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清兴,非夷狄篡窃

十、明亡清兴,非夷狄篡窃

清朝继明朝而拥有天下,是顺天应人,不能称为夷狄篡窃。弥天重犯曾静在《知新录》一书中说,“夷狄盗窃天位,染污华夏,如强盗劫去家财,复将我主人赶出在外,占踞我家”,“今家人在外”,所以才要“探得消息,可以追逐得他”。曾静说这一番话肯定是要惹来杀身之祸的。他认为,满人闯进关内,赶走汉人的主子,夺了大明王朝的天子之位,眼下汉人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寻找自己的主子。雍正帝则严声怒斥,针锋相对,予以一一还击:“明朝天下亡于流寇李自成之手,是强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应天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强盗、明罚敕法之天吏也。你等为家人者,既不能追逐李自成,索取家财,而于强盗花费家财之后,转向捕治强盗、明罚敕法之天吏,指令赔偿,可乎?”雍正帝首先明确指出,曾静之流并没有认真研究明亡的历史,错误地把大清放在大明王朝的对立面,实际上,李自成才是明朝江山倾覆的真正元凶。李自成造反,打家劫财,完全是一种“流寇”行为。当初闯进皇宫,赶走明朝主人的正是李自成的部下,而没有清军的一兵一卒。这之后,清兵才攻打北京,驱逐流寇,捕杀强盗,这样,清就是上天委派下来惩罚盗贼的“天吏”,清赢得天下完全是顺应天命、符合人心的正义之举,江山社稷完全是天命赐予的,根本不存在篡夺、盗窃之类的问题。然而,曾静一伙腐朽的知识分子,身为汉人,当初在李自成起义的时候,一直袖手旁观,根本想不起来,更不会直接去跟流寇闯王索要家财,而等到强盗把家财都花费完了之后,却转向捕杀强盗、代天实施惩罚的清政权索要赔偿,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更何况,如果按照曾静的逻辑类推下去:“元之主人为明朝赶出,元人当索取家财于有明;而宋之主人,又为元朝赶出,宋人亦当索取家财于有元。等而类之,自唐以上,至于晋、汉,皆然矣!”[38]这显然是在开历史倒车,睁着眼睛说瞎话,不愿意面对现实,回避历史,一帮无聊的文人竟然还想用这种逆天背理、自欺欺人的荒唐逻辑欺骗全天下的人!

雍正帝分析指出,如果按照曾静之流的荒唐逻辑做进一步推理,那么,明继元而起则也成了一种“篡窃”行为。“明继元而有天下,明太祖即元之子民也。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哪一个后起王朝不孕育于前朝之中,往往正因为前朝之君已经不是仁义之君,不能代表天命了,所以,天下子民才不得不揭竿而起,重新选择新王。谁都不要以为一旦占据了王位就可以一劳永逸、无忧无虑了,如果一再失仁丧德,天命照样不予眷顾。汉主失德,天下不治,皇天上帝照样可以青睐身为夷狄的满人。更何况,明、清之间是一种同处天下的关系,天下原本就是大家的,有德之人都可以问鼎而王,大清国为善、积德高于大明,所以,由它拥有天下、治理江山是理所当然、铁板钉钉的事情。

雍正帝希望汉族知识分子能够用人之常情想一想华与夷、治与被治的关系问题,将心比心地理解朝廷,并且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自觉地与朝廷保持一致。“倘若外国之君入承大统,不以中国之人为赤子,则中国之人,其何所托命乎?况抚之则后,虐之则仇,人情也。若抚之而仍不以为后,殆非顺天、合理之人情也。假使为君者,以非人情之事加之于下,为下者其能堪乎?为君者尚不可以非人情之事加之人于下,岂为下者转可以此施之于上乎?”[39]外族入主中原之后,如果不把中国人当作赤子来看待和爱护,恐怕很多中国人根本都不可能存活下来。况且,爱抚我的人就是我的君王,虐待我的人就是我的仇敌,这原本就是人之常情啊![40]如果爱抚你们,你们却仍不承认他是你们的君王,这就明显不合乎天理人情了。假如君王执意把不符合天理人情的事情强加给下边的臣民,那么,下边的臣民能承受得了吗?!君王尚且不敢把不合乎天理人情的事情强加给下边的臣民,难道下边的臣民反倒可以把不合乎天理人情的事情转加给上边的君王吗?!你们这帮没落的汉族知识分子不懂历史、不懂政治,也不懂社会、不懂民生,更不能正视现实,面对苍生,只知道整天叫嚷华夷之辨之类的无聊口号,不断给朝廷制造一些麻烦。

雍正帝指出:“从来为君上之道,当视民如赤子;为臣下之道,当奉君如父母。如为子之人,其父母即待以不慈,尚不可以疾怨忤逆。况我朝之为君,实尽父母斯民之道,殚诚求保赤之心。而逆贼尚忍肆为讪谤,则为君者,不知何道而后可也。”[41]自从君臣制度产生以来,一向是君有君道,臣有臣道。做君王的,应该爱民如子;做臣子的,则应该把君王当父母来侍候;为人之子,即便父母对他不够慈爱,也不能产生痛恨、埋怨的情绪,更不能做出忤逆不孝的行为。更何况,大清朝的历代皇上都能够像父母爱护孩子一样,竭尽诚心关怀、抚育自己的黎民百姓。然而,即便如此,一伙逆贼却依然忍心攻讪,恶意诽谤,作为皇上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对待百姓才能够被他们所认可。

清朝不仅始终爱护天下百姓,而且,对大明的态度也不差,算得上是善待。雍正谕旨中说:“今昌平诸陵,禁止樵采,设户看守,每岁遣官致祭。圣祖屡次南巡,皆亲谒孝陵奠酹,实自古所未有之盛典。朕又继承圣志,封明后以侯爵,许其致祭明代陵寝,虽夏、商、周之所以处胜国之后,无以加矣!若逆贼果心念前明,更当感切肺腑,梦寐之中,惟本朝崇奉,而犹云‘内中国而外夷狄乎?’此逆贼也,非惟在本朝为汉人之禽兽,即在明代,亦一禽兽,且其意非仅比本朝为禽兽,其视明代亦以漠不相关之禽兽耳。”[42]保护明陵、拜谒太祖、封侯赐爵、准予祭祀,清廷对明室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吕留良、曾静、张倬这帮逆贼如果真的很怀念前明,就应该在肺腑之中、在睡梦之中感激清廷,怎么可以再去用“内中国而外夷狄”之类的鬼话蛊惑人心、动摇大清的统治基础呢?!雍正帝对之恨之入骨,咬牙切齿,因而判定这些逆贼不仅是汉人中的禽兽,而且,即使在明朝,也是一伙禽兽。他们不但今天能把大清比作禽兽,而且也可能把大明看作一个漠不相关的禽兽,因为他们就是一帮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无用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