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夷狄仇恨

七、夷狄仇恨

伴随着夷狄不间断的侵扰和伤害,“外夷狄”的情绪在中土世界迅速蔓延,汉后儒家甚至干脆把夷狄排除在礼义教化的对象之外。有汉一代,人们对夷狄——主要是匈奴——的痛恨,最为深切,提及夷狄,即便文人士子也难免进行一番非理性的辱骂。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描述匈奴人说:“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中原地区的汉字已经从甲骨文、钟鼎文、篆文,演变到隶书了,匈奴人却还处于没有文字的阶段。他们的风俗是,“宽而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几乎没有什么风俗,与畜生的起居大致相同。“有名不讳,而无姓字”,当每一个汉人都已拥有自己的姓、名、字、号的时候,这帮匈奴却只有一个被呼叫的名而已。他们普遍地“贵壮健,贱老弱”,人老不值钱,体弱就被欺。“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优胜劣汰,而没有一点孝道。“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男女大伦不备,没有耻辱感,近乎乱性,所以,从总体上看,匈奴人“苟利所在,不知礼义”[86]

不同的生活习惯、巨大的文明反差,往往加深了中原地区的人对夷狄的偏见,甚至还经常以讹传讹,将夷狄部族进一步妖魔化。《白虎通·礼乐》说:

何以名为“夷蛮”?

曰:“圣人本不治外国,非为制名也,因其国名而言之耳。”

发乎圣人的礼乐之治,原本只局限于鲁国,而惠及诸夏,但不及夷狄,所以称内外有别。夷狄之人,可以有其国,却无王制礼法,先天地远离于文明之区。

王者制夷狄乐,不制夷狄礼,何?

以为礼者,身当履而行也。夷狄之人,不能行礼。乐者,圣人作为以乐之耳,故有夷狄乐也。

谁为舞者?以为使中国之人。

何以言之?夷狄之人,礼不备,恐有过误也。[87]

对于夷狄部族,圣人只能为他们作乐,使他们能够获得一定的欢快和愉悦,却不能帮助他们制礼,因为他们先天地缺乏接受、躬行王制教化的素质与能力。有礼,才能成为文明人;有乐,未必就有礼,所以,乐,还不是文明之为文明的内在的本质性规定。夷狄部族虽有乐,但无礼,所以不能被称为文明人;而诸夏中国有礼、有乐,所以领先在前。然而,如果不分具体历史情境而一味强调“夷狄之人,不能行礼”,已经溢出了作为地理、文化、道德规定的夷夏之辨的指涉范围,而容易导致单以血统、肤色为标准设置夷夏大防的界限,人为制造出不同种族之间的排斥、对立和敌视情绪,掉入一种狭隘民族主义的陷阱。更何况,如果圣人也曾为夷狄作过乐,则似乎也可说明圣人一部分恩泽也惠及夷狄,只是暂时还没为他们制礼而已,于是,夷狄也不应该被排斥在诸夏之外,至少也外不到哪里去!

而如果试图从先天人性、生活方式的角度剖析夷狄之必然愚钝、落后、凶残,则显得更加非理性,甚至其用心也大有险恶、毒辣之嫌疑。《汉书·匈奴传》赞曰:

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

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绝内、外也。

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

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

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却则备而守之。

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縻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88]

在这里,夷狄与诸夏之间,不仅存在着地理区域、章服、习俗、饮食、言语方面的差异,更为重要的则是他们永远不能改变他们之为他们的那些贪婪、野蛮、凶悍之本性,所以,圣王统治夷狄的策略往往是不跟他们订立盟约,不主动打击,来犯了就予以惩罚和抵御,打退之后就进行自我防备和守卫。夷狄的土地荒芜颓废,鸟不拉屎,无法垦粮种植,他们的人民也很难驯化、臣服而用作治理国家社稷的栋梁之材。这些野蛮的家伙根本不是实施礼乐教化的对象,百官政制也难以在他们的国家建立起来。如果说“贪而好利”“人面兽心”已成为夷狄部族改不掉的本性,那么,他们就没有任何“慕义而贡献”的可能。如果我们的“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对待夷狄部族,圣王一律“禽兽畜之”,那么,他们便永远告别不了野蛮的状态,于是,这又是不是圣王自己的责任与过错呢?

因为“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于是,夷狄部族就没有任何机会和可能去接受王道王义的熏陶,那么,他们的人群中就根本出不了什么人才。所以,《白虎通·王者不臣》甚至干脆把夷狄之人一律排斥在王侯将相、文武群臣的官制之外。

王者所以不臣,三。

何也?谓二王之后、妻之父母、夷狄也。

天底下,不能作为人臣的人,夷狄居其一。君王做主,不可能一人完事,需有天下辅佐帮助。但君王任命臣下应当拒绝“二王之后”“妻之父母”和夷狄地区的人。不用“二王之后”是怕麻烦,担心造反、叛变;不用“妻之父母”是主动避亲,免得投鼠忌器,或放不开手脚;而不用夷狄之人,则完全出于其难以教化、不能臣服的顾虑。但不用夷狄之人的最根本的原因可能还在于:“夷狄者,与中国绝域异俗,非中和气所生,非礼义所能化,故不臣也。”[89]

中国之地,位于天下之中,不偏不倚,方圆规整,大好江河,滋润斯民,能够秉得天地中和之精气,所以中国之人一个个生性温顺,满面和煦,容易被教化、引导而继承先进文化的辐射,但四边夷狄之地,偏远荒废,天不中,地不正,其人也愚顽叛逆,桀骜不驯。夷狄之人不能作臣,拒绝外族入仕的理由无非来自他们在地理、习俗、生命起源等方面与中夏民人的巨大差别。这些理由在今天看来显得不堪一击,甚至荒唐可笑,却充分折射出汉初王室与北方边塞原始部族之间的紧张关系。

【注释】

[1]【宋】崔子方:《春秋本例》,见《通志堂经解》第二十册,台北:大通书局,1969年,第11443-11445页。

[2]【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僖公四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1页。

[3]杨树达:《春秋大义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8页。

[4]【晋】杜预、【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成公四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17页。

[5]这里的“戎”为己氏戎之裔,位于今山东菏泽西南,其地后归入卫国。但【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则说:“戎在今山东曹县,与河南兰阳接界。”

[6]荆,指楚国。荆,是上古“九州岛”之一。《释名·释州国》曰:“荆州,取名于荆山也。”荆山,位于今湖北省南漳县西部。但《尔雅·释地》则说:“汉南曰荆州。”综观《春秋》一书,鲁僖公四年之前,均以州名“荆”称楚,因“州不若国”(庄公十年),而刻意贬之。鲁僖公四年,齐桓公征服楚国,楚国参与诸夏会盟之后,才改称其国号。

[7]徐,国名,子爵,嬴姓。古嬴姓祖先为伯益,伯益即伯翳,相传为上古东夷族首领少昊之后。其族人于夏商时遍及淮河中下游,亦称徐方、徐夷、徐戎。周代则建徐国,位于今江苏省泗洪县境内。鲁昭公三十年,徐灭于吴,徐子投奔楚,后又被楚所杀。

[8]狄,是北方诸多部族的泛称,因其分布于诸夏之北,而常被称为北狄。《说文解字》所曰“赤狄本犬种”,可能因为其图腾中画有犬形之动物。《礼记·王制》篇,既说狄在北方,又说狄在西方。“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但是,“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狄居之地,大多在北方。《尔雅》有“八狄”之说,《周礼》则称“六狄”。《公羊传》记有白狄、赤狄、长狄之属。

[9]介,国名,东方介氏之国,后入于齐。【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以为是东夷国,位于山东胶县(今山东胶州市)西南三七十里。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则以为介国当在鲁南、萧北之某地。而萧国,本为宋邑,位于今安徽萧县西北部。因萧邑大夫叔大心讨伐南宫万有功,封于萧,子姓。鲁宣公十二年,楚灭萧,后复为宋邑。鲁定公十二年,宋群公子奔萧。

[10]巴,有两解,一为上古之族名,郦道元《水经注·夷水》曰:“昔巴蛮有五姓,未有君长。”一为周代之国名,初为武王所封的子爵小国,姬姓,位于今四川东部、重庆巴县一带。文公十六年,巴国与楚、秦一起消灭了庸国。战国时,巴国为秦所灭。

[11]赤狄,北方狄部族中的一支,包括潞氏、甲氏,分布于今山西长治一带,与晋人杂居,因其衣着多红色而得名。参见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宣公四年》,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40页。

[12]吴,国名,始祖为周太王长子太伯、次子仲雍,两人让位与其弟季历,而逃遁至梅里(今江苏无锡东南),当时有蛮人千余家前来归附。太伯、仲雍断发文身,相继为蛮人君长,立国号吴。最初建都于梅里,传至诸樊,迁都于吴(今江苏苏州境内),至阖闾,修筑大城。原为楚国属国,春秋后期,实力渐强,至寿梦,则公开称王。阖闾时,用伍子胥为谋士、孙武为将军,于鲁定公四年攻破楚都;夫差战胜越国,继而挥师北上,争霸中原。《春秋》“西狩获麟”之后的第八年,吴被越所灭。

[13]白狄,北方狄部族中的一支,隗姓,子爵,生活于今陕西北部,服饰尚白。鲁宣公八年,与晋国一起伐秦。成公九年,又参与秦伐晋。

[14]【汉】赵岐、【宋】孙奭:《孟子注疏·尽心下》,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81页。

[15]段熙仲指出:“夷狄之祸中国也,楚最剧,戎狄与吴越次之。”荆楚为诸夏之大敌,西戎、吴、越则紧随其后,致使中国命运岌岌可危,旦夕不保。引文见段熙仲《春秋公羊传注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9页。

[16]虽曰“夷狄猾夏”,实际上只是笼统泛称而已,因为其时,屡屡侵扰中原者,主要是北狄、西戎及南方之楚、吴等部族。可能由于靠近齐鲁和中原腹地、自身群体生性柔顺等因素,东夷力量之于诸夏中国几乎已经构不成任何威胁。《春秋》中,仅存僖公三十年“介人侵萧”一例。介国,属于东夷之国,后又并入齐国。

[17]事见《公羊传·僖公四年》。

[18]【汉】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409页。

[19]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三年》,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22页。

[20]【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十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96页。

[21]所以【清】孔广森曰:“时六国之师为楚伐吴,若偏战之辞,当以吴及六国,是与吴为主,故不可。”见《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昭公二十三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清】嘉庆刻本,2002年,册一二九,页一五七。

[22]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第32页。

[23]【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庄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178页。

[24]【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二十三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18页。

[25]杨树达:《春秋大义述》,第16页。

[2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哀公十三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615、616页。

[27]【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昭公二十三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七四。

[28]【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僖公四年》,第92页。

[29]【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定公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47页。

[30]【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定公元年》,第436页。

[3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第135页。

[32]【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僖公二十八年》,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7页。

[33]【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成公十五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八三。

[34]【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成公十六年》,第244页。

[35]【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僖公二十八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二七。

[36]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文公十四年》,第65、66页。

[37]【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文公十四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309页。

[38]杨树达:《春秋大义述》,第16页。

[39]《春秋左传·隐公七年》记:“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见陈戍国点校《左传》,第9页。

[40]【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隐公中》,第27页。

[4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隐公七年》,第16页。

[4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6页。

[43]【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一六。

[44]【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168页。

[45]【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57页。

[46]【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隐公中》,第27页。

[47]【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一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42页。

[48]【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僖公二十二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七八。

[49]《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三年》曰:“其言灭、获,何?别君臣也:君死于位曰灭,生得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

[50]杨树达:《春秋大义述》,第16页。

[51]蒋冀骋标点:《左传·庄公十年》,第32页。

[52]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庄公十年》,第24页。

[53]陈戍国点校:《礼记·曲礼下》,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第292页。

[54]伐、战、获、执之属辞,于夷、于夏之用,《春秋》指意各不相同。所以董仲舒曰:“《春秋》慎辞,谨于名伦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战,大夷言战而不得言获,中国言获而不得言执,各有辞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战,大夷避中国而不得言获,中国避天子而不得言执,名伦弗予,嫌于相臣之辞也。是故大小不逾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见【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清】乾隆三十八年聚珍本,页二二。而孔广森则曰:“战而执者,当言获;灭国而降者,乃言以归。”《春秋》称“蔡侯献舞归”,说明蔡哀侯一不小心就栽了一个大跟头,其后果相当于蔡国破、君王降,其言极重,以警示后来者。引文见《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四四。

[55]《盐铁论·执务》说:“齐桓公以诸侯思王政,忧周室,匡诸夏之难,平夷狄之乱,存亡继绝,信义大行,着于天下。”见《百子全书》第一册,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第443页。

[56]【民国】陈柱:《公羊家哲学》,第87页,台北:力行书局,1970年。

[57]【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页二七。

[58]李维琦标点:《国语·齐语·诸侯归桓公》,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64页。

[59]蒋冀骋标点:《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第41页。

[60]李维琦标点:《国语·齐语·桓公帅诸侯而朝天子》,第63页。

[6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左传·僖公九年》,第101页。

[62]李维琦标点:《国语·齐语·桓公帅诸侯而朝天子》,第63页。

[63]李维琦标点:《国语·齐语·诸侯归桓公》,第64页。

[64]蒋冀骋标点:《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第84页。

[65]但《左传》却以为,“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鲁僖公参加淮之会未归期间,鲁国的监国大臣擅自消灭了项国,齐桓公便讨伐鲁国,扣留了僖公。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说:“左氏云鲁灭,彼未知内讳不言灭之义耳。”

[66]【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十七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36页。

[67]但孔子在这里为什么不书齐桓公“服楚”之大功?何休以为,“继绝存亡,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而“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一功抵一罪,基本上扯平。而“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一语中的“尝”字,说明当时的齐桓公已经“德衰功废而灭人”,以至于“嫌当坐”,一切盛美之辞都是过去式。此说于史、于义均难通,故不从。僖公十七年之时,齐桓公“服楚”仍未发生,是将来时,孔子不可能提前拿来说事。引文见【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36页。

[68]【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58页。

[69]《尔雅·释天》,见周祖谟《尔雅校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5页。

[70]蒋冀骋标点:《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第85页。

[71]【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八二。

[72]【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60页。

[73]【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僖公下》,第197页。

[74]【汉】何休,【唐】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二十八年》,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第260页。

[75]段熙仲:《春秋公羊传讲疏》,第533页。

[76]【清】王闿运:《春秋公羊传笺·僖公二十八年》,第311页。

[77]段熙仲:《春秋公羊传讲疏》,第533页。

[78]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僖公元年》,第37页。

[79]《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见雒江生《诗经通诂》,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592页。

[80]李维琦标点:《国语·齐语·诸侯归桓公》,第64页。

[81]【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僖公二年》,第87页。

[82]【清】孔广森引萧楚曰,见《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僖公二年》,《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六三。

[83]顾馨、徐明校点:《春秋公羊传·僖公十四年》,第45页。

[84]【民国】洪业、聂崇岐、李书春、马锡用编纂:《春秋经传引得·公羊传·哀公八年》,第477页。

[85]【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僖公十四年》,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册一二九,页七二。

[86]【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十《匈奴列传》,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785页。

[87]《白虎通·礼乐》,见《百子全书》第四册,第3527页。

[88]【汉】班固:《汉书》卷九十四下《匈奴传下》,第1669、1670页。

[89]【汉】班固:《白虎通·王者不臣》,见《百子全书》第四册,第3551页。