。大约在西周中期,人们开始用“东夷”与“西夏”对称。尸、夷的读音可能直接来自东方原始部族自己的方言,而并不源于西夏的雅言。自己对自己的称呼,是不可能包含任何贬义成分的。周人灭殷、分封之后,几乎所有官方文献中的“夷”字都指中原周边尚未开化的后进部落或原始民族,甚至已经并称“夷狄”了,直到这个时候,中土之人才或多或少地产生出,带有了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戒备心理,于是,“夷”字或“夷狄”才开始具有贬义的性质。古文《尚书》之《周书·毕命》中,康王要求行将赴东都洛邑的毕公“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四夷左衽,罔不咸赖”[64],使四夷归心、臣服已经跃升为君王治国理政的一大重要任务。而在《周书·泰誓中》篇里,武王向军中将士知己知彼地分析敌情,说商纣王“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65],纣王虽统管无数夷民,但多有不服,难以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