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诸夏

五、外诸夏

作为一部史书,《春秋》确立以鲁国为记述的重点,因为有“素王”想象中发达的礼制教化,值得为后世所借鉴,所以采用详尽、完备的笔法。而作为一部王道教材,内鲁、王鲁,可以为后世立法,因而必须分别出内与外,予以观念引导和思想灌输。这两个取向便决定了它对处于鲁之外诸侯国的关注肯定是有限度的,更不可能面面俱到了。相对于“录内”,《春秋》中的“外诸夏”之文,往往表现于对诸夏中国之人、之事的忽略不书,或可称“略外”。必须强调的是,诸夏中国因为非鲁而被视作外,只是在记录内容上当成非我来处理,并不是整个都被排斥在文明行列之外。并且,从各种“略外”之破例的方面看,对于各种特殊情况的诠释,所充分彰显出来的无一不是《春秋》的仁道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