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尊者讳

(二)为尊者讳

孔子著《春秋》,于所传闻之世,内则为尊者讳。隐公八年,“庚寅,我入邴”。邴,乃郑国之邑,是周天子所赐,供诸侯斋戒沐浴、朝觐天子的地方,故称“汤沐之邑”。郑国以邴归鲁,受地之日,遭到邴民的抵制。《春秋谷梁传》说“入者,内弗受也”,指内部搞不定。“日入,恶入者也”[40],记录下接受的具体日期,其事主则肯定受到谴责。“进而有困难,不顺利,称入。”[41]何休则说:“鲁受邴,与郑同罪,当诛,故书‘入’,欲为鲁见重难辞。”擅自更易天子土地,所与者、所受者皆罪当诛。当时的齐国跟鲁国一样,也觊觎于邴,一心想得到之,“故以非独我起齐恶。齐恶起,则鲁蒙欲邑,见于恶,愈矣”[42]。即使齐国并不因为鲁而对邴邑产生非分之想,既然齐国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这个时候,鲁国如果依然接受郑国的转让,也是罪加一等。鲁君之所为已严重扰乱封土秩序,陷天子之尊于不义之境,但又鉴于鲁为天下首善之区,所以孔子尽量为之避讳。

庄公八年,“甲午,祠兵”。上古军队在出征之前,陈兵近郊,举行誓师、演阵、杀牲祭祖、祭社、祭兵器、犒赏士卒之仪式,称为祠兵,又曰“治兵”。而班师回朝,也有类似的“振旅”之礼,区别只在于:“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43]出征时,壮年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撤退时,则恢复长幼居前的人伦秩序,壮年人殿后,以起保卫作用。《公羊传》曰:“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何言乎‘祠兵’?为久也。曷为‘为久’?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于是。”通常出征都有一番祠兵仪式,但都不予记录,为什么唯独记录下这一次呢?孔子以为,目的就是要等到正月十三日,即甲午日这一天,以便为鲁师长久逗留在郎邑找到合法的借口,一旦时机成熟就可以与齐国军队会合而攻打盛国了。而盛,虽然是小国,但与鲁国一样,都是姬姓封国[44],鲁之兴师于盛,已完全不顾同姓的手足情谊,毫无血统认同,勾结外姓诸侯,最终使盛国惨败。“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公羊传》曰:“成者,何?盛也。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曷为不言降吾师?辟之也。”鲁、齐两个大国联手攻打盛这一个小国,赢了也并不太光彩,得胜者原本应该是鲁、齐两家,但《春秋》只说“降于齐师”而不言“降于我师”,遮遮掩掩,肯定有难言之隐。正如何休所指出的,“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45]。《春秋》以此为讳,辟了鲁君与鲁师,意在杜绝灭诸侯同姓之大恶。

庄公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公羊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篡辞也。”卫惠公朔于鲁桓公十六年出奔齐,已有八年,今自国外入境企图作乱篡位,实为齐襄公所立。何休《解诂》曰“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46],并且“入者,出入恶”(桓公十五年《公羊传》)。《春秋》言“恶”,多指谋反篡逆之罪,理当贬绝,直接褫夺其爵位而只呼其名。更何况,早在三年前,周天子就已经立公子留(黔牟)为卫侯了,卫惠公之举明显违背了王命。孔广森在《春秋公羊经传通义》说:“犯天子之命,当绝,贱不成为诸侯,故生名之。”[47]但《春秋》为什么又没有接着交代公子留出奔后的情况呢?《左传》记:“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48]《东周列国传》称黔牟为周王之婿,因而出奔周是可能的。但“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49]。周王所封之侯,却遭篡逆而出奔,不得复位,显然,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堂堂天子已经威风扫地,所以《春秋》为天子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