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狄虽有大夫而不氏
按照《春秋》之常例,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这里则说明《春秋》已经把荆楚看作有王制、有大夫之国了。故《公羊传》解文公九年“楚子使椒来聘”曰:“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大夫是一种官僚体系中的存在。能够设立大夫之职位,说明荆楚之地已初步形成自己的一套君臣制度与政治礼仪系统,开始向文明国家迈进了一步。但《春秋》经文依然没有直接称其氏名——斗椒,而省其氏,属辞还不能像诸夏中国之大夫那样名、氏双全。
何休《解诂》曰:“入文公所闻世,见治升平法,内诸夏以外夷狄也。屈完、子玉得臣者,以起霸事,此其正也。聘而与大夫者,本大国。”[106]文公之《春秋》,为所闻之世。按照《春秋》三世说之划分,鲁国十二公中,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属于据乱世;而文、宣、成、襄则为所闻之世,属于升平世。徐彦《疏》曰:“言见治升平者,升,进也,欲见其治稍稍上进而至于平也。”[107]夷狄之治,在升平世只比据在乱世略有进步而已。
所谓“内诸夏外夷狄”,指以诸夏中国为内,而以四边夷狄为外。在孔子所闻之世,以内为亲为友,以外为疏远为敌仇,成为书写《春秋》的一项基本原则。事如成公十五年冬,十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会吴于钟离”,八国大夫的钟离之会,南蛮之吴的与会代表被排在诸夏中国代表的后面,是最后的位置。《公羊传》曰:“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108]以吴为外,秩序上则先中夏而后夷狄。又如僖公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夷狄之大夫因为其能够走出境而与一代霸主齐桓公会盟,才被《春秋》称为大夫。《公羊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一个蛮夷之地的大夫竟然也能够当面与齐桓公争辩,誓死维护楚国的核心利益,因而赢得了《春秋》的尊重。何休《解诂》曰:“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109]反过来看,恰恰因为屈完的存在及其参与会盟的生动事迹,齐桓公的霸业才获得了最大程度的推广,其“服楚”——驯服诸夏中国之顽敌才得以真正落实,其“救中国而攘夷狄”之伟大宏图才有了确凿的对象,其“王者之事”才能够施展出更为开阔的普遍性。王闿运《笺》曰:“言楚子使屈完如师,则楚有大夫;故去其使,著其名氏,使成为大夫,以当桓公,如外大夫来盟例也。”[110]然而,楚大夫毕竟是楚大夫,在《春秋》经中,一时还不能与鲁国之外的诸夏中国大夫并列等同。
子玉得臣,也是楚成王的令尹,级别相当高的大夫。僖公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在《春秋》经中,杀大夫足以构成诸夏君王的一大罪恶。如果大夫无罪,君王死,书其卒,却不书其葬,以示惩罚。因为大夫乃一国之栋梁,社会之精英,说杀就杀,这是对人才的浩劫,属于犯罪行为。何休《解诂》曰:“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不氏者,子玉得臣,楚之骄蹇臣,数道其君侵中国,故贬,明当与君俱治也。”[111]楚王杀子玉得臣,对楚国是损失,但对诸夏未必不是一件快事。
屈完、子玉得臣这样的楚国大夫,其事迹还能够被加载于《春秋》经,除了出于孔子点赞夷狄有“渐进”的原因外,徐彦《疏》还分析说:“然则彼二人皆是传闻之世,未合书之而书之者,欲起齐桓、晋文霸事故也”[112],亦即交代楚大夫,刻画其人事,也是为了烘托齐桓公、晋文公合诸侯、攘夷狄之伟大功效,连南蛮之大夫都一心向慕王道了,说明诸夏中国感化夷狄还是很有收获的,故而才值得《春秋》为之书。孔广森《通义》曰:“楚有大夫前此矣,至此发《传》者,屈完不称使,宜申称使而其君称人,君臣之辞未醇。此始因其能修礼来聘,遂与君臣之辞,同于中国也。商臣弑父而得称子以使者,其罪恶固不待贬绝而见。”[113]《春秋》记录楚国有大夫,大夫能来聘,是对南蛮文明渐进的初步肯定,然而只称其名,不书其氏是因为凭借他们的先天资质暂时还不能一步达到中夏诸国的文明程度。
何休《解诂》曰:“许,与也。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这里的一个“质”字,很容易让人误会何休是一个种族论者,实际上他并不是主张夷狄之人先天禀赋就浅薄而诸夏中国之人先天就聪慧,他只是就文明积淀层面而言。人类的任何文明形式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和演化过程,忽略自身基础的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诸夏中国传承夏商周三代文明的优秀成果,积累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荆楚之地从野蛮走向文明也有一个必要的历史过程,要想打牢基础,就必须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学,一步一步地前进,而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获得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